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安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高安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高水水保审字[2023]?18号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 (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项 (略) (略) 太阳镇。项目西侧为 945 乡道,南侧为铁路轨道,东侧及北侧均为未开发林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5°17′37.39″,北纬 28°10′47.36″。 本项目由 (略) 投资开发建设,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总占地 面积为 5.44h㎡,其中永久占地 5.19h㎡,临时占地 0.25h㎡。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式匀浆池、沼液池、沼气净化室、热水泵房、鼓风机房、中控室、展示区、绿化、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内容为有机肥车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000㎡,均为地上建筑,建筑物占地面积0.31h㎡,建筑密度5.69%,容积率 0.018,绿化率 41.36%。项目建成后,年产沼气165万立方米,全部用于发电,年发电量 330 万度,年产沼液 50000 吨。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于 2020 年 12 月开工,2021 年 8 月完工,工期为 9 个月。二期计划于 2023 年12月开工,2024 年 6 月完工,工期为 7 个月。总工期 16 个月。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挖填总量共计18.94 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量共计 9.47 万m3(其中表土1.59万 m3),回填土石方量 9.47 万m3(其中表土1.59万 m3),经土石方调配平衡后,无借方,无余方。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为 25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63 万元,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 专项设施改建。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其内容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可研设计阶段的深度,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建设 (略) 太阳镇,地貌类型为丘陵,本项目场地东低北高,场地起伏较大,本项目原始高程为 41.21—55.12m。项目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 1622mm,多年平均气温 17.5℃,年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以红壤 为主。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属于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强度以微度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 .a。根据《 (略) 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项目 (略) 太阳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因此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本项目未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项目占地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四、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5.44h㎡,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预测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 446.20t,其中原地貌土壤流失量为 17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 429.20t;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 412.92t,占整个工程 92.54%,因此,施工期是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生产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189.47t,占整个工程45.88%,因此生产区是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达到防治目标,经计算,至设计水平年(2023年),各项指标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 27%。
六、同意本方案划分水土流失防护区和防治责任范围: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 6 个防治区,即: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生产防治区、种植示范防治区、边坡工程防治区、办公生活防治区、预留防治区及施工临建防治区 6 个一级防治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5.44h㎡。
七、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八、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本项目为水土保持补报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20年12 月开工,2021 年 8 月完工,工期为 9 个月。二期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开工,2024年6月完工,工期为 7 个月。总工期 16 个月。因此,本方案监测时间为施工准备期开始,即从 2020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监测时段为 49 个月。本项目监测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监测,采用资料调查监测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本项目共布设8个监测点位,3个观测样地,5个调查样地。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 206.4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95.19万元,新增投资111.26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为127.26 万元,植物措施费为 26.11万元,临时措施费5.78万元,独立费用为65.5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7.9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2.89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4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3520 万元。
十、请加强对本方案的实施。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并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监理工作,并加强临时性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十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略) 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略) 水利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
高水水保审字[2023]?18号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 (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项 (略) (略) 太阳镇。项目西侧为 945 乡道,南侧为铁路轨道,东侧及北侧均为未开发林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5°17′37.39″,北纬 28°10′47.36″。 本项目由 (略) 投资开发建设,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总占地 面积为 5.44h㎡,其中永久占地 5.19h㎡,临时占地 0.25h㎡。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式匀浆池、沼液池、沼气净化室、热水泵房、鼓风机房、中控室、展示区、绿化、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内容为有机肥车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000㎡,均为地上建筑,建筑物占地面积0.31h㎡,建筑密度5.69%,容积率 0.018,绿化率 41.36%。项目建成后,年产沼气165万立方米,全部用于发电,年发电量 330 万度,年产沼液 50000 吨。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于 2020 年 12 月开工,2021 年 8 月完工,工期为 9 个月。二期计划于 2023 年12月开工,2024 年 6 月完工,工期为 7 个月。总工期 16 个月。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挖填总量共计18.94 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量共计 9.47 万m3(其中表土1.59万 m3),回填土石方量 9.47 万m3(其中表土1.59万 m3),经土石方调配平衡后,无借方,无余方。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为 25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63 万元,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不涉及拆迁 专项设施改建。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其内容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可研设计阶段的深度,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建设 (略) 太阳镇,地貌类型为丘陵,本项目场地东低北高,场地起伏较大,本项目原始高程为 41.21—55.12m。项目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 1622mm,多年平均气温 17.5℃,年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以红壤 为主。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属于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强度以微度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 .a。根据《 (略) 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项目 (略) 太阳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因此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本项目未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项目占地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四、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5.44h㎡,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预测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 446.20t,其中原地貌土壤流失量为 17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 429.20t;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 412.92t,占整个工程 92.54%,因此,施工期是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生产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189.47t,占整个工程45.88%,因此生产区是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达到防治目标,经计算,至设计水平年(2023年),各项指标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 27%。
六、同意本方案划分水土流失防护区和防治责任范围: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 6 个防治区,即: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生产防治区、种植示范防治区、边坡工程防治区、办公生活防治区、预留防治区及施工临建防治区 6 个一级防治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5.44h㎡。
七、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八、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本项目为水土保持补报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20年12 月开工,2021 年 8 月完工,工期为 9 个月。二期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开工,2024年6月完工,工期为 7 个月。总工期 16 个月。因此,本方案监测时间为施工准备期开始,即从 2020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监测时段为 49 个月。本项目监测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监测,采用资料调查监测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本项目共布设8个监测点位,3个观测样地,5个调查样地。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 206.4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95.19万元,新增投资111.26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为127.26 万元,植物措施费为 26.11万元,临时措施费5.78万元,独立费用为65.5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7.9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2.89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6.4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3520 万元。
十、请加强对本方案的实施。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并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监理工作,并加强临时性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十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略) 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略) 水利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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