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陇南市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陇南市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锦屏水电位于武都区两水镇镜内的白龙江干流上,为低坝径流引水式电站,是白龙江干流沙川坝至苗家坝河段水电开发调整规划中拱坝河电站与汉王电站之间的插补电站,其枢纽位于拱坝河河口下游烟墩村附近,厂房位于白龙江右岸,上距枢纽约3.0km。工程区距武都城区约15km,距两水镇约1.5km。
白龙江是嘉陵江一级支流,干流全长576km,流域面积31808km2,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659MW。2007年9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 (略) 编制完成了《白龙江干流沙川坝~苗家坝河段水电开发调整规划》,对白龙江干流沙川坝~苗家坝河段规划了虎家崖、南峪、两河口等17座梯级水电站,但两水(拱坝河)和汉王电站之间,尚存在47.1m水头,该河段具有开发水电站的可能。2009年11月,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组织有关专业研究论证本河段水电开发插补规划工作,并于2010年5月完成了《 (略) 白龙江锦屏水电站插补规划报告》, (略) 武都区两水镇到武都区(拱坝河和汉王电站)之间长26.5km末布置水电站的河段规划锦屏水电站一座,2011 (略) 环 (略) 完成了《 (略) 白龙江锦屏水电站插补规划环评报告》,2012年3月, (略) 环保厅组织专家对规划环评进行了评审,以甘环函[2012]160号文,对该《插补环评》进行了批复。
2012年7月,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8月13日, (略) 环境保护厅以“甘环评发[2012]129号”文件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018年3月本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
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陇环整改办涵[2023]4号)中要求对于已建成但未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或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的水电站,督促指导水电站尽快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涉及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应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其他水电站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水电站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可对单个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可对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存在叠加、累积环境影响的多个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生态环境部门对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或不按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落实补救方案、改进措施的水电站,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示。
为此, (略) 天汇 (略) 我单位开展本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于2023年9月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根据现场调查及有关技术资料,在工程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陇南市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后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略) 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 (略) 天汇 (略)
编制单位:甘肃 (略) 。
公示内容:后评价报告、专家意见及签到表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甘肃 (略) (孙宇)
联系电话:0931-*
陇南市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锦屏水电位于武都区两水镇镜内的白龙江干流上,为低坝径流引水式电站,是白龙江干流沙川坝至苗家坝河段水电开发调整规划中拱坝河电站与汉王电站之间的插补电站,其枢纽位于拱坝河河口下游烟墩村附近,厂房位于白龙江右岸,上距枢纽约3.0km。工程区距武都城区约15km,距两水镇约1.5km。
白龙江是嘉陵江一级支流,干流全长576km,流域面积31808km2,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659MW。2007年9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 (略) 编制完成了《白龙江干流沙川坝~苗家坝河段水电开发调整规划》,对白龙江干流沙川坝~苗家坝河段规划了虎家崖、南峪、两河口等17座梯级水电站,但两水(拱坝河)和汉王电站之间,尚存在47.1m水头,该河段具有开发水电站的可能。2009年11月,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组织有关专业研究论证本河段水电开发插补规划工作,并于2010年5月完成了《 (略) 白龙江锦屏水电站插补规划报告》, (略) 武都区两水镇到武都区(拱坝河和汉王电站)之间长26.5km末布置水电站的河段规划锦屏水电站一座,2011 (略) 环 (略) 完成了《 (略) 白龙江锦屏水电站插补规划环评报告》,2012年3月, (略) 环保厅组织专家对规划环评进行了评审,以甘环函[2012]160号文,对该《插补环评》进行了批复。
2012年7月,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8月13日, (略) 环境保护厅以“甘环评发[2012]129号”文件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018年3月本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
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陇环整改办涵[2023]4号)中要求对于已建成但未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或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的水电站,督促指导水电站尽快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涉及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应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其他水电站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水电站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可对单个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可对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存在叠加、累积环境影响的多个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生态环境部门对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或不按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落实补救方案、改进措施的水电站,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示。
为此, (略) 天汇 (略) 我单位开展本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于2023年9月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根据现场调查及有关技术资料,在工程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陇南市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后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略) 白龙江锦屏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 (略) 天汇 (略)
编制单位:甘肃 (略) 。
公示内容:后评价报告、专家意见及签到表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甘肃 (略) (孙宇)
联系电话: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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