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兰石集团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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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兰石集团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兰石集团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兰州舆顺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略) 新建生态板材生产线项目(变更)、公航旅微纳年处理2万吨废橡胶(含废轮胎)绿色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兰石集团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兰州新区黄河大道506号

(略)

西部(甘肃) (略)

在现有锻压热处理车间预留地新建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一条,并利用万吨智能快锻生产线北侧露天跨贴建单层辅房,安装国内首台(套)万吨快锻压机、配套炉群、卧式锯床等设备,达产后实现超合金、钛合金产品17600吨。总投资23999万元,环保投资44.02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定期检修等措施。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兰石集团已建办公室水冲厕进行处置。固废: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兰州新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熔炼、扒渣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加热炉燃气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均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固废:熔炼灰渣、废布袋、熔炼工序布袋除尘灰定期清运至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处置;打磨工序布袋除尘灰及锯床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可返回配料装炉工序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乳化液、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依托兰石集团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兰州舆顺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略) (略) 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内

兰州舆顺宸报废 (略)

(略)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5137.10m2,报废机动车拆解能力为30000辆/年。主体工程为精解车间、拆解车间和生产车间组成。拆解车间内设拆车机、回收件贮存区,总占地面积1747.24 m2。精解车间内设预处理平台,设置废油液抽取装置、制冷剂收集装置、安全气囊引爆装置、汽车翻转平台、汽车举升平台等总占地面积789.88 m2;储运工程包括报废汽车堆场1~4处,总占地面积16993.94 m2,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81.76m2;辅助工程建筑面积5612.98 m2,包括办公生活服务、行政办公、综合仓库;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144万元。

施工期:噪声: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及时检修,采取基础、隔音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施工过程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对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处置;废水: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临时沉淀槽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和混凝土养护;施工人员雇佣当地劳动人员,不提供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固废:废弃建筑垃圾由施工队收集后运至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后,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限值。废气:运营期拆解车间剪切粉尘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拆解车间预处理平台采用负压真空吸油机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预处理平台上方设集气罩,有机废油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油液贮存区有机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过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固废: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燃料类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废空调制冷剂、废机油滤清器、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尾气净化催化装置、废密封胶、废含汞部件、废电子电器产品中的电路板、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可回收利用的工业固废集中收集暂存,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理。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境风险:设置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防止事故情况下厂区内的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厂区设置分区防渗体系。

3

(略) 新建生态板材生产线项目

(略) 兰州新区上川镇达家梁村一社

(略)

顶峰国际规划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12平米彩钢的导热油炉间,5平米炉灰间与10平米燃料储存间及导热油炉与废气处理设施的安装。本次变更项目建设完成后二期工程可投入运行,全厂年生产细木合成板750吨与细木多层板2000吨。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施工期:噪声:施工单位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白天作业,同时禁止在午休及夜间进行作业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产生量可忽略不计。废水:施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相关体系处理,不外排。固废:施工期固废为少量设备废包装和生活垃圾。本次变更建设彩钢建筑,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忽略不计。生活垃圾依托一期工程相关体系收集暂存处置;设备废包装由工作人员收集,暂存在固废暂存区,统一外售。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导热油炉运行期间燃烧生物质燃料产生的烟气经由引风机抽送到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烟气被收集后采取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1根排气筒,国家没有出台生物质导热油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相关执行标准,兰州属于重点管控地区,因此本次变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从严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次变更项目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固废:本次变更的运行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炉灰渣和除尘器灰,暂存于炉灰间,袋装贮存,定期外售作化肥。危险废物包括废导热油,委托具有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资质和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要求废热导油现场不落地,由更换厂家负责包装、运输、处理处置。监督并督促更换厂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技术要求,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技术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4

年处理2万吨废橡胶(含废轮胎)绿色循环利用项目

兰州新区纬五十二路以北、BZ11#路以东、BZ24#路以南区域

甘肃公航旅 (略)

甘肃创新 (略)

项目建设用地约4230平方米,新建1条年处理2万吨废橡胶(含废轮胎)循环利用生产线。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5.9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破碎、筛分和磨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断硫塑化和轧炼成型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尘、*苯、二*苯、NMHC、H2S,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废气收集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一般固废:钢丝剥离机产生的废钢丝和磁选金属废料、纤维分离过程产生的纤维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包装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兰石集团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兰州舆顺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略) 新建生态板材生产线项目(变更)、公航旅微纳年处理2万吨废橡胶(含废轮胎)绿色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兰石集团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兰州新区黄河大道506号

