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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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文件

(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燃气管理部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燃气经营企业:

为做好本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专项整洽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我委制定了《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9月15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 

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燃气管理部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3〕3号)、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 (略)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3〕9号)、松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沪松安委会〔2023〕4号)的相关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本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坚持压实责任、全面整改,坚持系统治理、形成合力,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建立本区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严 (略) 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区、街镇的属地责任。立足“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四早五最”,即对问题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在最早时间、从最低层级,用相对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关键问题,争取综合效益最佳;实现“两个切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到2023年9月底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3年11月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基本清零;到2024年5月底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全区域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完成区域内“瓶改管”工作,建立严进、严管、重罚 (略) 场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重点,集中力量落实整治要求

集中攻坚阶段,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关键一环,也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全链条“大起底”、“大整治”,要逐项深挖细查、排查整治,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和全面清理,确保本区燃气行业突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力推进。一是针对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 (略) 燃气管理条例》,依法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或个人;依法责令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供气站点许可证、报市级部门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供应不合格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事项告知不到位的燃气企业。二是针对燃气设备、设施、器具及配件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动员燃气行业各相关单位主动发现本区存在的各类假冒伪劣燃气瓶、燃气阀、燃气灶、连接软管和燃气泄漏报警器, (略) 场监管部门做好相关监管执法工作。三是针对本区老化燃气管道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燃气企业做好管道评估评价,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快制定更新改造技术方案,落实改造专项资金。区交通管理部门、绿化管理部门要对涉及此类项目的掘路施工审批以及绿化补偿和搬迁给予支持。四是针对燃气管道损坏存在的风险隐患。燃气企业要做好管道巡查监护,通过增加巡检频率等举措,提高燃气管道针对第三方损坏的预防能力;通过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提高管道泄漏的发现率。要充分利用网格化手段,加大对违法占压燃气管道行为的巡查发现力度,违规占压燃气管道的堆物、违章建筑要及时清理和拆除。五是针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隐患。区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餐饮企业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要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停止供应。重点检查使用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燃烧器具采用中压供气,未规范使用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具、连接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燃气器具及配件,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就餐区域使用燃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60公斤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私接私装燃气管道等。

(二)查补短板,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加快实施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进一步提升燃气管道运行安全性,降低泄漏风险。市政地下燃气管道泄漏自查发现率达到80%以上。二是大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进一步减少城镇燃气薄弱环节,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到 2025年底,全区城镇化地区餐饮场所完成“瓶改管”替代改造,居民用户实现“能改尽改”。三是切实消除居民用户端燃气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户端事故概率。到2024年底前,完成1180户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燃气橡胶连接软管更换工作,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燃气橡胶连软管及调压器一定数量的更换工作;加快切断性智能燃气表的更新替代。四是加快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智能化在线监测能力,提升燃气异常情况发现、预警和应急响应水平。 (略) 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布设移动和定点监测设施,完善燃气监管平台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燃气安全社会良好氛围

开展燃气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平台、进车厢等宣传活动,同时要通过电子屏、微信微博、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以及对正规燃气企业和合格燃气器具的辨别能力,普及燃气泄漏时,用户处置流程,正确应对突发情况、现场处置要点,以及快速疏散人群、及时报警处理等基本常识,全面营造燃气安全社会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细化制定专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要突出重点领域,深挖问题隐患,紧盯整改进度和质量;对排查整治不深不细或者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三)强化工作协同。要积极配合相关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要强化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闭环管控。要深入分析研判,精准识别重大风险,落实清单化管控措施,把“细查、严管、重罚、实改”要求贯穿工作的全方面、全过程、全流程,做到善于发现问题、精于治理问题和勤于解决问题。

(五)强化督导检查。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对燃气专项整治任务完成及时率、完成质量进行督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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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文件

(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燃气管理部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燃气经营企业:

为做好本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专项整洽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我委制定了《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9月15日

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 

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燃气管理部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3〕3号)、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 (略)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3〕9号)、松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松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沪松安委会〔2023〕4号)的相关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本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坚持压实责任、全面整改,坚持系统治理、形成合力,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建立本区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严 (略) 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区、街镇的属地责任。立足“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四早五最”,即对问题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在最早时间、从最低层级,用相对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关键问题,争取综合效益最佳;实现“两个切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到2023年9月底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3年11月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基本清零;到2024年5月底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全区域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完成区域内“瓶改管”工作,建立严进、严管、重罚 (略) 场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重点,集中力量落实整治要求

集中攻坚阶段,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关键一环,也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全链条“大起底”、“大整治”,要逐项深挖细查、排查整治,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和全面清理,确保本区燃气行业突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力推进。一是针对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 (略) 燃气管理条例》,依法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或个人;依法责令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供气站点许可证、报市级部门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供应不合格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事项告知不到位的燃气企业。二是针对燃气设备、设施、器具及配件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动员燃气行业各相关单位主动发现本区存在的各类假冒伪劣燃气瓶、燃气阀、燃气灶、连接软管和燃气泄漏报警器, (略) 场监管部门做好相关监管执法工作。三是针对本区老化燃气管道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燃气企业做好管道评估评价,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加快制定更新改造技术方案,落实改造专项资金。区交通管理部门、绿化管理部门要对涉及此类项目的掘路施工审批以及绿化补偿和搬迁给予支持。四是针对燃气管道损坏存在的风险隐患。燃气企业要做好管道巡查监护,通过增加巡检频率等举措,提高燃气管道针对第三方损坏的预防能力;通过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提高管道泄漏的发现率。要充分利用网格化手段,加大对违法占压燃气管道行为的巡查发现力度,违规占压燃气管道的堆物、违章建筑要及时清理和拆除。五是针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隐患。区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餐饮企业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要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停止供应。重点检查使用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燃烧器具采用中压供气,未规范使用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具、连接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燃气器具及配件,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就餐区域使用燃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60公斤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私接私装燃气管道等。

(二)查补短板,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加快实施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进一步提升燃气管道运行安全性,降低泄漏风险。市政地下燃气管道泄漏自查发现率达到80%以上。二是大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进一步减少城镇燃气薄弱环节,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到 2025年底,全区城镇化地区餐饮场所完成“瓶改管”替代改造,居民用户实现“能改尽改”。三是切实消除居民用户端燃气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户端事故概率。到2024年底前,完成1180户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燃气橡胶连接软管更换工作,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燃气橡胶连软管及调压器一定数量的更换工作;加快切断性智能燃气表的更新替代。四是加快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智能化在线监测能力,提升燃气异常情况发现、预警和应急响应水平。 (略) 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布设移动和定点监测设施,完善燃气监管平台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燃气安全社会良好氛围

开展燃气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平台、进车厢等宣传活动,同时要通过电子屏、微信微博、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提高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以及对正规燃气企业和合格燃气器具的辨别能力,普及燃气泄漏时,用户处置流程,正确应对突发情况、现场处置要点,以及快速疏散人群、及时报警处理等基本常识,全面营造燃气安全社会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细化制定专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要突出重点领域,深挖问题隐患,紧盯整改进度和质量;对排查整治不深不细或者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三)强化工作协同。要积极配合相关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要强化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闭环管控。要深入分析研判,精准识别重大风险,落实清单化管控措施,把“细查、严管、重罚、实改”要求贯穿工作的全方面、全过程、全流程,做到善于发现问题、精于治理问题和勤于解决问题。

(五)强化督导检查。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对燃气专项整治任务完成及时率、完成质量进行督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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