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拟作出铁西区经开区农村供水工程-水厂建设工程四方台镇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拟作出铁西区经开区农村供水工程-水厂建设工程四方台镇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9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铁西区(经开区)农村供水工程-水厂建设工程(四方台镇水厂)建设项目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台镇 | (略) | 沈阳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51.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井2眼、新建水厂1座、新建地下井室2座,内部配套深井泵和配电柜;利用四方台镇现有11座泵站,本次仅对11座泵站进行维修、更换零部件等工作;新建输水管线32.272千米。水源井成井结构为承压井,取水层位为承压含水层,井深平均100米,单井出水量约2500立方米/天,总取水量为5000立方米/天,供水对象为四方台镇居民。 | / | /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化验室废气及食堂油烟。 项目试验工序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厂界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进入厂区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生产废水主要为反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处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后,上清液经过管道回到气水混合器回用,含泥污水通过管道排入污水储罐暂存,定期外运至彰驿站镇(新民屯)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东、西、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八音台村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化验废液、试剂瓶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原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废锰砂滤料及员工生活垃圾。 化验废液、试剂瓶、含油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锰砂滤料等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次氯酸钠存储间、化验室、储油间、柴油发电机室、危废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固废暂存区、变配电间、食堂、控制室、空压机房、清水池、反冲洗水池、综合净水间、排水池、化粪池、污水罐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9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铁西区(经开区)农村供水工程-水厂建设工程(四方台镇水厂)建设项目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台镇 | (略) | 沈阳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51.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井2眼、新建水厂1座、新建地下井室2座,内部配套深井泵和配电柜;利用四方台镇现有11座泵站,本次仅对11座泵站进行维修、更换零部件等工作;新建输水管线32.272千米。水源井成井结构为承压井,取水层位为承压含水层,井深平均100米,单井出水量约2500立方米/天,总取水量为5000立方米/天,供水对象为四方台镇居民。 | / | /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化验室废气及食堂油烟。 项目试验工序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负压收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厂界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进入厂区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生产废水主要为反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处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后,上清液经过管道回到气水混合器回用,含泥污水通过管道排入污水储罐暂存,定期外运至彰驿站镇(新民屯)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东、西、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八音台村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化验废液、试剂瓶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原水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废锰砂滤料及员工生活垃圾。 化验废液、试剂瓶、含油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锰砂滤料等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次氯酸钠存储间、化验室、储油间、柴油发电机室、危废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一般固废暂存区、变配电间、食堂、控制室、空压机房、清水池、反冲洗水池、综合净水间、排水池、化粪池、污水罐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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