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技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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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技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涉农科室,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站、所):

(略) 、市、区《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理念,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优特色,注重科技含量,强化管理水平,提升项目质量;以创新农作制度为主线,有机融合农林牧渔大农业,通过基金会资助项目平台,努力构建优质高产、节本增效、安全生态的新型种养农作模式,扶小扶新扶优扶农业主体和低收入农户,推广先进技术,服务产业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二、申报要求。

项目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针对当前产业发展需要与技术难点,选准突破口与切入点,在农林牧渔各产业中选择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项目推荐申报。省、市项目以农作制度创新与集成配套技术为重点;区本级项目仍以挖掘亮点,培育特色,提升科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试验示范项目为主导,提升产业水平项目须有关键切入点。

(1)坚持稳粮增效导向。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提升粮食产能,继续推广农作制度创新模式,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重视开发利用冬闲田、引种节水抗旱品种、推广粮经复合模式、发展规模效益农业。

(2)坚持科技创新导向。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模式的引进应用与试验示范,培育新兴产业,开发创新产品,推动形成规模,让科技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发展动力。

(3)坚持特色产业导向。引导发展林下经济,水产高效养殖,畜禽养殖防疫以及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等。

(4)坚持共同富裕导向。鼓励三产融合发展增加就业,帮助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

三、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行政辖区内的农林企业、专业合作(服务)组织、产业协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创客和回乡从事农业创新创业的退役军人等。对技术含量高、实施周期长、示范作用大的项目可以由农林牧渔及水利各部门的基层业务站(所)会同业主单位联合申报。 (略) 民办农技推广研修平台(续建)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每个镇(街道)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非属地管理的可直接申报。

四、申报立项程序

省、市、区各级项目由临安区农技推广基金会统一受理并推荐。

1、项目申报单位详实填写《 (略) 农作制度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手写稿不予受理),经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退役军人申报项目须由退役军人事务站加签审核意见)、非属地管理的由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报临安区农技推广基金会秘书处(钱王街842号103室)。项目主持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在镇(街)要有1名农技人员参加项目实施小组并承担一项业务工作。

2、项目申报汇总后,基金会秘书处召集有关专家和理事代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对不符合申报资格和不具有资助价值的项目予以淘汰;选择前瞻性、创新性、试验性、效益好、竞争优势强的项目, (略) 基金会立项资助,余下的项目由本基金会立项资助。被拟定列为资助的项目,经临安区基金会确认后,再填写项目合同书(区级项目实行合同管理与非合同管理相结合)。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申报单位必须按时将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临安区基金会秘书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通过微信或浙政钉发至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叶宏伟收,逾期不予受理。

4、本通知发至各镇(街道)涉农科室并在“临安农林信息网”公布,申报单位可到所在镇街涉农科室咨询或网上下载。

秘书处电话:*

联系人手机(微信):叶宏伟 苏锡生


附件:1. (略) 农作制度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

2.《××××××××××》实施方案

3. (略) 、 (略) 农技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合同书

临农推基〔2023〕9号.docx


(略) 临安区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2023年9月18日





各镇(街道)涉农科室,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站、所):

(略) 、市、区《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理念,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优特色,注重科技含量,强化管理水平,提升项目质量;以创新农作制度为主线,有机融合农林牧渔大农业,通过基金会资助项目平台,努力构建优质高产、节本增效、安全生态的新型种养农作模式,扶小扶新扶优扶农业主体和低收入农户,推广先进技术,服务产业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二、申报要求。

项目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针对当前产业发展需要与技术难点,选准突破口与切入点,在农林牧渔各产业中选择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项目推荐申报。省、市项目以农作制度创新与集成配套技术为重点;区本级项目仍以挖掘亮点,培育特色,提升科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试验示范项目为主导,提升产业水平项目须有关键切入点。

(1)坚持稳粮增效导向。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提升粮食产能,继续推广农作制度创新模式,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重视开发利用冬闲田、引种节水抗旱品种、推广粮经复合模式、发展规模效益农业。

(2)坚持科技创新导向。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模式的引进应用与试验示范,培育新兴产业,开发创新产品,推动形成规模,让科技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发展动力。

(3)坚持特色产业导向。引导发展林下经济,水产高效养殖,畜禽养殖防疫以及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等。

(4)坚持共同富裕导向。鼓励三产融合发展增加就业,帮助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

三、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行政辖区内的农林企业、专业合作(服务)组织、产业协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创客和回乡从事农业创新创业的退役军人等。对技术含量高、实施周期长、示范作用大的项目可以由农林牧渔及水利各部门的基层业务站(所)会同业主单位联合申报。 (略) 民办农技推广研修平台(续建)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每个镇(街道)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非属地管理的可直接申报。

四、申报立项程序

省、市、区各级项目由临安区农技推广基金会统一受理并推荐。

1、项目申报单位详实填写《 (略) 农作制度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手写稿不予受理),经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退役军人申报项目须由退役军人事务站加签审核意见)、非属地管理的由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报临安区农技推广基金会秘书处(钱王街842号103室)。项目主持人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在镇(街)要有1名农技人员参加项目实施小组并承担一项业务工作。

2、项目申报汇总后,基金会秘书处召集有关专家和理事代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对不符合申报资格和不具有资助价值的项目予以淘汰;选择前瞻性、创新性、试验性、效益好、竞争优势强的项目, (略) 基金会立项资助,余下的项目由本基金会立项资助。被拟定列为资助的项目,经临安区基金会确认后,再填写项目合同书(区级项目实行合同管理与非合同管理相结合)。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申报单位必须按时将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临安区基金会秘书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通过微信或浙政钉发至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叶宏伟收,逾期不予受理。

4、本通知发至各镇(街道)涉农科室并在“临安农林信息网”公布,申报单位可到所在镇街涉农科室咨询或网上下载。

秘书处电话:*

联系人手机(微信):叶宏伟 苏锡生


附件:1. (略) 农作制度创新资助项目申报书

2.《××××××××××》实施方案

3. (略) 、 (略) 农技推广基金会资助项目合同书

临农推基〔2023〕9号.docx


(略) 临安区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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