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趣茗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趣茗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趣茗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麻涌镇新基工业路3号2号楼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趣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趣 (略) (略) (略) 麻涌镇新基工业路3号2号楼201室(北纬23度4分7.190秒,东经113度35分23.640秒)。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该项目占地面积2400 m2,建筑面积2400 m2,总投资500万元,年产速冻食品259吨/年(包子180 t/a、糕点21 t/a、糯米鸡18 t/a、冷藏预制调理肉40 t/a)。内设原料检验、挑选、清洗、脱水、切碎、解冻清洗、切制、绞碎、搅拌、蒸煮、炒制、和面、压面、发酵、成型、冷却、烘烤、金属检测、速冻库、成品冻库、原料冻库、原材料库、固废仓和办公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配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并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废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大气扩散及周边植物吸收;食品加工气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并加强车间管理措施;烘烤、炒制、蒸煮、燃气炒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收集后由22m高排气简(DA002)排放。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截污管网;项目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隔渣池+调节水池+混凝反应池+气浮处理装置+酸化水解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与项目最近的自然水体,最终汇入狮子洋。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 (略) 政雨水管网。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厂内采用库房贮存,其在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9-1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趣茗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麻涌镇新基工业路3号2号楼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趣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趣 (略) (略) (略) 麻涌镇新基工业路3号2号楼201室(北纬23度4分7.190秒,东经113度35分23.640秒)。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该项目占地面积2400 m2,建筑面积2400 m2,总投资500万元,年产速冻食品259吨/年(包子180 t/a、糕点21 t/a、糯米鸡18 t/a、冷藏预制调理肉40 t/a)。内设原料检验、挑选、清洗、脱水、切碎、解冻清洗、切制、绞碎、搅拌、蒸煮、炒制、和面、压面、发酵、成型、冷却、烘烤、金属检测、速冻库、成品冻库、原料冻库、原材料库、固废仓和办公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配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并加强车间管理措施;废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大气扩散及周边植物吸收;食品加工气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并加强车间管理措施;烘烤、炒制、蒸煮、燃气炒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收集后由22m高排气简(DA002)排放。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独立布置排水管道系统,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截污管网;项目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隔渣池+调节水池+混凝反应池+气浮处理装置+酸化水解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与项目最近的自然水体,最终汇入狮子洋。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 (略) 政雨水管网。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厂内采用库房贮存,其在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9-1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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