(略)

西部(甘肃) (略)

在现有锻压热处理车间预留地新建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一条,并利用万吨智能快锻生产线北侧露天跨贴建单层辅房,安装国内首台(套)万吨快锻压机、配套炉群、卧式锯床等设备,达产后实现超合金、钛合金产品17600吨。总投资23999万元,环保投资44.02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定期检修等措施。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兰石集团已建办公室水冲厕进行处置。固废: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兰州新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熔炼、扒渣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加热炉燃气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均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标准。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固废:熔炼灰渣、废布袋、熔炼工序布袋除尘灰定期清运至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处置;打磨工序布袋除尘灰及锯床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可返回配料装炉工序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乳化液、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依托兰石集团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兰州舆顺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略) (略) 矿产与表面处理产业园内

兰州舆顺宸报废 (略)

(略)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5137.10m2,报废机动车拆解能力为30000辆/年。主体工程为精解车间、拆解车间和生产车间组成。拆解车间内设拆车机、回收件贮存区,总占地面积1747.24 m2。精解车间内设预处理平台,设置废油液抽取装置、制冷剂收集装置、安全气囊引爆装置、汽车翻转平台、汽车举升平台等总占地面积789.88 m2;储运工程包括报废汽车堆场1~4处,总占地面积16993.94 m2,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81.76m2;辅助工程建筑面积5612.98 m2,包括办公生活服务、行政办公、综合仓库;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144万元。

施工期:噪声: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及时检修,采取基础、隔音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施工过程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对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处置;废水: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临时沉淀槽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和混凝土养护;施工人员雇佣当地劳动人员,不提供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固废:废弃建筑垃圾由施工队收集后运至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后,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限值。废气:运营期拆解车间剪切粉尘经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拆解车间预处理平台采用负压真空吸油机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预处理平台上方设集气罩,有机废油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油液贮存区有机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过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固废: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燃料类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废空调制冷剂、废机油滤清器、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尾气净化催化装置、废密封胶、废含汞部件、废电子电器产品中的电路板、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可回收利用的工业固废集中收集暂存,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理。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境风险:设置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防止事故情况下厂区内的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厂区设置分区防渗体系。

3

(略) 新建生态板材生产线项目

(略) 兰州新区上川镇达家梁村一社

(略)

顶峰国际规划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12平米彩钢的导热油炉间,5平米炉灰间与10平米燃料储存间及导热油炉与废气处理设施的安装。本次变更项目建设完成后二期工程可投入运行,全厂年生产细木合成板750吨与细木多层板2000吨。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施工期:噪声:施工单位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白天作业,同时禁止在午休及夜间进行作业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产生量可忽略不计。废水:施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相关体系处理,不外排。固废:施工期固废为少量设备废包装和生活垃圾。本次变更建设彩钢建筑,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忽略不计。生活垃圾依托一期工程相关体系收集暂存处置;设备废包装由工作人员收集,暂存在固废暂存区,统一外售。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导热油炉运行期间燃烧生物质燃料产生的烟气经由引风机抽送到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烟气被收集后采取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1根排气筒,国家没有出台生物质导热油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相关执行标准,兰州属于重点管控地区,因此本次变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从严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重点地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次变更项目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固废:本次变更的运行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炉灰渣和除尘器灰,暂存于炉灰间,袋装贮存,定期外售作化肥。危险废物包括废导热油,委托具有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资质和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要求废热导油现场不落地,由更换厂家负责包装、运输、处理处置。监督并督促更换厂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技术要求,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技术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4

年处理2万吨废橡胶(含废轮胎)绿色循环利用项目

兰州新区纬五十二路以北、BZ11#路以东、BZ24#路以南区域

甘肃公航旅 (略)

甘肃创新 (略)

项目建设用地约4230平方米,新建1条年处理2万吨废橡胶(含废轮胎)循环利用生产线。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5.9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破碎、筛分和磨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断硫塑化和轧炼成型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尘、*苯、二*苯、NMHC、H2S,废气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废气收集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一般固废:钢丝剥离机产生的废钢丝和磁选金属废料、纤维分离过程产生的纤维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包装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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