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整机试验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整机试验扩能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99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科国测地质勘察(河北)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665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占用 (略) 原动力事业部局部-1层、1层、2层建设,不涉及新增占地。本项目不涉及发动机生产制造,主要进行发动机的台架试验、抽检、市场解释、品质不明原因再现试验。 (略) 进行发动机试验平均数量为164台套/年,其中汽油机试验67台套/年,柴油机试验97台套/年;年试制加工发动机缸体、缸盖等零部件2030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发动机试验室、油库区建设,试验室建设在现有实验中心局部1层、2层,不涉及土建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安装噪声及油库区土建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 (略) 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文件中关于控制建筑施工扬尘的规定,本次评价,结合项目建设情况,提出如下措施:

(1)全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2)场地坪硬化:即工地进出口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应采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3)易扬尘物质处置: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物料堆场周边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网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露天装卸作业的,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4)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

(5)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6)渣土密闭运输: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 (略) 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通行限行区域或者路段时,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车速通行;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车辆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车体整洁;

(7)车辆冲洗。即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

(8)需要使用防尘网遮盖的,防尘网的密度应当符合要求,并采取有效防风加固措施;

(9)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或者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状况时,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土石方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本评价建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提出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预计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且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二)废水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不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工程用水主要用于工程养护,该用水随养护过程吸收和蒸发自然散失,不形成地表汇流,无废水排放;

(2)施工期的一些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

(3)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4)施工人员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排水依托现有排 (略) 政管网。

(三)噪声

(1)合理组织施工设计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期间,不得进行夜间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要预先办理夜施许可证,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2)全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

(3)加强工程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大型机械设备应采取一定的消音措施,以降低机械噪声污染。

(4)严格控制各种施工机具的噪音,对不符合噪音标准的汽车、机械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模板、钢管等维修清理时,严禁使用大锤敲打,钢材、木材等进出场装卸时,要轻拿轻放。模板、脚手架支设和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不得随意乱抛乱放。

(四)固体废物

(1)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

(2)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分类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对其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如砂、石类可作混凝土骨料,碎砖头可作回填料等;

严禁垃圾乱倒、乱卸或用于回填。施工现场设垃圾收集点,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1)热态试验废气

本项目共设9个试验间,汽油消耗总量为108t/a,每个试验间消耗汽油量为12t/a,每个试验间均安装三元催化氧化装置+1根15m排气筒。

(2)供油系统

本项目发动机检测试验消耗汽油,储存于地埋式储油罐,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投加。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1989),项目所在区域属于B类区,项目储油罐均采用地埋式卧式固定罐,贮存过程中汽油会挥发出少量油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

热态试验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热态试验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标准限值。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即1小时平均浓度值≤25g/m3,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小于4m。

储油区边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即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4.0mg/m3;厂区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即非*烷总烃监控点1h平均浓度≤6.0mg/m3;非*烷总烃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是发动机试验台架、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95dB(A)左右。采取“墙体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降噪效果在15~25dB(A),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由 (略) 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发动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发动机试验结束后报废产生的废发动机交由保定长城报废 (略) 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机油、废机油桶、三元催化装置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储油罐产生的油泥由有资质单位清洗油罐时统一处理。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为储油罐、输油管道破损造成入渗污染,污染物为石油烃。

为防止油品跑、冒、滴、漏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参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订)、《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依据本项目的工程建设特点,采取如下防渗措施:

输油管道: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双层管道为PP材质的复合管,且内外层公称壁厚不小于5mm。双层管道系统的内层管与外层管之间的缝隙贯通,双层管道的最低点设检漏点;双层管道坡向检漏点的坡度,不小于5‰,并保证内层管和外层管任何部位出现渗漏均能在检漏点处被发现,双层管道的渗漏检测采用在线监测系统。

