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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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鼎市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点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悉。 (略) 中国白茶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3〕4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

  (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点头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点头镇江美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562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277.37平方米,安置总户数238户,分四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用地面积22574.28平方米,建筑面积20947.17平方米,建设12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66户;项目二期用地面积10294.79平方米,建筑面积10569.54平方米,建设8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42户;项目三期用地面积22231.08平方米,建筑面积14266.32平方米,建设8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52户;项目四期用地面积10522.32平方米,建筑面积26494.34平方米,建设2栋15层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78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杆线迁移、围墙、挡墙护坡、地基基础、建筑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场地硬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变电站、配电室、充电桩及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5722.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512.1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费用1684.30万元,二期工程费用1008.40万元,三期工程费用1369.90万元,四期工程费用8449.5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60个月,其中一期工期12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略) 点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悉。 (略) 中国白茶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3〕4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

  (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点头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点头镇江美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562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277.37平方米,安置总户数238户,分四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用地面积22574.28平方米,建筑面积20947.17平方米,建设12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66户;项目二期用地面积10294.79平方米,建筑面积10569.54平方米,建设8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42户;项目三期用地面积22231.08平方米,建筑面积14266.32平方米,建设8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52户;项目四期用地面积10522.32平方米,建筑面积26494.34平方米,建设2栋15层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78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杆线迁移、围墙、挡墙护坡、地基基础、建筑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场地硬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变电站、配电室、充电桩及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5722.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512.1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费用1684.30万元,二期工程费用1008.40万元,三期工程费用1369.90万元,四期工程费用8449.5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60个月,其中一期工期12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略) 点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悉。 (略) 中国白茶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3〕4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

  (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点头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点头镇江美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562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277.37平方米,安置总户数238户,分四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用地面积22574.28平方米,建筑面积20947.17平方米,建设12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66户;项目二期用地面积10294.79平方米,建筑面积10569.54平方米,建设8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42户;项目三期用地面积22231.08平方米,建筑面积14266.32平方米,建设8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52户;项目四期用地面积10522.32平方米,建筑面积26494.34平方米,建设2栋15层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78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杆线迁移、围墙、挡墙护坡、地基基础、建筑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场地硬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变电站、配电室、充电桩及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5722.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512.1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费用1684.30万元,二期工程费用1008.40万元,三期工程费用1369.90万元,四期工程费用8449.5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60个月,其中一期工期12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略) 点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悉。 (略) 中国白茶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3〕4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江美滨海新村项目

  (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点头镇

  三、建设单位

   (略) 点头镇江美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562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277.37平方米,安置总户数238户,分四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用地面积22574.28平方米,建筑面积20947.17平方米,建设12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66户;项目二期用地面积10294.79平方米,建筑面积10569.54平方米,建设8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42户;项目三期用地面积22231.08平方米,建筑面积14266.32平方米,建设8排住宅地基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52户;项目四期用地面积10522.32平方米,建筑面积26494.34平方米,建设2栋15层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安置户数78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杆线迁移、围墙、挡墙护坡、地基基础、建筑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场地硬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变电站、配电室、充电桩及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5722.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512.1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费用1684.30万元,二期工程费用1008.40万元,三期工程费用1369.90万元,四期工程费用8449.5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60个月,其中一期工期12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 (略)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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