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2023年9月15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钧 (略) 年产10000吨装配式材料配套标准件加工项目 |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 (略) 钧 (略)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本项目建设整体车间1座、综合办公楼1栋、门房1栋。在车间外部南侧设置气罐区,车间内部设置生产区、喷漆房、原料库、调漆房等。本项目建成后可生产钢结构产品10000t/a。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862-2015)A级标准要求,由厂区内污水管网汇集后,经园区的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九原水质净化厂。 (2)废气:调漆、喷涂、晾干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经收集,汇合后进入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下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调漆、喷涂、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加压水泵,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渣、废边角料、废钢丸采用铁箱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焊渣、废焊丝、废焊条、除尘灰和车间沉降颗粒物采用铁箱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区,定期外售处置。 危险废物:废机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漆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 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 | 内蒙古旭跃 (略) 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 内蒙古旭跃 (略) | 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环保投资189万元。本项目租赁内蒙古宜龙节能 (略) 厂区现有车间7030m2,部分办公室250m2,配套建设2座原料库,占地面积共计6984.66m2;车间内建设3条防火装饰材料生产线,2条防火隔墙板材料生产线。防火隔墙板生产线生产防火装饰板、防火木地板、防火家具板、防火外装饰板4种产品、防火装饰材料生产线生产火烧板、防火隔热墙体版、仿大理石板3种产品。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86万吨。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862-2015)A级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九原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 (2)废气:运营期热风炉燃烧天然气废气、选铁粉尘、干燥机干燥粉尘、旋转筛筛分粉尘、石膏沸腾炉干燥粉尘:热风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热风炉燃烧天然气50%烟粉尘、选铁粉尘、干燥机干燥粉尘先经M1旋风除尘器除尘后与石膏沸腾炉干燥粉尘、旋转筛分粉尘及其余50%热烟气一同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二级除尘后由1根高度15m排气筒P1排放,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陈化、改性粉磨粉尘: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1根高度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颚式破碎、筛分、锤式破碎、磁选、棒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高度15m排气筒P3达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噪声:项目运营期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物:除尘灰由卸料阀卸料到密闭管道内输送到生产线皮带通道上,回用生产不外排;边角料经收集后由小车推送至破碎区进行破碎后返回生产线,不外排;铁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处理;沉渣压滤泥饼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运到垃圾填埋场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液压油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023年9月15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钧 (略) 年产10000吨装配式材料配套标准件加工项目 |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 (略) 钧 (略)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本项目建设整体车间1座、综合办公楼1栋、门房1栋。在车间外部南侧设置气罐区,车间内部设置生产区、喷漆房、原料库、调漆房等。本项目建成后可生产钢结构产品10000t/a。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862-2015)A级标准要求,由厂区内污水管网汇集后,经园区的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九原水质净化厂。 (2)废气:调漆、喷涂、晾干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经收集,汇合后进入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下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调漆、喷涂、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加压水泵,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渣、废边角料、废钢丸采用铁箱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焊渣、废焊丝、废焊条、除尘灰和车间沉降颗粒物采用铁箱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区,定期外售处置。 危险废物:废机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漆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 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 | 内蒙古旭跃 (略) 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 内蒙古旭跃 (略) | 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环保投资189万元。本项目租赁内蒙古宜龙节能 (略) 厂区现有车间7030m2,部分办公室250m2,配套建设2座原料库,占地面积共计6984.66m2;车间内建设3条防火装饰材料生产线,2条防火隔墙板材料生产线。防火隔墙板生产线生产防火装饰板、防火木地板、防火家具板、防火外装饰板4种产品、防火装饰材料生产线生产火烧板、防火隔热墙体版、仿大理石板3种产品。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86万吨。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862-2015)A级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九原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 (2)废气:运营期热风炉燃烧天然气废气、选铁粉尘、干燥机干燥粉尘、旋转筛筛分粉尘、石膏沸腾炉干燥粉尘:热风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热风炉燃烧天然气50%烟粉尘、选铁粉尘、干燥机干燥粉尘先经M1旋风除尘器除尘后与石膏沸腾炉干燥粉尘、旋转筛分粉尘及其余50%热烟气一同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二级除尘后由1根高度15m排气筒P1排放,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陈化、改性粉磨粉尘: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1根高度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颚式破碎、筛分、锤式破碎、磁选、棒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高度15m排气筒P3达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噪声:项目运营期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物:除尘灰由卸料阀卸料到密闭管道内输送到生产线皮带通道上,回用生产不外排;边角料经收集后由小车推送至破碎区进行破碎后返回生产线,不外排;铁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处理;沉渣压滤泥饼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运到垃圾填埋场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液压油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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