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35号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3〕5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309-*-18-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亲水大道、同城化延伸线、下简路、红河路、上宝闸中心路、西雁路、红柴梁中心路、黄汪路、吴礼路、沿河路、移民村路、静通路、汪家庄中心路、宝马中心路、西线大道、滨河延伸段、滨河大道、尾宝路、花园路、黄西路、西火路、西河桥中心路、尾闸中心路、合作渠路、黄蛟中心路、外西河中心路、海燕村路、铁六渠路、申银特钢路支线。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涉及29条路,合计隐患的道路总里程为222公里,隐患点30个。隐患点采取路面铣刨罩面,水稳层换填、砌筑浆砌片石护坡、护栏安装、设置标志标牌、警示柱、道口标、路面施划标线等措施进行整治。
主要工程量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2440平方米,5cm沥青混凝土面层3588.5平方米,36cm水稳层1566.3平方米,施划标线 7669.24平方米、砌筑浆砌片石护坡(急流槽)75.6立方米,安装护栏7504m、标志牌88块、警示柱(道口标)540根。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路面、路基、安全设施等维修改造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20.53万元,其中工程费277.83万元,其他费30.37万元,预备费12.33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135号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3〕53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309-*-18-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亲水大道、同城化延伸线、下简路、红河路、上宝闸中心路、西雁路、红柴梁中心路、黄汪路、吴礼路、沿河路、移民村路、静通路、汪家庄中心路、宝马中心路、西线大道、滨河延伸段、滨河大道、尾宝路、花园路、黄西路、西火路、西河桥中心路、尾闸中心路、合作渠路、黄蛟中心路、外西河中心路、海燕村路、铁六渠路、申银特钢路支线。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涉及29条路,合计隐患的道路总里程为222公里,隐患点30个。隐患点采取路面铣刨罩面,水稳层换填、砌筑浆砌片石护坡、护栏安装、设置标志标牌、警示柱、道口标、路面施划标线等措施进行整治。
主要工程量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2440平方米,5cm沥青混凝土面层3588.5平方米,36cm水稳层1566.3平方米,施划标线 7669.24平方米、砌筑浆砌片石护坡(急流槽)75.6立方米,安装护栏7504m、标志牌88块、警示柱(道口标)540根。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路面、路基、安全设施等维修改造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20.53万元,其中工程费277.83万元,其他费30.37万元,预备费12.33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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