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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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91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深沪镇华海村

3.建设单位: (略) 惠众水利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5.项目概况: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深沪镇华海村,利用深沪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的远期预留用地进行建设。本项目为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为龙湖镇、深沪镇、永和镇及金井镇(部分),处理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占比≤40%),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生化处理(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微过滤+接触消毒”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7.5万m3/d。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项目接纳的废水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微过滤系统+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尾水深海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和干泥仓等产生的恶臭废气,项目建设3套(1#~3#)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均采用生物除臭工艺。1#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区域恶臭,2#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区域恶臭,3#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和干泥仓区域恶臭。恶臭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各自配套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净化后通过各自15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各产臭单元均进行密闭,设施内部设置抽气装置,运行期间保持内部负压状态,减少恶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噪声敏感侧;②购置低噪声设备,在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③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声降噪;④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

经预测,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敏感点噪声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栅渣、沉砂、化学品废液和职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及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预处理(脱水)后暂存于干化污泥仓,定期由瀚蓝(晋江) (略) 清运焚烧处置;化学品废液收集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5)地下水/土壤

项目拟采取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源头控制: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三废”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避免运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事故状态下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污染源。

②过程防控:全厂严格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进水泵房、水解酸化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和废水输送管道等区域,防渗要求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为出水泵房、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化验室(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鼓风机房、尾水泵房、计量槽、微过滤器处理区、废气处理设施区域,防渗等级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1.5m,K≤1×10-7cm/s。

③跟踪监测:制定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在落实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①安装出水在线监控装置,对出水流量以及pH、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进行在线监测;②污水厂应建立运行监控系统,对进厂废水水量、水质进行实时自动计量、监控。③建议污水处理厂设置双路电源;④加强除臭系统运行过程中的运行维护;⑤项目次氯酸钠储罐设置围堰,围堰内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⑥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式塑料桶收集暂存,暂存区域设置托盘,危废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⑦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设备管理;⑧建立污水厂应急防范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91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深沪镇华海村

3.建设单位: (略) 惠众水利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5.项目概况: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深沪镇华海村,利用深沪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的远期预留用地进行建设。本项目为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为龙湖镇、深沪镇、永和镇及金井镇(部分),处理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占比≤40%),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生化处理(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微过滤+接触消毒”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7.5万m3/d。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项目接纳的废水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微过滤系统+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尾水深海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和干泥仓等产生的恶臭废气,项目建设3套(1#~3#)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均采用生物除臭工艺。1#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区域恶臭,2#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区域恶臭,3#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和干泥仓区域恶臭。恶臭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各自配套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净化后通过各自15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各产臭单元均进行密闭,设施内部设置抽气装置,运行期间保持内部负压状态,减少恶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噪声敏感侧;②购置低噪声设备,在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③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声降噪;④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

经预测,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敏感点噪声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栅渣、沉砂、化学品废液和职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及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预处理(脱水)后暂存于干化污泥仓,定期由瀚蓝(晋江) (略) 清运焚烧处置;化学品废液收集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5)地下水/土壤

项目拟采取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源头控制: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三废”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避免运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事故状态下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污染源。

②过程防控:全厂严格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进水泵房、水解酸化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和废水输送管道等区域,防渗要求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为出水泵房、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化验室(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鼓风机房、尾水泵房、计量槽、微过滤器处理区、废气处理设施区域,防渗等级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1.5m,K≤1×10-7cm/s。

③跟踪监测:制定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在落实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①安装出水在线监控装置,对出水流量以及pH、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进行在线监测;②污水厂应建立运行监控系统,对进厂废水水量、水质进行实时自动计量、监控。③建议污水处理厂设置双路电源;④加强除臭系统运行过程中的运行维护;⑤项目次氯酸钠储罐设置围堰,围堰内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⑥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式塑料桶收集暂存,暂存区域设置托盘,危废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⑦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设备管理;⑧建立污水厂应急防范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91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深沪镇华海村

