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五届“美丽金塘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第五届“美丽金塘人”的通知
委属各部门,金塘镇, (略) 、区属各职能部门,重点企业: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美丽金塘人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掀起学,推进金塘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经研究,决定在金塘全岛范围内开展第五届“美丽金塘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在外生活或工作的金塘户籍人员;
2.在金塘生活或工作人员,包括各村群众,委属各部门,金塘镇, (略) 、区属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各企业职工等。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能起到一定引领示范作用的个人,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标准
详见《第五届“美丽金塘人”推荐评选条件》(附件3)。
三、评选程序
“美丽金塘人”评选须经宣传、推荐、考察、票决、评议、公示等环节和程序,具体由金塘管委会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9月13日——9月18日)。充分利用金塘新闻、网格平台、村广播、宣传栏、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美丽金塘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参评氛围,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二)民主推荐(9月18日——9月25日)。委属各部门、金塘镇、 (略) 区属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工青妇等组织,根据《第五届“美丽金塘人”推荐评选条件》,严把审查关,各推选1-2名“美丽金塘人”候选对象。
(三)考察审核(9月26日——10月6日)。管委会对“美丽金塘人”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考察,根据实际表现、具体事迹和典型引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四)初示投票(10月7日——10月14日)。通过金塘新闻、报纸、网络、村广播等媒介,向社会公众介绍20名正式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和投票。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和网格投票等形式,为心目中的“美丽金塘人”投票。每次投票选择人数不得少于10人,不得多于20人,否则视作无效投票。为提高社会公众对“美丽金塘人”的认可度和公信度,本次评选征求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意见,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同时征求组织、纪检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 (略) 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对有违纪违法记录等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审议确定(10月15日——10月底)。根据初示投票结果,经“美丽金塘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按票数高低,列出10名“美丽金塘人”候选人,提交“美丽金塘人”评选领导小组评议确定5名“美丽金塘人”正式人选。
(六)公示表彰(2023年10月底)。对5名“美丽金塘人”正式人选予以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由管委会通报表彰,同时运用文艺节目、基层宣讲、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新闻、社会和网络宣传,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四、优待政策
评为“美丽金塘人”,可享受以下待遇:
1.每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在入托、入园及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以在金塘岛内任意选择学校;
3.自主创业,可以申请一定额度的诚信贷款;
4.对于大病医疗救助和民政救助优先考虑,并给予最高档次救助;
5.办理免费乘车卡,金塘岛内以及往返金塘定海的公交车免费乘坐三年;
6.符合购买农民公寓房条件的给予优先安排。
五、评选管理
“美丽金塘人”评选实行动态管理,“美丽金塘人”所在村(单位)每年对其典型引领性进行审核,若出现与评选条件不符的情形,立即取消“美丽金塘人”荣誉称号及优待政策。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美丽金塘人”评选活动是深化公民道德素质建设的需要,是提升道德正能量的载体,是打造“美丽金塘”的精神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美丽金塘人”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管委会成立以邵辉主任为组长的第五届“美丽金塘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评选工作。
(二)深入群众,重在教育提高。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和基层性,立足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力求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选,使推选出来的“美丽金塘人”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加强宣传,突出示范引导。将评选表彰活动与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及全民掸尘等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制作“美丽金塘人”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美丽金塘人”典型事迹,引导全岛上下积极传承和弘扬先进人物的高贵品质和崇高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七、推荐材料报送及形式
推荐上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25日。联系人:马乾伦、陈楠;联系电话:*/*,邮箱:*@*q.com。报送材料: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二份,并同时上报电子版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数码彩照。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委属各部门,金塘镇, (略) 、区属各职能部门,重点企业: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美丽金塘人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掀起学,推进金塘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经研究,决定在金塘全岛范围内开展第五届“美丽金塘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在外生活或工作的金塘户籍人员;
2.在金塘生活或工作人员,包括各村群众,委属各部门,金塘镇, (略) 、区属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各企业职工等。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能起到一定引领示范作用的个人,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标准
详见《第五届“美丽金塘人”推荐评选条件》(附件3)。
三、评选程序
“美丽金塘人”评选须经宣传、推荐、考察、票决、评议、公示等环节和程序,具体由金塘管委会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9月13日——9月18日)。充分利用金塘新闻、网格平台、村广播、宣传栏、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美丽金塘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参评氛围,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二)民主推荐(9月18日——9月25日)。委属各部门、金塘镇、 (略) 区属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工青妇等组织,根据《第五届“美丽金塘人”推荐评选条件》,严把审查关,各推选1-2名“美丽金塘人”候选对象。
(三)考察审核(9月26日——10月6日)。管委会对“美丽金塘人”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考察,根据实际表现、具体事迹和典型引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四)初示投票(10月7日——10月14日)。通过金塘新闻、报纸、网络、村广播等媒介,向社会公众介绍20名正式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和投票。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和网格投票等形式,为心目中的“美丽金塘人”投票。每次投票选择人数不得少于10人,不得多于20人,否则视作无效投票。为提高社会公众对“美丽金塘人”的认可度和公信度,本次评选征求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意见,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同时征求组织、纪检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 (略) 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对有违纪违法记录等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审议确定(10月15日——10月底)。根据初示投票结果,经“美丽金塘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按票数高低,列出10名“美丽金塘人”候选人,提交“美丽金塘人”评选领导小组评议确定5名“美丽金塘人”正式人选。
(六)公示表彰(2023年10月底)。对5名“美丽金塘人”正式人选予以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由管委会通报表彰,同时运用文艺节目、基层宣讲、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新闻、社会和网络宣传,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四、优待政策
评为“美丽金塘人”,可享受以下待遇:
1.每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在入托、入园及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以在金塘岛内任意选择学校;
3.自主创业,可以申请一定额度的诚信贷款;
4.对于大病医疗救助和民政救助优先考虑,并给予最高档次救助;
5.办理免费乘车卡,金塘岛内以及往返金塘定海的公交车免费乘坐三年;
6.符合购买农民公寓房条件的给予优先安排。
五、评选管理
“美丽金塘人”评选实行动态管理,“美丽金塘人”所在村(单位)每年对其典型引领性进行审核,若出现与评选条件不符的情形,立即取消“美丽金塘人”荣誉称号及优待政策。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美丽金塘人”评选活动是深化公民道德素质建设的需要,是提升道德正能量的载体,是打造“美丽金塘”的精神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美丽金塘人”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管委会成立以邵辉主任为组长的第五届“美丽金塘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评选工作。
(二)深入群众,重在教育提高。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和基层性,立足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力求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选,使推选出来的“美丽金塘人”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加强宣传,突出示范引导。将评选表彰活动与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及全民掸尘等活动紧密结合,通过制作“美丽金塘人”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美丽金塘人”典型事迹,引导全岛上下积极传承和弘扬先进人物的高贵品质和崇高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七、推荐材料报送及形式
推荐上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25日。联系人:马乾伦、陈楠;联系电话:*/*,邮箱:*@*q.com。报送材料:纸质推荐材料一式二份,并同时上报电子版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数码彩照。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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