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918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春宏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安海镇桐林村溪安路58号4号厂房A区
3.建设单位: (略) 春宏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欣 (略)
5.项目概况: (略) 春宏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 (略) 安海镇桐林村溪安路58号4号厂房A区,总投资100万元,总租赁建筑面积1300m2,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的5%。拟设职工2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安海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噪声
根据项目噪声预测结果,正常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值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噪声标准(即昼间≤60dB(A))限值要求。同时,项目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因此项目运营期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废气
项目粉尘(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石灰制品生产一破碎、筛分、粉磨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施),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排放限值。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南侧约80m的古田村,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废气收集及处理措施可行。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外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由有主体资格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项目固废按上述措施处理后,能做到妥善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918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春宏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安海镇桐林村溪安路58号4号厂房A区
3.建设单位: (略) 春宏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欣 (略)
5.项目概况: (略) 春宏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 (略) 安海镇桐林村溪安路58号4号厂房A区,总投资100万元,总租赁建筑面积1300m2,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的5%。拟设职工2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安海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噪声
根据项目噪声预测结果,正常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值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噪声标准(即昼间≤60dB(A))限值要求。同时,项目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因此项目运营期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废气
项目粉尘(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石灰制品生产一破碎、筛分、粉磨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施),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排放限值。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南侧约80m的古田村,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废气收集及处理措施可行。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外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由有主体资格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项目固废按上述措施处理后,能做到妥善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918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春宏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安海镇桐林村溪安路58号4号厂房A区
3.建设单位: (略) 春宏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欣 (略)
5.项目概况: (略) 春宏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 (略) 安海镇桐林村溪安路58号4号厂房A区,总投资100万元,总租赁建筑面积1300m2,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的5%。拟设职工2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安海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噪声
根据项目噪声预测结果,正常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值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噪声标准(即昼间≤60dB(A))限值要求。同时,项目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因此项目运营期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废气
项目粉尘(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石灰制品生产一破碎、筛分、粉磨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施),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排放限值。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南侧约80m的古田村,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废气收集及处理措施可行。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外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由有主体资格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项目固废按上述措施处理后,能做到妥善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918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春宏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安海镇桐林村溪安路58号4号厂房A区
3.建设单位: (略) 春宏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欣 (略)
5.项目概况: (略) 春宏 (略) 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 (略) 安海镇桐林村溪安路58号4号厂房A区,总投资100万元,总租赁建筑面积1300m2,年产环保石灰乳液6万吨。项目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的5%。拟设职工2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安海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噪声
根据项目噪声预测结果,正常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值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噪声标准(即昼间≤60dB(A))限值要求。同时,项目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因此项目运营期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废气
项目粉尘(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石灰制品生产一破碎、筛分、粉磨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施),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排放限值。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南侧约80m的古田村,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废气收集及处理措施可行。
(4)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外运;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由有主体资格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项目固废按上述措施处理后,能做到妥善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