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6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9月16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嘉峪关 (略) 节能减碳新型铝材制造项目 | (略) (略) 嘉北工业 (略) (略) 东侧 | 嘉峪关 (略) | 甘肃国通绿桓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8135.75m2,总建筑面积23510.1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主体工程钢结构生产车间1座,内设生产加工区、原料暂存区及成品暂存区等;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间1间、危废暂存间1间等储运工程;新建综合楼1座、锅炉房座等辅助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控制措施、固废暂存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环保工程。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吨新型铝材产品,设5条挤压生产线、1条喷涂生产线及2条包装生产线。 | 废气:①挤压加工区:长棒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时效加工区、喷涂加工区:时效炉、喷涂前烘干炉、喷涂固化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时效炉、烘干炉及固化炉共用);③立式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静电喷涂粉尘经旋风粉末回收装置净化后,尾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立式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固化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 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暂未与园区污水管网接通,接管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后,由污水管网排入嘉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噪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降噪,加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厂房隔声、厂界绿化。固废:锯切产生的废铝材、残铝、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挤压机废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废活性炭、脉冲袋式除尘器清理集尘,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 |
公示期:2023年9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嘉峪关 (略) 节能减碳新型铝材制造项目 | (略) (略) 嘉北工业 (略) (略) 东侧 | 嘉峪关 (略) | 甘肃国通绿桓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8135.75m2,总建筑面积23510.1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主体工程钢结构生产车间1座,内设生产加工区、原料暂存区及成品暂存区等;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间1间、危废暂存间1间等储运工程;新建综合楼1座、锅炉房座等辅助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控制措施、固废暂存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环保工程。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吨新型铝材产品,设5条挤压生产线、1条喷涂生产线及2条包装生产线。 | 废气:①挤压加工区:长棒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时效加工区、喷涂加工区:时效炉、喷涂前烘干炉、喷涂固化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时效炉、烘干炉及固化炉共用);③立式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静电喷涂粉尘经旋风粉末回收装置净化后,尾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立式粉末静电喷涂生产线:固化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 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暂未与园区污水管网接通,接管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嘉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后,由污水管网排入嘉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噪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降噪,加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厂房隔声、厂界绿化。固废:锯切产生的废铝材、残铝、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挤压机废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废活性炭、脉冲袋式除尘器清理集尘,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 |
公示期:2023年9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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