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规划名称: (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
规划范围:本轮规划河口镇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242.66公顷,包含两个片区,其中中天片区位于河口中心镇区南部,规划面积227.30公顷,南至中天大道,北至纬一路北侧100米,东至江海河东1000米,西至天池路西侧200米。景安片区位于河口镇域南部,规划用地面积15.36公顷, (略) 道335线北侧,北至江岔桥,东至靖双线东200米,西至立新桥居委会。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产业定位:规划中天片区主导产业:智能通讯及电网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塑料制品、电子专用材料、润滑脂复配等产业。规划景安片区主导产业:纺织、健身器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型非金属、塑料制品等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工业集中区供 (略) 区域供水规划,以长江为水源,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港水厂供应。洪港水厂规划规模为60万m3/d。结合区域供水,主、次干道规划给水管,主干道为控制管道。给水管网以环状布置为主,确保供水安全。区域引江供水干管通洋线北段已经延伸到河口镇,主管径DN600mm,工业集中区规划给水主干管主要沿东环路、中天大道等铺设,布置DN300mm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其他道路铺设DN200给水管。
②排水工程规划:工业集中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中天片区内新建道路的雨水管道随道路建设均已下地,企业内部雨水,统一收集后排放;其他雨水排放按分散、就近原则排入河道。污水主干管主要沿中天大道、东环路铺设,管径采用D400mm;其他道路铺设D200mm管道。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原则上定在路西、路北侧。污水管道规划采用承插式钢筋砼管或塑料管,橡胶圈接口。
规划期末,工业集中区废水全部纳管,其中生产废水需经评估接入工业污水处理厂或河口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全部接入河口镇污水处理厂。
河口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m3/d,已建废水处理规模0.25万m3/d,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达标尾水排入薛港河。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为0.15万m3/d。
③供电工程规划:保留现状110KV线路走廊,迁移35KV线路走廊。其中110千伏走廊单侧控制宽度12米,35千伏线路走廊单侧控制7.5米。规划范围内的高压杆塔全部按同杆双回、多回的规格设计建造,尽量采用占地面积少的窄基铁塔或单杆塔。用地紧张的路段,可采用110、10千伏线路同杆4回的方式建设。
④燃气工程规划:规划中天片区集中供应燃气,景安片区不集中供应燃气。天然气站位于镇区纬三路北侧,管网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与中压一级供气相结合,输配干管为中压。中压干管环状布置,管径为DN110mm,支管枝状布置,出口压力4.0MPa。
二、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本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NH3、H2S、苯、*苯、二*苯、硫酸雾、氯化氢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
(2)地表水环境:监测期间,薛港河、李骆河、中心河、江海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区域内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用地筛选值标准。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1)大气环境: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末集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非*烷总烃、HCl、硫酸雾、氨、硫化氢等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总体来说集中区的建设不会改变周边大气环境功能。
(2)水环境:在保证工业污水处理厂完成排口论证,建设完成后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及环评相关要求的情况下,规划期末工业集中区废水全部接管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集中区内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规划期末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但集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园区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有毒物质泄漏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故障等引发的污染物排放,园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集中区润滑脂复配类产业、电子专用材料产业以及生物基新材料制造产业定位通过安全环保评估论证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 (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 (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丛玮玮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juae.cn
八、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规划名称: (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
规划范围:本轮规划河口镇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242.66公顷,包含两个片区,其中中天片区位于河口中心镇区南部,规划面积227.30公顷,南至中天大道,北至纬一路北侧100米,东至江海河东1000米,西至天池路西侧200米。景安片区位于河口镇域南部,规划用地面积15.36公顷, (略) 道335线北侧,北至江岔桥,东至靖双线东200米,西至立新桥居委会。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产业定位:规划中天片区主导产业:智能通讯及电网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塑料制品、电子专用材料、润滑脂复配等产业。规划景安片区主导产业:纺织、健身器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型非金属、塑料制品等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工业集中区供 (略) 区域供水规划,以长江为水源,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港水厂供应。洪港水厂规划规模为60万m3/d。结合区域供水,主、次干道规划给水管,主干道为控制管道。给水管网以环状布置为主,确保供水安全。区域引江供水干管通洋线北段已经延伸到河口镇,主管径DN600mm,工业集中区规划给水主干管主要沿东环路、中天大道等铺设,布置DN300mm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其他道路铺设DN200给水管。
②排水工程规划:工业集中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中天片区内新建道路的雨水管道随道路建设均已下地,企业内部雨水,统一收集后排放;其他雨水排放按分散、就近原则排入河道。污水主干管主要沿中天大道、东环路铺设,管径采用D400mm;其他道路铺设D200mm管道。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原则上定在路西、路北侧。污水管道规划采用承插式钢筋砼管或塑料管,橡胶圈接口。
规划期末,工业集中区废水全部纳管,其中生产废水需经评估接入工业污水处理厂或河口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全部接入河口镇污水处理厂。
河口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m3/d,已建废水处理规模0.25万m3/d,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达标尾水排入薛港河。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处理规模为0.15万m3/d。
③供电工程规划:保留现状110KV线路走廊,迁移35KV线路走廊。其中110千伏走廊单侧控制宽度12米,35千伏线路走廊单侧控制7.5米。规划范围内的高压杆塔全部按同杆双回、多回的规格设计建造,尽量采用占地面积少的窄基铁塔或单杆塔。用地紧张的路段,可采用110、10千伏线路同杆4回的方式建设。
④燃气工程规划:规划中天片区集中供应燃气,景安片区不集中供应燃气。天然气站位于镇区纬三路北侧,管网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与中压一级供气相结合,输配干管为中压。中压干管环状布置,管径为DN110mm,支管枝状布置,出口压力4.0MPa。
二、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本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NH3、H2S、苯、*苯、二*苯、硫酸雾、氯化氢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
(2)地表水环境:监测期间,薛港河、李骆河、中心河、江海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区域内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用地筛选值标准。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1)大气环境: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末集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非*烷总烃、HCl、硫酸雾、氨、硫化氢等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总体来说集中区的建设不会改变周边大气环境功能。
(2)水环境:在保证工业污水处理厂完成排口论证,建设完成后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及环评相关要求的情况下,规划期末工业集中区废水全部接管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集中区内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规划期末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但集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园区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有毒物质泄漏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故障等引发的污染物排放,园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集中区润滑脂复配类产业、电子专用材料产业以及生物基新材料制造产业定位通过安全环保评估论证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 (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 (略) 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丛玮玮
联系电话:051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juae.cn
八、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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