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五峰县湾潭镇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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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五峰县湾潭镇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 (略) 五峰县湾潭镇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五湾政文〔2023〕4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一)项目名称: (略) 五峰县湾潭镇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

  示范工程

  (二)建设地点:湾潭镇红烈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

  (一)新建37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修2米宽排水渠1800米、1.5米宽排水渠2000米、1米宽排水渠1003米;新修田间道路1694米;新建挡土墙1300米。

  (二)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70.71万元(含劳务报酬15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47万元,预备费用22.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自筹。

  三、项目资金管理

  湾潭镇人民政府作为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三专”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对项目规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衔接资金正常运转、发挥效益。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和工程进度要求立即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受益农户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更不能随意改项,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如有非正常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改项的,须按规定程序报备报批。

  (二)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 (略) 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乡镇、村级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严格项目建设招投标及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66条及《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第26条、36条之规定,该项目适用村庄建设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请按政府采购规定或其他合规合法形式选择劳务施工单位,并按《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四)加强项目调度。乡镇要配强项目实施队*,强化项目

  过程监管,建立项目倒排工期,加大项目实施和报账进度,实行

  一月一调度一通报,按时上报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保量完工和资金报账。

  (五)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做好工程的现场监管记录(图片)和阶段性验收工作。涉及隐蔽性工程部分务必做好阶段性验收工作及资料收集;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你镇组织自查验收,自验合格后形成项目验收意见,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县级验收。

  (六)档案资料管理。湾潭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要按照《 (略) 发改委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内容,1.资金计划下达资料(包括国家、省、市、县资金计划分解和下达文件);2.项目审批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及批复,用地、规划、环评等其他确需前期审批的文件);3.项目建设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就业技能培训资料等);4.群众务工协议;5.群众务工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6.项目财务资料;7.项目公示资料(包含项目开工前、建设期、竣工后的项目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8.竣工验收资料(须包含劳务报酬发放情况);9.竣工决算资料;10.项目实施过程相关影像资料(含项目区建设前后对比、组织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等影像资料)等内容做好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的整理工作。

  五、务工及劳务报酬管理

  (一)要充分吸纳所在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加工程建设,并优先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要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等群体,积极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综合赈济模式。湾潭镇政府要指导红烈村村委会根据群众务工需求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审议务工岗位人选,确定拟参与务工人员名单,尽最大可能满足当地群众务工需求,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劳务群众技能培训,务工人选确定后,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增补调整务工人选。

  (二)项目实施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在项目施工中要坚持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特别要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本次项目批复你镇应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20人次,组织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03人,并严格规定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应在30%以上,发放劳务报酬153.02万元。要始终以解决群众就业问题为主线,深刻把握“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的政策内涵。劳务报酬的发放要依据《 (略) 发改委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要求,劳务报酬必须通过银行卡将劳务报酬发放到投工群众手中,不得通过乡、村、社等组织转发,不得用现金支付,也不得扣缴、顶替各类债务。项目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

  附件:工程投资概算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工程投资概算表
项目名称: (略) 五峰县湾潭镇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
分项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万元)
各项费用比例(%)
建安工程费410.7186.31
1蓄水池工程14.433.03
1.1红烈村四组王家台蔬菜大棚区域蓄水池14.4327.11
2排水渠工程128.9927.11
2.1红烈村四组段家湾至大河段排水渠68.4014.37
2.2红烈村四组付家台至大河段排水渠14.593.07
2.3红烈村鱼泉水坝至天子坟段田间沟渠46.009.67
2.4维修水井湾至天子坟段沟渠8.001.68
3道路工程72.2915.19
3.1硬化红烈村四组付家台至红天道路29.406.18
3.2红烈村四组王家台至大坪道路15.653.29
3.3红烈村四组付家屋场至河坪道路15.243.20
3.4红烈村四组大坪田间生产道路12.002.52
4挡土墙工程195.0040.98
4.1红烈村四组大坪至天子坟河段挡土墙195.0040.9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478.93
1建设单位管理费8.211.73
2工程建设监理费14.072.96
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6.081.28
4工程勘察设计费9.822.06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1.790.38
6务工人员技能培训费2.500.53
预备费22.664.76
总投资合计475.84100.00

