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37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3〕58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解决惠农区北农场危房问题,改善、优化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9-*-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河滨办事处辖区,麻园路北侧,北农场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12461.27平方米(约18.69亩),总建筑面积2808平方米,共计52户,建筑基地面积2808平方米,容积率0.22,每户建筑面积54平方米,结构形式采用钢框架,为一层建筑,每户建筑长为8.30米,宽为6.50米,高为3.45米,外墙采用3000*600*200厚轻质隔墙板,内墙面采用3000*600*100厚轻质隔墙板,屋顶采用100厚夹芯彩钢板,主要功能包含客厅、卧室、餐厅以及厨房。
室内水电工程:包括给水管和排水管施工以及马桶安装,厨房洗菜盆和灶具的安装;电路回路设置,开关、插座、灯具布置并布线;墙面工程包括墙面基层处理、涂刷无机涂料等;地面工程包括地砖、踢脚板的安装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建筑、建筑立面、室内外装修、结构、电气等建设方案的设计。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75.13万元,其中工程费340.05万元,其他费24.15万元,预备费10.93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宁煤集团资金支持和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137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3〕58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解决惠农区北农场危房问题,改善、优化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9-*-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河滨办事处辖区,麻园路北侧,北农场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12461.27平方米(约18.69亩),总建筑面积2808平方米,共计52户,建筑基地面积2808平方米,容积率0.22,每户建筑面积54平方米,结构形式采用钢框架,为一层建筑,每户建筑长为8.30米,宽为6.50米,高为3.45米,外墙采用3000*600*200厚轻质隔墙板,内墙面采用3000*600*100厚轻质隔墙板,屋顶采用100厚夹芯彩钢板,主要功能包含客厅、卧室、餐厅以及厨房。
室内水电工程:包括给水管和排水管施工以及马桶安装,厨房洗菜盆和灶具的安装;电路回路设置,开关、插座、灯具布置并布线;墙面工程包括墙面基层处理、涂刷无机涂料等;地面工程包括地砖、踢脚板的安装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建筑、建筑立面、室内外装修、结构、电气等建设方案的设计。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75.13万元,其中工程费340.05万元,其他费24.15万元,预备费10.93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宁煤集团资金支持和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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