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依法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本项目位于和田地区民丰县叶亦克乡,阿依塔克渠首起点坐标:36°42′14.610″北,82°59′55.037″东,终点坐标:36°42′18.087″北,82°59′53.260″东。阿依塔克引水渠首是以灌溉为主的引水枢纽,引水流量4.15m3/s,该枢纽设计水平年可控制灌溉面积1.83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SL252-2017)的规定,确定工程等别为Ⅳ等,规模为小(1)型。
主要建筑物由进水闸、泄洪冲沙闸、泄洪闸及上游导流堤组成;次要建筑物由管理道路和管理房等组成;临时建筑物由围堰和导流渠等组成。
建设单位: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
①验收调查报告(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名单、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附件、附图),详见附件。
②工程项目开工、竣工、调试运行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建设完成,2023年6月进行试运行。工程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同时投入运行,满足三同时验收制度。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或邮箱提出疑问或意见,我方将及时回复解疑。
联系人:
联系人 | 单位 | 通讯方式 | 备注 |
刘工 | 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 电话:* | 建设单位 |
潘工 | 新疆兵 (略) (略) | 电话:* | 验收调查单位 |
附件1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稿)
附件2验收意见
附加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依法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本项目位于和田地区民丰县叶亦克乡,阿依塔克渠首起点坐标:36°42′14.610″北,82°59′55.037″东,终点坐标:36°42′18.087″北,82°59′53.260″东。阿依塔克引水渠首是以灌溉为主的引水枢纽,引水流量4.15m3/s,该枢纽设计水平年可控制灌溉面积1.83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SL252-2017)的规定,确定工程等别为Ⅳ等,规模为小(1)型。
主要建筑物由进水闸、泄洪冲沙闸、泄洪闸及上游导流堤组成;次要建筑物由管理道路和管理房等组成;临时建筑物由围堰和导流渠等组成。
建设单位: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
①验收调查报告(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名单、其他需要说明事项、附件、附图),详见附件。
②工程项目开工、竣工、调试运行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建设完成,2023年6月进行试运行。工程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同时投入运行,满足三同时验收制度。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或邮箱提出疑问或意见,我方将及时回复解疑。
联系人:
联系人 | 单位 | 通讯方式 | 备注 |
刘工 | 民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 电话:* | 建设单位 |
潘工 | 新疆兵 (略) (略) | 电话:* | 验收调查单位 |
附件1民丰县阿依塔克渠首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稿)
附件2验收意见
附加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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