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 (略) 五峰县湾潭镇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五湾政文〔2023〕4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一)项目名称: (略) 五峰县湾潭镇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

  示范工程

  (二)建设地点:湾潭镇红烈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

  (一)新建370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修2米宽排水渠1800米、1.5米宽排水渠2000米、1米宽排水渠1003米;新修田间道路1694米;新建挡土墙1300米。

  (二)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70.71万元(含劳务报酬15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47万元,预备费用22.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自筹。

  三、项目资金管理

  湾潭镇人民政府作为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三专”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对项目规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衔接资金正常运转、发挥效益。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和工程进度要求立即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受益农户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更不能随意改项,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如有非正常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改项的,须按规定程序报备报批。

  (二)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 (略) 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乡镇、村级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严格项目建设招投标及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66条及《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第26条、36条之规定,该项目适用村庄建设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请按政府采购规定或其他合规合法形式选择劳务施工单位,并按《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第57号令)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四)加强项目调度。乡镇要配强项目实施队*,强化项目

  过程监管,建立项目倒排工期,加大项目实施和报账进度,实行

  一月一调度一通报,按时上报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保量完工和资金报账。

  (五)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做好工程的现场监管记录(图片)和阶段性验收工作。涉及隐蔽性工程部分务必做好阶段性验收工作及资料收集;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你镇组织自查验收,自验合格后形成项目验收意见,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县级验收。

  (六)档案资料管理。湾潭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要按照《 (略) 发改委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内容,1.资金计划下达资料(包括国家、省、市、县资金计划分解和下达文件);2.项目审批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及批复,用地、规划、环评等其他确需前期审批的文件);3.项目建设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就业技能培训资料等);4.群众务工协议;5.群众务工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6.项目财务资料;7.项目公示资料(包含项目开工前、建设期、竣工后的项目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8.竣工验收资料(须包含劳务报酬发放情况);9.竣工决算资料;10.项目实施过程相关影像资料(含项目区建设前后对比、组织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等影像资料)等内容做好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的整理工作。

  五、务工及劳务报酬管理

  (一)要充分吸纳所在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加工程建设,并优先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需要救助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等群体,积极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综合赈济模式。湾潭镇政府要指导红烈村村委会根据群众务工需求进行摸底调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审议务工岗位人选,确定拟参与务工人员名单,尽最大可能满足当地群众务工需求,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劳务群众技能培训,务工人选确定后,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协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增补调整务工人选。

  (二)项目实施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在项目施工中要坚持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特别要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本次项目批复你镇应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20人次,组织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03人,并严格规定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应在30%以上,发放劳务报酬153.02万元。要始终以解决群众就业问题为主线,深刻把握“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的政策内涵。劳务报酬的发放要依据《 (略) 发改委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要求,劳务报酬必须通过银行卡将劳务报酬发放到投工群众手中,不得通过乡、村、社等组织转发,不得用现金支付,也不得扣缴、顶替各类债务。项目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对群众务工信息、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

  附件:工程投资概算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7日

附件

工程投资概算表
项目名称: (略) 五峰县湾潭镇红烈村片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
分项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万元)
各项费用比例(%)
建安工程费410.7186.31
1蓄水池工程14.433.03
1.1红烈村四组王家台蔬菜大棚区域蓄水池14.4327.11
2排水渠工程128.9927.11
2.1红烈村四组段家湾至大河段排水渠68.4014.37
2.2红烈村四组付家台至大河段排水渠14.593.07
2.3红烈村鱼泉水坝至天子坟段田间沟渠46.009.67
2.4维修水井湾至天子坟段沟渠8.001.68
3道路工程72.2915.19
3.1硬化红烈村四组付家台至红天道路29.406.18
3.2红烈村四组王家台至大坪道路15.653.29
3.3红烈村四组付家屋场至河坪道路15.243.20
3.4红烈村四组大坪田间生产道路12.002.52
4挡土墙工程195.0040.98
4.1红烈村四组大坪至天子坟河段挡土墙195.0040.9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478.93
1建设单位管理费8.211.73
2工程建设监理费14.072.96
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6.081.28
4工程勘察设计费9.822.06
5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1.790.38
6务工人员技能培训费2.500.53
预备费22.664.76
总投资合计475.8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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