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盐高速宝龙段项目立体层入库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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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盐高速宝龙段项目立体层入库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类型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标题 惠盐高速(宝龙段)项目 (立体层)入库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日期 2023-09-18
详细介绍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惠盐高速(宝龙段)项目(立体层)入库地块一 占地面积:1922.30m2 地理位置: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深圳 (略) 厂房内 土地责任单位: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现状为空地 未来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道路、林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以下简称“东深环保”) 土壤钻探单位:广东 (略) (以下简称“绿棕环保”) 检测单位:广东 (略) (以下简称“粤风检测”) 调查缘由:本项目地块历史为深圳 (略) 的生产经营用地,深圳 (略) 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行业类别为“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2月,地块原为深圳 (略) 的办公楼、宿舍楼和冷却水罐区,现已拆除,地块内为空地,部分拆除的建筑垃圾以及地块原惠盐高速路段部分堆土临时堆放于场地内,地块内当前没有工业潜在污染源。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 (1)2003年前,地块为山地。2003年-2022年,地块内为深圳 (略) 的办公楼、宿舍楼和冷却水罐区。经过人员访谈可知,2003年-2008年3月,深圳 (略) 主要生产环氧大豆油,调查红线范围为企业的办公楼、宿舍楼和一小部分循环冷却水罐区,调查红线外的西侧为深圳 (略) 的生产车间,调查红线外东侧为一小部分循环冷却水罐区和成品、原料存放区。2008年4月-2018年,深圳 (略) 不再生产环氧大豆油,主要是以环氧大豆油贸易为主。调查红线的办公楼和宿舍楼退租,由房东继续作为办公楼和宿舍楼出租。调查红线外西侧的厂房仅做储存和办公使用,无生产活动。调查红线外东侧的成品、原料存放区被百胜纸箱租用作为厂房。2018年-2022年,地块内构筑物处于闲置状态,2022年,冷却水罐区开始拆除,现阶段构筑物已全部拆除。企业生产过程可能对该区域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环境污染的潜在污染物为邻苯二*酸酯类(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等)和石油烃。 (2)地块周边50m范围区域历史和现状 (略) 龙岗区百胜纸箱厂、宿舍楼、龙南路、眠之堡 (略) 、 (略)  (略) 、 (略)  (略) 、空地、绿地和沈海(惠盐)高速。地块50m范围的企业均为一般工业企业,无重点行业企业,企业产排污对调查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污染识别情况,地块内历史上为深圳 (略) 的办公楼和宿舍楼和冷却水罐区,不涉及生产,生产车间位于调查红线外的西侧。该地块面积约为1922.30m2,全部作为“布点区域”并划分为“疑似污染区域”,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和3个地下水采样点。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5月8日,地块内布设4个土壤点位,土壤点位钻孔深度为8-10m,共采集22个(包含2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的附件7和附件8中“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必测项目和石油烃。地块内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包括现场平行样1组),检测项目包括《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的附件7和附件8中“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必测项目和石油烃。 2023年7月11日,在地块内堆土的来源原惠盐高速路段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采集了30个样品,分析检测指标为砷。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因子共25项,分别为镉、铬、汞、六价铬、镍、铅、砷、铜、锌、三氯*烯、1,1,2-三氯*烷、异*苯、1,1,2,2-四氯*烷、正*苯、1,3,5-三*基苯、4-氯*苯、1,2,4-三*基苯、仲*基苯、正*基苯、1,2-二溴-3-氯*烷、1,2,4-三氯苯、1,2,3-三氯苯、萘、2-*基萘,其中砷不满足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情况,其他金属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的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检出项为9项,分别为镍、铜、镉、铅、砷、汞、苯并(b)荧蒽、苯并(a)芘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除此之外其它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镍、铜、镉、铅、汞、苯并(b)荧蒽、苯并(a)芘)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石油烃(C10~C40)的第二类用地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本次调查在项目地块500m范围内设置1个布点区域均匀布设6个对照点位,共计采集30个土壤样品。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通过SPSS软件进行分析,数据不服从正态分布,采用90%分位值作为土壤高背景值污染物的筛选值,即464mg/kg,高于地块内砷浓度最大值436mg/kg。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砷含量未超过地块尺度中确背景值,地块土壤砷高含量为受到地带性土壤地质背景特征影响造成,非人为因素造成。因此,本项目地块不属于砷污染地块。 本地块内土壤源于砷地质高背景区域,土壤砷指标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需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技术要求开展进一步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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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广东, (略) ,龙岗区,上海,深圳
