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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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

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区块(现更名为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大洋组团)

浙江 (略)

(略) (略)

在浙江 (略) 大洋基地新建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包括1万吨/年特种胺(2条特种胺生产线)、1万吨/年*酰化新材料(1条生产线)、3000吨/年TMDD(1条生产线)、2万吨/年异佛尔酮(1条生产线)、1万吨/年*撑胺系列产品(1条生产线)、1万吨/年叔*胺(1条生产线)、1万吨/年环戊酮(1条生产线)等7个生产装置区、并配套硫磺装置(1条生产线),共计9条生产线;以及配套公辅、环保设施。

已按要求落实。建设单位在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2月02日及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9日在企业风险评价范围内的行政村/镇等宣传栏对项目进行了公示,同时在浙江 (略)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未收到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来电、来函。在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编制了《浙江 (略) 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公众参与说明》。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水:依托现有800t/a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厌氧生化+好氧+SBR+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后现有膜分离深度处理工艺可作为备用工艺。2、废气:工艺废气经装置区冷凝+喷淋预处理后进入新建的TO焚烧系统处理后排放;包装颗粒物经旋风+水喷淋处理后排放;CO提纯氧化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3、固废:危废自行处置或委托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4、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解放 (略) 民中心H座2楼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9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

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区块(现更名为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大洋组团)

浙江 (略)

(略) (略)

在浙江 (略) 大洋基地新建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包括1万吨/年特种胺(2条特种胺生产线)、1万吨/年*酰化新材料(1条生产线)、3000吨/年TMDD(1条生产线)、2万吨/年异佛尔酮(1条生产线)、1万吨/年*撑胺系列产品(1条生产线)、1万吨/年叔*胺(1条生产线)、1万吨/年环戊酮(1条生产线)等7个生产装置区、并配套硫磺装置(1条生产线),共计9条生产线;以及配套公辅、环保设施。

已按要求落实。建设单位在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2月02日及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9日在企业风险评价范围内的行政村/镇等宣传栏对项目进行了公示,同时在浙江 (略)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未收到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来电、来函。在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编制了《浙江 (略) 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公众参与说明》。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水:依托现有800t/a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厌氧生化+好氧+SBR+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后现有膜分离深度处理工艺可作为备用工艺。2、废气:工艺废气经装置区冷凝+喷淋预处理后进入新建的TO焚烧系统处理后排放;包装颗粒物经旋风+水喷淋处理后排放;CO提纯氧化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3、固废:危废自行处置或委托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4、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解放 (略) 民中心H座2楼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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