3.建设单位: (略) 惠众水利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5.项目概况: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深沪镇华海村,利用深沪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的远期预留用地进行建设。本项目为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为龙湖镇、深沪镇、永和镇及金井镇(部分),处理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占比≤40%),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生化处理(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微过滤+接触消毒”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7.5万m3/d。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项目接纳的废水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微过滤系统+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尾水深海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和干泥仓等产生的恶臭废气,项目建设3套(1#~3#)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均采用生物除臭工艺。1#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区域恶臭,2#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区域恶臭,3#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和干泥仓区域恶臭。恶臭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各自配套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净化后通过各自15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各产臭单元均进行密闭,设施内部设置抽气装置,运行期间保持内部负压状态,减少恶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噪声敏感侧;②购置低噪声设备,在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③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声降噪;④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

经预测,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敏感点噪声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栅渣、沉砂、化学品废液和职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及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预处理(脱水)后暂存于干化污泥仓,定期由瀚蓝(晋江) (略) 清运焚烧处置;化学品废液收集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5)地下水/土壤

项目拟采取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源头控制: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三废”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避免运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事故状态下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污染源。

②过程防控:全厂严格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进水泵房、水解酸化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和废水输送管道等区域,防渗要求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为出水泵房、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化验室(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鼓风机房、尾水泵房、计量槽、微过滤器处理区、废气处理设施区域,防渗等级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1.5m,K≤1×10-7cm/s。

③跟踪监测:制定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在落实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①安装出水在线监控装置,对出水流量以及pH、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进行在线监测;②污水厂应建立运行监控系统,对进厂废水水量、水质进行实时自动计量、监控。③建议污水处理厂设置双路电源;④加强除臭系统运行过程中的运行维护;⑤项目次氯酸钠储罐设置围堰,围堰内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⑥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式塑料桶收集暂存,暂存区域设置托盘,危废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⑦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设备管理;⑧建立污水厂应急防范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915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深沪镇华海村

3.建设单位: (略) 惠众水利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5.项目概况: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深沪镇华海村,利用深沪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的远期预留用地进行建设。本项目为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为龙湖镇、深沪镇、永和镇及金井镇(部分),处理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占比≤40%),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生化处理(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微过滤+接触消毒”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7.5万m3/d。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项目接纳的废水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微过滤系统+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尾水深海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和干泥仓等产生的恶臭废气,项目建设3套(1#~3#)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均采用生物除臭工艺。1#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区域恶臭,2#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区域恶臭,3#恶臭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和干泥仓区域恶臭。恶臭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各自配套恶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净化后通过各自15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各产臭单元均进行密闭,设施内部设置抽气装置,运行期间保持内部负压状态,减少恶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噪声敏感侧;②购置低噪声设备,在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③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声降噪;④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

经预测,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敏感点噪声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栅渣、沉砂、化学品废液和职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及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污泥预处理(脱水)后暂存于干化污泥仓,定期由瀚蓝(晋江) (略) 清运焚烧处置;化学品废液收集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5)地下水/土壤

项目拟采取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源头控制: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三废”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避免运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事故状态下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污染源。

②过程防控:全厂严格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进水泵房、水解酸化池、A2/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和废水输送管道等区域,防渗要求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为出水泵房、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化验室(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鼓风机房、尾水泵房、计量槽、微过滤器处理区、废气处理设施区域,防渗等级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1.5m,K≤1×10-7cm/s。

③跟踪监测:制定土壤及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在落实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①安装出水在线监控装置,对出水流量以及pH、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进行在线监测;②污水厂应建立运行监控系统,对进厂废水水量、水质进行实时自动计量、监控。③建议污水处理厂设置双路电源;④加强除臭系统运行过程中的运行维护;⑤项目次氯酸钠储罐设置围堰,围堰内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⑥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式塑料桶收集暂存,暂存区域设置托盘,危废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⑦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设备管理;⑧建立污水厂应急防范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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