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嘉讯发展有限公司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三亚嘉讯发展有限公司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三亚嘉讯发展有限公司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随着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的建成通车,为解决乐东段环岛旅游公路沿线旅馆设施缺乏的问题,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乐东县佛罗国用(2011)第013号、014号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时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范围
本项目地块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距佛罗镇区约5.5公里,东侧紧邻环岛旅游公路。地块范围面积为4.44公顷。
三、编制缘由
为落实《 (略)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市场化运作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本项目的建设也将解决环岛旅游公路乐东段沿线旅馆设施缺乏的问题。本项目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已纳入“国空”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但由于该项目区域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亟待编制项目地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用地规划条件,以便指导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此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启动乐东县佛罗国用(2011)第013号、014号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四、控规内容及结论
本次控规拟建议A-01地块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旅馆混合用地(*/*)”,混合比例:零售商业用地≤67%,旅馆用地≥33%。
指标体系为:容积率V≤1.35,建筑密度D≤40%,建筑限高≤24米(标志性建、构筑物36米),绿地率≥30%。
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项目建设后对周边影响可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满足需求,地块建议规划条件可行。最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如下表:
地块 编号 | 用地 代码 | 用地 性质 | 混合比例 | 用地 面积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 (m) | 停车位 (个) |
A-01 | */* | 零售商业/旅馆混合用地 | *≤67% *≥33% | 44375 | ≤1.35 | ≤40 | ≥30 | ≤24(标志性建、构筑物36) | *:0.6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3个/客房 |
五、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分析图
2、用地规划图
2、地块开发控制分图则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2.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http://**)、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②书面意见请 (略) 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5.咨询电话:0898-*。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5日
《三亚嘉讯发展有限公司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随着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的建成通车,为解决乐东段环岛旅游公路沿线旅馆设施缺乏的问题,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乐东县佛罗国用(2011)第013号、014号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时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范围
本项目地块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距佛罗镇区约5.5公里,东侧紧邻环岛旅游公路。地块范围面积为4.44公顷。
三、编制缘由
为落实《 (略)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市场化运作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本项目的建设也将解决环岛旅游公路乐东段沿线旅馆设施缺乏的问题。本项目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已纳入“国空”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但由于该项目区域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亟待编制项目地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用地规划条件,以便指导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此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启动乐东县佛罗国用(2011)第013号、014号独立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四、控规内容及结论
本次控规拟建议A-01地块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旅馆混合用地(*/*)”,混合比例:零售商业用地≤67%,旅馆用地≥33%。
指标体系为:容积率V≤1.35,建筑密度D≤40%,建筑限高≤24米(标志性建、构筑物36米),绿地率≥30%。
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项目建设后对周边影响可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满足需求,地块建议规划条件可行。最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如下表:
地块 编号 | 用地 代码 | 用地 性质 | 混合比例 | 用地 面积 (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 (m) | 停车位 (个) |
A-01 | */* | 零售商业/旅馆混合用地 | *≤67% *≥33% | 44375 | ≤1.35 | ≤40 | ≥30 | ≤24(标志性建、构筑物36) | *:0.6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3个/客房 |
五、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分析图
2、用地规划图
2、地块开发控制分图则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2.公示地点:乐东县政府网站(http://**)、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②书面意见请 (略) 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③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5.咨询电话:0898-*。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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