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关于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3年8月,长安镇 (略) 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 (略) 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范围位于长安镇北部,南临长安公园,北至西安路,临近长安镇人民政府,地理位置优越。调整地块面积约1.09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1、本次调整涉及地块边界修正,用地性质调整,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距调整,图则修正及控制要点增补。
2、具体内容:
(1)地块边界修正:结合现状围墙边界修正04-14-2、04-14-3地块边界。
(2)用地性质调整:04-14-2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商业金融业建筑面积与社会停车场库建筑面积比例各占50%。
(3)地块控制指标调整:04-14-2用地面积由10890 ㎡调整为10786㎡ ,容积率由2.5调整为3.5,建筑密度上限由30%调整为40%,绿地率下限由30%调整为20%,建筑高度上限由80米调整为60米,配建120个公共停车位。
(4)建筑退距调整:04-14-2地块设置长安公园北面入口,加大东侧建筑退距要求。
(5)图则修正及控制要点增补:由于原图则地块边界、面积等存在误差,本次调整后对同一图则的其余地块用地面积、配套停车位、居住户数、居住人口等指标进行修正;同时根据地块包装研究结论,增加地块建设控制要素。
三、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四、公示方式
(略) 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的
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1、 (略) 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2、 (略) 长安镇西安路34号项目现场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ttp://**;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东城大 (略) 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邮编*)或“ (略) 长安镇莲峰北路90号长安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69-*;
(略)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 (略)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9 月 11 日
公示内容:
2023年8月,长安镇 (略) 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 (略) 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范围位于长安镇北部,南临长安公园,北至西安路,临近长安镇人民政府,地理位置优越。调整地块面积约1.09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1、本次调整涉及地块边界修正,用地性质调整,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距调整,图则修正及控制要点增补。
2、具体内容:
(1)地块边界修正:结合现状围墙边界修正04-14-2、04-14-3地块边界。
(2)用地性质调整:04-14-2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商业金融业建筑面积与社会停车场库建筑面积比例各占50%。
(3)地块控制指标调整:04-14-2用地面积由10890 ㎡调整为10786㎡ ,容积率由2.5调整为3.5,建筑密度上限由30%调整为40%,绿地率下限由30%调整为20%,建筑高度上限由80米调整为60米,配建120个公共停车位。
(4)建筑退距调整:04-14-2地块设置长安公园北面入口,加大东侧建筑退距要求。
(5)图则修正及控制要点增补:由于原图则地块边界、面积等存在误差,本次调整后对同一图则的其余地块用地面积、配套停车位、居住户数、居住人口等指标进行修正;同时根据地块包装研究结论,增加地块建设控制要素。
三、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四、公示方式
(略) 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的
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1、 (略) 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2、 (略) 长安镇西安路34号项目现场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ttp://**;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东城大 (略) 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邮编*)或“ (略) 长安镇莲峰北路90号长安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长安镇中心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2)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69-*;
(略)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 (略)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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