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5日我局拟对《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坭美70MW)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
联系电话:0835-*
传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坭美70MW)
二、建设地点: (略) 汉源县坭美乡、片马乡
三、建设单位:国能大渡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辰源 (略)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户内舱式布置,主变容量本期、终期均为1×70MVA,110kV出线本期和终期均为1回,35kV出线本期和终期均为3回。升压站内主要布置综合楼、附属用房、水泵房等。
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79.41304MWp,交流侧容量70MW,光伏组件选用545Wp双面双玻单晶组件,每28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串,每23至25个光伏组串并联接入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拟建共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光伏场区内部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光伏场区西南侧地块通过1回架空线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站,光伏场区东北侧地块通过2回电缆线路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部分另行评价。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景观和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人员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和卫生意识,有序施工、文明施工; 2.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尽量选择裸地区域作为施工道路; 3.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减少对占地面积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减少 4.施工过程中加强开挖面及堆渣体等裸露面的遮挡措施。施工期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等,服务期满后工程拆除均应避免在大风天气及雨季施工,并尽快进行土石方回填,弃土及时处理,将土壤水力侵蚀等降至最小程度;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次续,对变压器进行隔声处理,防止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防止水土流失对动物栖息的破坏。为防止雨水经光伏发电板冲刷地面,减缓水力侵蚀作用力,建议在太阳能电池板下约0.3米处设置收水槽,于光伏阵列旁设置收水渠,将收集的雨水回用于光伏发电板下方植被浇灌; 6.在升压站占地开挖工程中,如发现有珍惜濒危受保护物种出现,要立即报告当地林业部门,组织挽救,在环境保护经费预算中要安排国家保护物种保护经费,用于紧急抢救和监测工作之用; 7.项目全阶段均应做好施工废水、固废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固废应分类收集,进行集中式处理,废水进行集中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 8.工程竣工后,施工临时设施应全面拆除,对施工临时建筑物及废弃杂物及时清理,整治施工开挖裸露面并及时恢复植被。对场内道路沿路两侧、箱变基础平台外围可种植草皮护坡护面,尽量保持绿化覆盖率不降低,减少水土流失量;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可通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 1.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和动物频繁活动的区域; 2.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3.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 4.加强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并在路牌上标明禁止施工车辆鸣笛的时段。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和道路养护,选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机械;文明施工,洒水降尘,尽快清除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减少大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积极推行文明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用地施肥;施工废水采用矩形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或用于场地清洁;施工机械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和临时施工设施场地降尘用水。 (五)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 (略) ,不能回收的清运到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厂区植被恢复情况的检查,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在场地内播撒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提高土壤保水性等生态功能,保持区域内*生动物的适宜生境面积和生境质量;所选草种须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种子质量达到相应标准,注意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加强宣传教育,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保护项目区天然植被的重要性,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 4.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应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组织施工期环境监测,以确保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野生动物的生存不受到威胁; 5.开发建设前,做好施工工程评价前期工作;施工期间加强废弃物的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对动物的 6.服务期满后,应集中对电站内废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及变压器等进行妥善处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上述固废采取厂家回收再循环利用或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回收的方式处理,不随意丢弃,除过程中,应科学设计,严格管理。按照国家各项施工规范和条例进行施工,并教育施工人员明确施工注意事项,文明施工,保证拆除施工质量,按期竣工验收。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设计时,尽量 2.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3.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线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 4.合理布局升压站内电磁设备,使升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均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尽量选用有消声装置的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进出车辆限速;加强升压站四周的绿化。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区周边农用地及光伏场区牧草施肥,不外排。 (五)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池、主变油坑、箱变事故油池池底及四周、危废暂存间四周及地面设置重点防渗,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2毫米厚度HDPE防渗层,防渗性能要求满足渗透系数小于1.0×10-10厘米/秒;升压站内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一般防渗,采用防渗混凝土。升压站内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均划定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原土夯实、混凝土地面硬化措施。 (六)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给环卫部门处理;电池板、玻璃、边框及设备支架收集至升压站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或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逆变器等电子设备、废电池板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或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电池面板清扫积尘,由电池面板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加湿处理,处理后堆放于场区低洼地带;废旧蓄电池、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不设置油库,工程所需油料就近购买,运输过程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运送油料的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储油罐,确保不造成环境危害;油料储存点的最终确定必须严格按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对值班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和限制值班人员的野外用火行为,禁止私自野外用火,做好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升压站内设置贮油坑和有效容积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同时, (八)监测计划 依据环境管理需要,对电磁和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指标达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5日我局拟对《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坭美70MW)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
