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询桓仁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项目询价公告
关于公开征询桓仁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项目询价公告
(略) 市关于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布置和要求,我县准备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现向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二、服务范围
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辖区范围。
三、主要工作内容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进行实地调查举证,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全面掌握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我县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四、主要成果
1.2023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
2.编写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对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展专题分析。
五、成果质量要求
依据国家级核查评价标准,对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补充耕地图斑2个单项错误率和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共三项指标进行质量评价,3项差错率均低于2%。
六、完成时限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七、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八、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3.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4.相应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九、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1日前)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q.com),并将纸质材料寄达我局(地址: (略) 桓仁县自然资源局地籍规划股,邮编:*),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24-*。
十、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
(略) 市关于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布置和要求,我县准备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现向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二、服务范围
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辖区范围。
三、主要工作内容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进行实地调查举证,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全面掌握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我县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四、主要成果
1.2023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
2.编写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对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展专题分析。
五、成果质量要求
依据国家级核查评价标准,对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补充耕地图斑2个单项错误率和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共三项指标进行质量评价,3项差错率均低于2%。
六、完成时限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七、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八、提交相应文件必须包含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3.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4.相应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九、其他事项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1日前)向我单位递交询价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q.com),并将纸质材料寄达我局(地址: (略) 桓仁县自然资源局地籍规划股,邮编:*),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24-*。
十、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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