关于《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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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 (略) (略) 沙埕港区八尺门内湾海域。项目拟建设生态海堤2.94 km;潮沟疏通110.91 hm2;红树林195.18 hm2,拟申请总用海面积468.9263 hm2。其中牡蛎礁用海面积为2.6978 hm2,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红树林管护通道用海面积为4.6025 hm2,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潮沟疏通用海面积67.6168 hm2,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之“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红树林用海面积394.0092 hm2,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之“防护林种植”。 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之“其他特殊用海”。项目工程总投资:52434.76万元。本项目牡蛎礁、红树林种植及管护通道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潮沟疏通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2、海域使用预申请人: (略) (略)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海洋 (略)

  4、组织评审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端辉,联系方式:0593-*

  地址: (略) 玉龙北路197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海域海岛管理股)

  传真:0593-*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反映意见。

  7、其他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 (略) (略) 沙埕港区八尺门内湾海域。项目拟建设生态海堤2.94 km;潮沟疏通110.91 hm2;红树林195.18 hm2,拟申请总用海面积468.9263 hm2。其中牡蛎礁用海面积为2.6978 hm2,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红树林管护通道用海面积为4.6025 hm2,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潮沟疏通用海面积67.6168 hm2,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之“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红树林用海面积394.0092 hm2,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之“防护林种植”。 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之“其他特殊用海”。项目工程总投资:52434.76万元。本项目牡蛎礁、红树林种植及管护通道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潮沟疏通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2、海域使用预申请人: (略) (略)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海洋 (略)

  4、组织评审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端辉,联系方式:0593-*

  地址: (略) 玉龙北路197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海域海岛管理股)

  传真:0593-*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反映意见。

  7、其他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2023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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