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贵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高新区消防基础设施,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公共消防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上街镇,位于高岐路北侧,浦上大道南侧,乌龙江大道西侧,高新大道东侧。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总用地面积7218㎡(合计10.82亩),总建筑面积998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952㎡,不计容建筑面积2030㎡。
建设内容包括执勤楼,附属楼,室外训练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070.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54.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92.3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93.22万元),基本预备费32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福州高新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事项:
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贵单位申请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请贵单位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主体福州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31日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贵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高新区消防基础设施,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公共消防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上街镇,位于高岐路北侧,浦上大道南侧,乌龙江大道西侧,高新大道东侧。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高新区中心共享消防站项目总用地面积7218㎡(合计10.82亩),总建筑面积998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952㎡,不计容建筑面积2030㎡。
建设内容包括执勤楼,附属楼,室外训练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070.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54.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92.3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93.22万元),基本预备费32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福州高新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事项:
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贵单位申请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请贵单位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主体福州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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