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显示及集成电路装备核心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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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显示及集成电路装备核心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四川 (略) 委托四川鑫 (略) 编制的《半导体显示及集成电路装备核心单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半导体显示及集成电路装备核心单元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遂宁高新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24000 m2,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20000平方米,办公及配套4000平方米。项目建设特种工艺制造和半导体设备研发基地、集成电路表面处理设备、喷墨打印设备、冷泵等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的组装与测试基地、仓库、配套办公室。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鑫 (略)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83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_zYO09x6V24NmtQd_tiA (提取码:llyr)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到遂宁高新区云锦路8号四川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四川 (略)

通讯地址:遂宁高新区云锦路8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川 (略) 委托四川鑫 (略) 编制的《半导体显示及集成电路装备核心单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半导体显示及集成电路装备核心单元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遂宁高新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24000 m2,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20000平方米,办公及配套4000平方米。项目建设特种工艺制造和半导体设备研发基地、集成电路表面处理设备、喷墨打印设备、冷泵等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的组装与测试基地、仓库、配套办公室。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鑫 (略)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083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_zYO09x6V24NmtQd_tiA (提取码:llyr)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到遂宁高新区云锦路8号四川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四川 (略)

通讯地址:遂宁高新区云锦路8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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