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天堂镇乡村非遗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天祝县天堂镇乡村非遗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需开展天祝县天堂镇乡村非遗帮扶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水土流失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祝县天堂镇乡村非遗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天祝县天堂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天祝县天堂镇菊花村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60.99㎡(约1.44亩),总建筑面积757.53m2,新建1#生产包装车间,建筑面积345.44㎡,为地上二层;新建2#生产包装车间:建筑面积55.96㎡,为地上一层;新建3#生产包装车间:建筑面积55.96㎡,为地上一层;新建展示廊1,建筑面积32.18㎡,为地上一层;新建展示2,建筑面积32.78㎡,为地上一层;新建包装平台,建筑面积24.48㎡,为地上一层,同时配套景观小品、硬化、亮化、绿化、垃圾桶、场地平整等。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项目区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祁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天祝县天堂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天祝藏族自治县
备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需开展天祝县天堂镇乡村非遗帮扶车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水土流失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祝县天堂镇乡村非遗帮扶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天祝县天堂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天祝县天堂镇菊花村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60.99㎡(约1.44亩),总建筑面积757.53m2,新建1#生产包装车间,建筑面积345.44㎡,为地上二层;新建2#生产包装车间:建筑面积55.96㎡,为地上一层;新建3#生产包装车间:建筑面积55.96㎡,为地上一层;新建展示廊1,建筑面积32.18㎡,为地上一层;新建展示2,建筑面积32.78㎡,为地上一层;新建包装平台,建筑面积24.48㎡,为地上一层,同时配套景观小品、硬化、亮化、绿化、垃圾桶、场地平整等。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项目区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祁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天祝县天堂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略) / (略) /天祝藏族自治县
备注: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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