类型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标题 惠盐高速(宝龙段)项目 (立体层)入库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日期 2023-09-18
详细介绍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惠盐高速(宝龙段)项目(立体层)入库地块一 占地面积:1922.30m2 地理位置: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深圳 (略) 厂房内 土地责任单位: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现状为空地 未来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道路、林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以下简称“东深环保”) 土壤钻探单位:广东 (略) (以下简称“绿棕环保”) 检测单位:广东 (略) (以下简称“粤风检测”) 调查缘由:本项目地块历史为深圳 (略) 的生产经营用地,深圳 (略) 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行业类别为“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2月,地块原为深圳 (略) 的办公楼、宿舍楼和冷却水罐区,现已拆除,地块内为空地,部分拆除的建筑垃圾以及地块原惠盐高速路段部分堆土临时堆放于场地内,地块内当前没有工业潜在污染源。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 (1)2003年前,地块为山地。2003年-2022年,地块内为深圳 (略) 的办公楼、宿舍楼和冷却水罐区。经过人员访谈可知,2003年-2008年3月,深圳 (略) 主要生产环氧大豆油,调查红线范围为企业的办公楼、宿舍楼和一小部分循环冷却水罐区,调查红线外的西侧为深圳 (略) 的生产车间,调查红线外东侧为一小部分循环冷却水罐区和成品、原料存放区。2008年4月-2018年,深圳 (略) 不再生产环氧大豆油,主要是以环氧大豆油贸易为主。调查红线的办公楼和宿舍楼退租,由房东继续作为办公楼和宿舍楼出租。调查红线外西侧的厂房仅做储存和办公使用,无生产活动。调查红线外东侧的成品、原料存放区被百胜纸箱租用作为厂房。2018年-2022年,地块内构筑物处于闲置状态,2022年,冷却水罐区开始拆除,现阶段构筑物已全部拆除。企业生产过程可能对该区域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环境污染的潜在污染物为邻苯二*酸酯类(邻苯二*酸二正*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等)和石油烃。 (2)地块周边50m范围区域历史和现状 (略) 龙岗区百胜纸箱厂、宿舍楼、龙南路、眠之堡 (略) 、 (略)  (略) 、 (略)  (略) 、空地、绿地和沈海(惠盐)高速。地块50m范围的企业均为一般工业企业,无重点行业企业,企业产排污对调查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污染识别情况,地块内历史上为深圳 (略) 的办公楼和宿舍楼和冷却水罐区,不涉及生产,生产车间位于调查红线外的西侧。该地块面积约为1922.30m2,全部作为“布点区域”并划分为“疑似污染区域”,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和3个地下水采样点。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5月8日,地块内布设4个土壤点位,土壤点位钻孔深度为8-10m,共采集22个(包含2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的附件7和附件8中“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必测项目和石油烃。地块内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包括现场平行样1组),检测项目包括《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的附件7和附件8中“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必测项目和石油烃。 2023年7月11日,在地块内堆土的来源原惠盐高速路段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采集了30个样品,分析检测指标为砷。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因子共25项,分别为镉、铬、汞、六价铬、镍、铅、砷、铜、锌、三氯*烯、1,1,2-三氯*烷、异*苯、1,1,2,2-四氯*烷、正*苯、1,3,5-三*基苯、4-氯*苯、1,2,4-三*基苯、仲*基苯、正*基苯、1,2-二溴-3-氯*烷、1,2,4-三氯苯、1,2,3-三氯苯、萘、2-*基萘,其中砷不满足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情况,其他金属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的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检出项为9项,分别为镍、铜、镉、铅、砷、汞、苯并(b)荧蒽、苯并(a)芘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除此之外其它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指标(镍、铜、镉、铅、汞、苯并(b)荧蒽、苯并(a)芘)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石油烃(C10~C40)的第二类用地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本次调查在项目地块500m范围内设置1个布点区域均匀布设6个对照点位,共计采集30个土壤样品。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通过SPSS软件进行分析,数据不服从正态分布,采用90%分位值作为土壤高背景值污染物的筛选值,即464mg/kg,高于地块内砷浓度最大值436mg/kg。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砷含量未超过地块尺度中确背景值,地块土壤砷高含量为受到地带性土壤地质背景特征影响造成,非人为因素造成。因此,本项目地块不属于砷污染地块。 本地块内土壤源于砷地质高背景区域,土壤砷指标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需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技术要求开展进一步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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