联系电话:0835-*
传真:0835-*
通讯地址: (略) 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瀑布沟水电站水风光互补项目汉源400MW光伏电站(坭美70MW)
二、建设地点: (略) 汉源县坭美乡、片马乡
三、建设单位:国能大渡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辰源 (略)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35kV配电装置户内舱式布置,主变容量本期、终期均为1×70MVA,110kV出线本期和终期均为1回,35kV出线本期和终期均为3回。升压站内主要布置综合楼、附属用房、水泵房等。
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79.41304MWp,交流侧容量70MW,光伏组件选用545Wp双面双玻单晶组件,每28块光伏组件串联成一个光伏组串,每23至25个光伏组串并联接入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拟建共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光伏场区内部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光伏场区西南侧地块通过1回架空线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站,光伏场区东北侧地块通过2回电缆线路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部分另行评价。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景观和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人员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和卫生意识,有序施工、文明施工; 2.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尽量选择裸地区域作为施工道路; 3.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减少对占地面积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减少 4.施工过程中加强开挖面及堆渣体等裸露面的遮挡措施。施工期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等,服务期满后工程拆除均应避免在大风天气及雨季施工,并尽快进行土石方回填,弃土及时处理,将土壤水力侵蚀等降至最小程度;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次续,对变压器进行隔声处理,防止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防止水土流失对动物栖息的破坏。为防止雨水经光伏发电板冲刷地面,减缓水力侵蚀作用力,建议在太阳能电池板下约0.3米处设置收水槽,于光伏阵列旁设置收水渠,将收集的雨水回用于光伏发电板下方植被浇灌; 6.在升压站占地开挖工程中,如发现有珍惜濒危受保护物种出现,要立即报告当地林业部门,组织挽救,在环境保护经费预算中要安排国家保护物种保护经费,用于紧急抢救和监测工作之用; 7.项目全阶段均应做好施工废水、固废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固废应分类收集,进行集中式处理,废水进行集中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 8.工程竣工后,施工临时设施应全面拆除,对施工临时建筑物及废弃杂物及时清理,整治施工开挖裸露面并及时恢复植被。对场内道路沿路两侧、箱变基础平台外围可种植草皮护坡护面,尽量保持绿化覆盖率不降低,减少水土流失量;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可通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 1.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和动物频繁活动的区域; 2.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3.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 4.加强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并在路牌上标明禁止施工车辆鸣笛的时段。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和道路养护,选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机械;文明施工,洒水降尘,尽快清除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减少大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积极推行文明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用地施肥;施工废水采用矩形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或用于场地清洁;施工机械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和临时施工设施场地降尘用水。 (五)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 (略) ,不能回收的清运到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厂区植被恢复情况的检查, 2.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在场地内播撒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提高土壤保水性等生态功能,保持区域内*生动物的适宜生境面积和生境质量;所选草种须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种子质量达到相应标准,注意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加强宣传教育,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认识到保护项目区天然植被的重要性,并落实到自身的实际行动中; 4.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应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组织施工期环境监测,以确保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野生动物的生存不受到威胁; 5.开发建设前,做好施工工程评价前期工作;施工期间加强废弃物的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对动物的 6.服务期满后,应集中对电站内废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及变压器等进行妥善处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上述固废采取厂家回收再循环利用或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回收的方式处理,不随意丢弃,除过程中,应科学设计,严格管理。按照国家各项施工规范和条例进行施工,并教育施工人员明确施工注意事项,文明施工,保证拆除施工质量,按期竣工验收。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设计时,尽量 2.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要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3.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改善电场分布,并将导线和瓷件表面的电场控制在一定数值内; 4.合理布局升压站内电磁设备,使升压站围墙外的电磁环境均小于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尽量选用有消声装置的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进出车辆限速;加强升压站四周的绿化。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区周边农用地及光伏场区牧草施肥,不外排。 (五)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油池、主变油坑、箱变事故油池池底及四周、危废暂存间四周及地面设置重点防渗,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2毫米厚度HDPE防渗层,防渗性能要求满足渗透系数小于1.0×10-10厘米/秒;升压站内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一般防渗,采用防渗混凝土。升压站内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均划定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原土夯实、混凝土地面硬化措施。 (六)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给环卫部门处理;电池板、玻璃、边框及设备支架收集至升压站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或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逆变器等电子设备、废电池板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或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电池面板清扫积尘,由电池面板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加湿处理,处理后堆放于场区低洼地带;废旧蓄电池、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不设置油库,工程所需油料就近购买,运输过程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运送油料的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储油罐,确保不造成环境危害;油料储存点的最终确定必须严格按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对值班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和限制值班人员的野外用火行为,禁止私自野外用火,做好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升压站内设置贮油坑和有效容积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同时, (八)监测计划 依据环境管理需要,对电磁和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指标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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