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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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建设地点: (略) 温泉街道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生态修复区1:东经102度26分5.365秒,北纬24度56分30.957秒;生态修复区2:东经102度25分39.020秒,北纬24度56分19.597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包括:一是凹陷采坑回填;二是浮石清理;三是拆除管理站、破碎站、矿山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西北侧建筑物、硬化地面;四是截排水措施;五是各场地区修复绿化;六是监测措施;七是警示防护措施。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过程中,在场地清理、建筑、硬化拆除、截排水沟设置、凹陷采坑回填、覆土绿化等建设过程中,在干燥及风力大的条件下,扬尘量较大,采取表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中所列的主要措施:场内裸露地表设置临时覆盖措施,禁止大面积长时间裸露,堆填区洒水降尘,施工材料和堆场设置临时覆盖围挡措施,禁止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大面积长时间露天堆放,要求车辆限速行驶,运输车辆保持清洁,车辆设置篷布密闭运输。原矿山遗留有部分建筑物需要拆除,采用机械拆除的方式,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粉尘。产生源主要来自拆除时的墙体垮塌、建筑垃圾堆存等环节。已有建筑物拆除时合理选择拆除顺序,尽量减少大面积建筑同时垮塌,对拆除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产生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粉尘产生量,而且拆除工程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运输车辆、施工工具冲洗产生的少量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在修复区东南侧设置1个沉淀池,容积5m3,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区域洒水降尘;项目施工工具清洗等产生的施工废水产生量约1.5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1个,容积2m3,位于施工区域内)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不在场内食宿,无施工生活污水产生。设置2个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期回填区雨天淋滤水,1#修复区沉淀池容积为150m3,2#修复区沉淀池容积为50m3,淋滤水考虑降雨量小于沉淀池容积时收集沉淀后晴天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如遇极端降雨天气时收集沉淀后汇入周边雨水沟,降雨结束后存于沉淀池的雨水沉淀后晴天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综上,项目施工废水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和雾炮机等,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使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固定声源设备设置减振垫、在施工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强噪声设备、将强噪声源设置布置在施工区域场地中部等,以减小噪声的影响。回填土等运输依托已有道路,运输车辆经过外部运输道路时,会对道路两侧产生到较大的噪声影响,但这种影响仅是瞬时的。项目运输依托现有道路,过往车辆较多,为避免车辆运输噪声对沿途村民点的影响,要求运输车辆经过此处时减速慢行,同时加强对途经村庄道路维护;在经过沿线村庄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路过村庄点,应避开12:00~14:00,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输噪声对沿途村庄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场区内建筑和硬化采用机械清理,分区进行清理施工,不使用爆破,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减小对区域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做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场地平整、边坡清理、截排水沟开挖、建筑硬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修复区凹陷采坑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项目回填土场区回填土主要 (略) 其他建设工程的弃土,建设单位需与弃土提供单位签订弃土合同或协议,并建立台账,对进场的回填土来源及运输进行如实登记,回填土及绿化表层覆土需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不得回填危险废物、Ⅰ类工业固体废物、Ⅱ类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农业垃圾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弃渣;加强管理,确保外调的建设弃土及外购覆土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清水塘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堆存,由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置。施工期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污泥,定期清理装袋沥水晒干后用于回填区回填。拆除的建筑垃圾(钢筋等)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和回填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建设地点: (略) 温泉街道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生态修复区1:东经102度26分5.365秒,北纬24度56分30.957秒;生态修复区2:东经102度25分39.020秒,北纬24度56分19.597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包括:一是凹陷采坑回填;二是浮石清理;三是拆除管理站、破碎站、矿山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西北侧建筑物、硬化地面;四是截排水措施;五是各场地区修复绿化;六是监测措施;七是警示防护措施。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过程中,在场地清理、建筑、硬化拆除、截排水沟设置、凹陷采坑回填、覆土绿化等建设过程中,在干燥及风力大的条件下,扬尘量较大,采取表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中所列的主要措施:场内裸露地表设置临时覆盖措施,禁止大面积长时间裸露,堆填区洒水降尘,施工材料和堆场设置临时覆盖围挡措施,禁止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大面积长时间露天堆放,要求车辆限速行驶,运输车辆保持清洁,车辆设置篷布密闭运输。原矿山遗留有部分建筑物需要拆除,采用机械拆除的方式,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粉尘。产生源主要来自拆除时的墙体垮塌、建筑垃圾堆存等环节。已有建筑物拆除时合理选择拆除顺序,尽量减少大面积建筑同时垮塌,对拆除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产生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粉尘产生量,而且拆除工程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运输车辆、施工工具冲洗产生的少量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在修复区东南侧设置1个沉淀池,容积5m3,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区域洒水降尘;项目施工工具清洗等产生的施工废水产生量约1.5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1个,容积2m3,位于施工区域内)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不在场内食宿,无施工生活污水产生。设置2个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期回填区雨天淋滤水,1#修复区沉淀池容积为150m3,2#修复区沉淀池容积为50m3,淋滤水考虑降雨量小于沉淀池容积时收集沉淀后晴天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如遇极端降雨天气时收集沉淀后汇入周边雨水沟,降雨结束后存于沉淀池的雨水沉淀后晴天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综上,项目施工废水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施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和雾炮机等,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使用低噪声设备、强噪声固定声源设备设置减振垫、在施工允许的条件下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强噪声设备、将强噪声源设置布置在施工区域场地中部等,以减小噪声的影响。回填土等运输依托已有道路,运输车辆经过外部运输道路时,会对道路两侧产生到较大的噪声影响,但这种影响仅是瞬时的。项目运输依托现有道路,过往车辆较多,为避免车辆运输噪声对沿途村民点的影响,要求运输车辆经过此处时减速慢行,同时加强对途经村庄道路维护;在经过沿线村庄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路过村庄点,应避开12:00~14:00,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输噪声对沿途村庄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同时场区内建筑和硬化采用机械清理,分区进行清理施工,不使用爆破,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减小对区域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做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场地平整、边坡清理、截排水沟开挖、建筑硬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修复区凹陷采坑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项目回填土场区回填土主要 (略) 其他建设工程的弃土,建设单位需与弃土提供单位签订弃土合同或协议,并建立台账,对进场的回填土来源及运输进行如实登记,回填土及绿化表层覆土需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不得回填危险废物、Ⅰ类工业固体废物、Ⅱ类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农业垃圾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弃渣;加强管理,确保外调的建设弃土及外购覆土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清水塘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堆存,由当地垃圾清运系统处置。施工期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污泥,定期清理装袋沥水晒干后用于回填区回填。拆除的建筑垃圾(钢筋等)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和回填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龙山冶金熔剂矿白云岩矿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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