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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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告

规划项目名称: (略) 洞头区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审批时间:洞政函〔2023〕48号

规划编制单位: (略) 规划 (略)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新城二期堤坝,东、南至新城一期围垦堤坝,西至霞光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30.63公顷。

二、功能定位

本片区功能定位为:洞头 (略) 功能区的核心区,集医疗康养、文化娱乐、休闲旅游、科研教育和居住功能为一 (略) 社区。

三、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带三片区”的总体结构

一心:即服务中心,围绕现有的洞头行政服务中心及洞头农商银行大楼,形成服务于新城二期的服务中心;

一轴:即山海通廊景观轴,连接北侧海域与南侧自然山体的空间景观轴线;

两带:即滨水休闲带,海韵大道以北规划滨水休闲绿带和霞光大道以北规划的滨水休闲绿带;

三片区:即以海西路和海虹路为界,形成的健康风尚区、健康活力区、创意生活区。

四、规划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确定人口规模约为3.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0.63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88.09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42.54公顷。

五、公共服务设施

(略) 暨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1处,社区医疗卫生站2处,幼儿园3处,18班小学1处,文化活动站2处,中学1处(在建);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将室外活动场所结合居住片区相邻的公共绿地设置,规划布局3 处室外活动场地和1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规划结合 (略) 、老 (略) 以及未来社区建设要求,依据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布局社区双创空间1处,社区共享书房1处,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中心1处,公厕 14处,老年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3处,托老所2处,托儿所 1 处,社区文化活动室2 处,居委会1处, (略) 场2 处,社区商业网点1处,银行营业网点1处。

保留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游泳馆、加油站、 (略) 、温州医科 (略) 、教师教育中心、洞头实验小学、加油站各1处。

六、市政公用设施

规划110kV 变电站、排涝泵站、污水处理厂、邮政营业场所各1处;规划社会停车场7处;规划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点各6处;规划通信基站35处,邮政所2处。保留消防站、交通监控中心各1处。

七、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44.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44.7公顷。

八、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9月15日

规划项目名称: (略) 洞头区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审批时间:洞政函〔2023〕48号

规划编制单位: (略) 规划 (略)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新城二期堤坝,东、南至新城一期围垦堤坝,西至霞光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30.63公顷。

二、功能定位

本片区功能定位为:洞头 (略) 功能区的核心区,集医疗康养、文化娱乐、休闲旅游、科研教育和居住功能为一 (略) 社区。

三、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带三片区”的总体结构

一心:即服务中心,围绕现有的洞头行政服务中心及洞头农商银行大楼,形成服务于新城二期的服务中心;

一轴:即山海通廊景观轴,连接北侧海域与南侧自然山体的空间景观轴线;

两带:即滨水休闲带,海韵大道以北规划滨水休闲绿带和霞光大道以北规划的滨水休闲绿带;

三片区:即以海西路和海虹路为界,形成的健康风尚区、健康活力区、创意生活区。

四、规划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确定人口规模约为3.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0.63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88.09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42.54公顷。

五、公共服务设施

(略) 暨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1处,社区医疗卫生站2处,幼儿园3处,18班小学1处,文化活动站2处,中学1处(在建);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将室外活动场所结合居住片区相邻的公共绿地设置,规划布局3 处室外活动场地和1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规划结合 (略) 、老 (略) 以及未来社区建设要求,依据相关规范要求,规划布局社区双创空间1处,社区共享书房1处,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中心1处,公厕 14处,老年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3处,托老所2处,托儿所 1 处,社区文化活动室2 处,居委会1处, (略) 场2 处,社区商业网点1处,银行营业网点1处。

保留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游泳馆、加油站、 (略) 、温州医科 (略) 、教师教育中心、洞头实验小学、加油站各1处。

六、市政公用设施

规划110kV 变电站、排涝泵站、污水处理厂、邮政营业场所各1处;规划社会停车场7处;规划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点各6处;规划通信基站35处,邮政所2处。保留消防站、交通监控中心各1处。

七、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44.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44.7公顷。

八、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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