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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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9-14 08:41:16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通讯地址:会泽县通宝路744号5楼(会泽县政务大楼五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

建设地点

(略) 会泽县娜姑镇乐里村委会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阳光 (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地点: (略) 会泽县娜姑镇乐里村委会。

(4)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5万元,占总投资5%。

(5)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西北侧为荒地,西南侧为荒山,东南侧是荒地用作停车区,东北侧正对公路,项目占地面积为908.05m2(约1.36亩),主要由办公生活区、石料加工区两个部分组成。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车及时对施工现场和进出场道路洒水,保持地面湿度。

②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且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不能装得高于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影响沿途的空气环境质量。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④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⑤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⑥工程的内外装修应注意文明施工,推广清洁施工方式,提倡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且装修时应采用环保型装饰材料。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沉淀池对建筑施工废水做沉淀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剩余部分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主要防治措施是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中午12:00至14:00施工,避免扰民,但抢修、抢险作业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建筑材料的运输等尽量安排在非休息时段进行,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①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③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④修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⑤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声;早晚施工不大声喧哗,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使动力机械设备适当分散布置在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⑦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⑧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土石方场地如暂时不予回填利用,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②施工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应由专人管理回收,及时清洁工作面,不留后遗症。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堆放设施,定期集中外运。

运营期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2021年6月9日实施)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湿法加工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0%,且有大棚遮挡,经上文分析可知,粉尘排放量为1.768t/a。经类比,颗粒物厂界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即排放浓度≤1.0mg/m3。在运营期间并未收到过投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为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故运营期优化设备布局,将设备布置远离关心点一侧;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等设备,切石机、抛光机、雕刻机等安装减震垫;设备进行封闭,设备基础必须采取隔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运营期间并未收到过投诉。综上,本项目的产噪设备较少,噪声源强小,且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运营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化粪池粪便、废机油和沉淀池污泥。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区内生活类垃圾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项目定员4人,每天工作8h,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kg/d,4.8t/a;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边角废料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2021年6月9日实施)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如图4-1可知,石材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808t/a,临时堆存于厂区附近的停车场旁边,收集后卖给采石场。

③沉淀池污泥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2021年6月9日实施)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如图4-1可知,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为952t/a,由业主清掏晾干后作为石粉售卖给砖厂。

④废机油

项目生产设备在产生故障或例行检修时会产生一定的机修固废,主要为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此部分固废属于危险废物。根据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废机油危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危险代码为900-249-08。

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环评要求应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次废机油的收集量、使用量以及用途,收集之后回用作机械设备的润滑剂。

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选址及总体布局合理;采取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外排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功能区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评价认为,在建设单位认真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环保各项投资,投产后强化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9-14 08:41:16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9月14日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通讯地址:会泽县通宝路744号5楼(会泽县政务大楼五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

建设地点

(略) 会泽县娜姑镇乐里村委会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阳光 (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加工1.0万立方米石材加工厂。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地点: (略) 会泽县娜姑镇乐里村委会。

(4)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5万元,占总投资5%。

(5)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西北侧为荒地,西南侧为荒山,东南侧是荒地用作停车区,东北侧正对公路,项目占地面积为908.05m2(约1.36亩),主要由办公生活区、石料加工区两个部分组成。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车及时对施工现场和进出场道路洒水,保持地面湿度。

②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且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不能装得高于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影响沿途的空气环境质量。

③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④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⑤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⑥工程的内外装修应注意文明施工,推广清洁施工方式,提倡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且装修时应采用环保型装饰材料。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沉淀池对建筑施工废水做沉淀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剩余部分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主要防治措施是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中午12:00至14:00施工,避免扰民,但抢修、抢险作业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建筑材料的运输等尽量安排在非休息时段进行,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①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③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④修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⑤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尽量减少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声;早晚施工不大声喧哗,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使动力机械设备适当分散布置在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⑦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⑧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①土石方场地如暂时不予回填利用,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②施工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应由专人管理回收,及时清洁工作面,不留后遗症。

③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堆放设施,定期集中外运。

运营期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2021年6月9日实施)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湿法加工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0%,且有大棚遮挡,经上文分析可知,粉尘排放量为1.768t/a。经类比,颗粒物厂界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即排放浓度≤1.0mg/m3。在运营期间并未收到过投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为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故运营期优化设备布局,将设备布置远离关心点一侧;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等设备,切石机、抛光机、雕刻机等安装减震垫;设备进行封闭,设备基础必须采取隔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运营期间并未收到过投诉。综上,本项目的产噪设备较少,噪声源强小,且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运营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化粪池粪便、废机油和沉淀池污泥。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区内生活类垃圾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项目定员4人,每天工作8h,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kg/d,4.8t/a;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边角废料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2021年6月9日实施)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如图4-1可知,石材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808t/a,临时堆存于厂区附近的停车场旁边,收集后卖给采石场。

③沉淀池污泥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2021年6月9日实施)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如图4-1可知,沉淀池污泥产生量约为952t/a,由业主清掏晾干后作为石粉售卖给砖厂。

④废机油

项目生产设备在产生故障或例行检修时会产生一定的机修固废,主要为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此部分固废属于危险废物。根据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废机油危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危险代码为900-249-08。

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环评要求应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次废机油的收集量、使用量以及用途,收集之后回用作机械设备的润滑剂。

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项目所在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选址及总体布局合理;采取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外排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功能区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评价认为,在建设单位认真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环保各项投资,投产后强化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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