储罐区:储罐区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储罐采用钢制强化塑料制双层油罐,并且配备渗漏检测仪。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整机试验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整机试验扩能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99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科国测地质勘察(河北)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6651.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占用 (略) 原动力事业部局部-1层、1层、2层建设,不涉及新增占地。本项目不涉及发动机生产制造,主要进行发动机的台架试验、抽检、市场解释、品质不明原因再现试验。 (略) 进行发动机试验平均数量为164台套/年,其中汽油机试验67台套/年,柴油机试验97台套/年;年试制加工发动机缸体、缸盖等零部件2030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发动机试验室、油库区建设,试验室建设在现有实验中心局部1层、2层,不涉及土建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安装噪声及油库区土建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根据《 (略) 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文件中关于控制建筑施工扬尘的规定,本次评价,结合项目建设情况,提出如下措施:

(1)全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2)场地坪硬化:即工地进出口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应采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3)易扬尘物质处置: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物料堆场周边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网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露天装卸作业的,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4)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

(5)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6)渣土密闭运输: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 (略) 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通行限行区域或者路段时,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车速通行;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车辆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车体整洁;

(7)车辆冲洗。即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

(8)需要使用防尘网遮盖的,防尘网的密度应当符合要求,并采取有效防风加固措施;

(9)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或者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状况时,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土石方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本评价建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提出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预计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且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二)废水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不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期工程用水主要用于工程养护,该用水随养护过程吸收和蒸发自然散失,不形成地表汇流,无废水排放;

(2)施工期的一些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

(3)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4)施工人员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排水依托现有排 (略) 政管网。

(三)噪声

(1)合理组织施工设计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早6时期间,不得进行夜间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要预先办理夜施许可证,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2)全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

(3)加强工程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大型机械设备应采取一定的消音措施,以降低机械噪声污染。

(4)严格控制各种施工机具的噪音,对不符合噪音标准的汽车、机械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模板、钢管等维修清理时,严禁使用大锤敲打,钢材、木材等进出场装卸时,要轻拿轻放。模板、脚手架支设和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不得随意乱抛乱放。

(四)固体废物

(1)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

(2)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分类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对其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如砂、石类可作混凝土骨料,碎砖头可作回填料等;

严禁垃圾乱倒、乱卸或用于回填。施工现场设垃圾收集点,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1)热态试验废气

本项目共设9个试验间,汽油消耗总量为108t/a,每个试验间消耗汽油量为12t/a,每个试验间均安装三元催化氧化装置+1根15m排气筒。

(2)供油系统

本项目发动机检测试验消耗汽油,储存于地埋式储油罐,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投加。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1989),项目所在区域属于B类区,项目储油罐均采用地埋式卧式固定罐,贮存过程中汽油会挥发出少量油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

热态试验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热态试验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标准限值。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即1小时平均浓度值≤25g/m3,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小于4m。

储油区边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即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4.0mg/m3;厂区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即非*烷总烃监控点1h平均浓度≤6.0mg/m3;非*烷总烃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是发动机试验台架、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95dB(A)左右。采取“墙体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降噪效果在15~25dB(A),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由 (略) 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发动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发动机试验结束后报废产生的废发动机交由保定长城报废 (略) 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机油、废机油桶、三元催化装置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储油罐产生的油泥由有资质单位清洗油罐时统一处理。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为储油罐、输油管道破损造成入渗污染,污染物为石油烃。

为防止油品跑、冒、滴、漏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参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订)、《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依据本项目的工程建设特点,采取如下防渗措施:

输油管道: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双层管道为PP材质的复合管,且内外层公称壁厚不小于5mm。双层管道系统的内层管与外层管之间的缝隙贯通,双层管道的最低点设检漏点;双层管道坡向检漏点的坡度,不小于5‰,并保证内层管和外层管任何部位出现渗漏均能在检漏点处被发现,双层管道的渗漏检测采用在线监测系统。

储罐区:储罐区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储罐采用钢制强化塑料制双层油罐,并且配备渗漏检测仪。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