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荆门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循环再造5万吨磷酸铁锂黑粉制备高性能磷酸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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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荆门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循环再造5万吨磷酸铁锂黑粉制备高性能磷酸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荆门动力 (略) 循环再造

5万吨磷酸铁锂黑粉制备高性能磷酸铁项目

掇刀 (略) 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荆门动力 (略)

武汉 (略)

(略) (略) 资 (略) ,为对格林美产生及外购的磷酸铁锂电池黑粉进行综合利用、将格林美生产的部分碳酸锂提纯至电池级,公司拟投资89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建设“循环再造5万吨磷酸铁锂黑粉制备高性能磷酸铁项目”。2023年7月26日, (略) 掇刀区行政审批局对本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代码:2302-*-04-01-*),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总投资8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78万元。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和风险防范工程。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依托现有闲置2#综合车间(3F,占地面积8442m2),在预留4套电极黑粉处理装置位置后,设置1条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黑粉溶解除杂及磷酸铁合成生产线,年处置黑粉5万吨,原拟定在2#综合车间布置的4套电极黑粉后期再建设;新建1座碳化热解车间(3F,占地面积1200m2),设置1条碳酸锂碳化热解线,年提纯碳酸锂1万吨。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2#综合车间内设置1个85m3浓硫酸储桶、1个85m3液碱储桶、1个85m3双氧水储桶、1个85m3磷酸储桶,浓硫酸、液碱、双氧水和磷酸的储存依托格林美北区180亩地现有罐区,经管道输送至车间内储桶储存;依托格林美现有1500m2原料仓库,用于黑粉、铁粉等储存;依托格林美现有1300m2危化品仓库,用于熟石灰、碳酸钠、氟化钠、磷酸钠等储存;依托格林美100亩成品仓库,用于碳酸锂、磷酸铁、硫酸钠储存。

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办公室和空压机房依托现有工程。

公用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排水和纯水站均依托现有工程。

环保、风险防范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综合车间和碳化热解车间的废气处理系统,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水处理、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等均依托格林美现有工程。

项目建成达产后处置黑粉5万吨/年,可年产电池级磷酸铁40454吨、电池级碳酸锂9836吨,年副产硫酸钠62120吨。

2#综合车间磷酸铁黑粉溶解、磷酸铁渣溶解、除铝、陈化反应产生的含酸雾废气及车间一、二层的釜、桶、槽有组织废气分别收集后经“1#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5高空排放;位于车间三层的各压滤机产生的含酸雾废气收集后经“2#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16高空排放。

2#综合车间内磷酸铁气流破碎和包装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8高空排放。

碳化热解车间碳酸锂气流破碎和包装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9高空排放。

项目磷酸铁煅烧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煅烧烟气经28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2#综合车间和碳化热解车间未收集的颗粒物和酸雾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厂区绿化控制影响。

上述DA015、DA016排放废气中硫酸雾、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要求对DA015、DA016排放的磷酸雾进行管控;DA018、DA019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煅烧烟气颗粒物、SO2和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承诺煅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按《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中重点区域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限值要求进行管控)。

厂界颗粒物、硫酸雾和氟化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MVR冷凝废水和蒸汽冷凝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废水、喷淋塔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管网架空敷设,厂内、外采取压力明管输送至格林美污水处理站并依托其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经格林美总排口进入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较严值后排入杨树港;初期雨水经重力自流排入格林美初期雨水池,后均匀泵至格林美污水处理站处理。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磁选机、负压风机、各类机、泵等,通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绿化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能够将环境事故风险降到最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荆门动力 (略) 循环再造

5万吨磷酸铁锂黑粉制备高性能磷酸铁项目

掇刀 (略) 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荆门动力 (略)

武汉 (略)

(略) (略) 资 (略) ,为对格林美产生及外购的磷酸铁锂电池黑粉进行综合利用、将格林美生产的部分碳酸锂提纯至电池级,公司拟投资89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建设“循环再造5万吨磷酸铁锂黑粉制备高性能磷酸铁项目”。2023年7月26日, (略) 掇刀区行政审批局对本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代码:2302-*-04-01-*),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总投资8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78万元。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和风险防范工程。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依托现有闲置2#综合车间(3F,占地面积8442m2),在预留4套电极黑粉处理装置位置后,设置1条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黑粉溶解除杂及磷酸铁合成生产线,年处置黑粉5万吨,原拟定在2#综合车间布置的4套电极黑粉后期再建设;新建1座碳化热解车间(3F,占地面积1200m2),设置1条碳酸锂碳化热解线,年提纯碳酸锂1万吨。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2#综合车间内设置1个85m3浓硫酸储桶、1个85m3液碱储桶、1个85m3双氧水储桶、1个85m3磷酸储桶,浓硫酸、液碱、双氧水和磷酸的储存依托格林美北区180亩地现有罐区,经管道输送至车间内储桶储存;依托格林美现有1500m2原料仓库,用于黑粉、铁粉等储存;依托格林美现有1300m2危化品仓库,用于熟石灰、碳酸钠、氟化钠、磷酸钠等储存;依托格林美100亩成品仓库,用于碳酸锂、磷酸铁、硫酸钠储存。

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办公室和空压机房依托现有工程。

公用工程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排水和纯水站均依托现有工程。

环保、风险防范工程主要包括:新建2#综合车间和碳化热解车间的废气处理系统,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水处理、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等均依托格林美现有工程。

项目建成达产后处置黑粉5万吨/年,可年产电池级磷酸铁40454吨、电池级碳酸锂9836吨,年副产硫酸钠62120吨。

2#综合车间磷酸铁黑粉溶解、磷酸铁渣溶解、除铝、陈化反应产生的含酸雾废气及车间一、二层的釜、桶、槽有组织废气分别收集后经“1#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5高空排放;位于车间三层的各压滤机产生的含酸雾废气收集后经“2#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16高空排放。

2#综合车间内磷酸铁气流破碎和包装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8高空排放。

碳化热解车间碳酸锂气流破碎和包装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9高空排放。

项目磷酸铁煅烧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煅烧烟气经28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2#综合车间和碳化热解车间未收集的颗粒物和酸雾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厂区绿化控制影响。

上述DA015、DA016排放废气中硫酸雾、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要求对DA015、DA016排放的磷酸雾进行管控;DA018、DA019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煅烧烟气颗粒物、SO2和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承诺煅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按《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中重点区域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限值要求进行管控)。

厂界颗粒物、硫酸雾和氟化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MVR冷凝废水和蒸汽冷凝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废水、喷淋塔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收集管网架空敷设,厂内、外采取压力明管输送至格林美污水处理站并依托其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经格林美总排口进入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较严值后排入杨树港;初期雨水经重力自流排入格林美初期雨水池,后均匀泵至格林美污水处理站处理。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磁选机、负压风机、各类机、泵等,通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绿化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能够将环境事故风险降到最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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