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安康精神病专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凤山安康精神病专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凤山安 (略)
编制日期:2023年0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附图:
页前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图简图
附图3 项目对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4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5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
附图6 项目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分区图》中的位置图
附图7 项目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0-2030)-地质遗迹保护图》中的位置图
附图8 (略) 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立项文件
附件3 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凤山安康精 (略) 地块用地情况说明
附件4 监测报告
附件5 凤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所)租赁合同
附件6 凤山县林业局关于核实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相关情况的复函
附件7 凤山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附件8 凤山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附件9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10 地表水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录: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6-*-04-05-*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建设地点 | 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 | ||||||||||||||||||||||||||||||||||||||||||||||||||||||||||||||||||||||
地理坐标 | (107度2分31.419秒,24度28分55.52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略) (Q8415)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专 (略) (所、站)8432; (略) (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凤发改复〔2022〕38号 | ||||||||||||||||||||||||||||||||||||||||||||||||||||||||||||||||||||
总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6 | ||||||||||||||||||||||||||||||||||||||||||||||||||||||||||||||||||||
环保投资占比(%) | 2.3 | 施工工期 | 2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3742.25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一)项目与《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地质公园划分为五大功能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居民点保留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自然生态区。 地质遗迹保护区:以地质遗迹景观为主及其他重要自然景观的分布区域(可含人文景观点),与保护区相对应。主要包括穿龙岩、鸳鸯泉、鸳鸯洞、良利—仁安峰丛、三门海天窗群、江洲仙人桥等片区,面积为29.03km2,占公园总面积的21.89%。 居民点保留区:主要为园内规划保留的居民点用地。主要设置的居民点保留区为松仁村、恒里村、京里村、三门海镇等区域,其目的是将保护区内零散的原住民逐步向居民点保留区迁移。面积为6.2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4.74%。 人文景观区:地质公园内包括松仁拉累庙、穿龙岩古道石刻、红军岩、红七军二十一师秘密兵工厂遗址、红七军二十一师秘密指挥部、凤山县233秘密电台旧址等人文景观点。 综合服务区:已建有鸳鸯洞服务区、万寿谷服务区、良湾服务点、三门海服务区、凤山旅游集散中心,面积为0.06km2。规划建设6个综合服务区,规划面积为0.33km2:三门海坡心服务区:位于三门海坡心村,规划建设低空飞行巡查、停车场、科普广场、医疗服务、旅游餐饮及公园管理场所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11km2;松仁服务区:位于松仁村,规划建设旅游餐饮区、停车场、科普长廊、医疗服务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2km2;鸳鸯泉服务区:位于国道G357旁,规划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停车场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1km2;岩王坳服务区:位于岩王坳,规划建设停车场、问询处、公园管理场所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187km2;蛮肥屯服务区:位于蛮肥屯,规划建设游客服务、停车场、旅游餐饮、科普宣传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05km2;红军岩服务点:位于恒里村,规划建设观光车换乘点、科普教育基地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007km2;公园范围内综合服务区面积为0.3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0.29%。 自然生态区:除地质遗迹景观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和居民点保留区以外的处于自然环境状态的区域。面积为96.8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73.07%。 本项目位于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的范围内),从功能区划分来看,项目位于居民保留区(详见附图6);从保护等级划分来看,项目不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详见附图7);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根据《凤山县林业局关于核实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相关情况的复函》(详见附件6),凤山县林业局同意项目按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设计装修方案的开展建设;项目用地为原太平小学用地,根据凤山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处理笺(详见附件6),太平小学闲置校舍已移交凤山县财政局国资所统一处置,根据凤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所)租赁合同(详见附件5),凤山县国资所已将原太平小学共两栋教学楼房屋及校内土地租赁给建设单位作为临时办公、营业场所及宿舍使用;根据凤山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详见附件7),凤山县卫生健康局核准同意 (略) 于原太平小学设置医疗机构。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不涉及毁林开山、采石、采矿、修墓等活动,未涉及任何古树名木和珍稀濒危物种,不会引起地带性植被的变化,与公园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冲突。 (二)与《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项目位于I-4-5凤山东南部岩溶山地土壤保持功能区,不属于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范围内,项目在《 (略) 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见附图8。 土壤保持功能区发展方向是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发展方向是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程,保护和恢复石山区的自然植被,增强其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建设重点是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防止水土流失;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大力开展石漠化区域、小流域和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采用工程措施和节水灌溉技术,增加地头田头水柜建设,解决干旱问题;实施有色金属开采的综合防治,推进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生态移民安置,解决贫困人口问题。 (略) 建设项目,建成后为周边村庄提供医疗服务,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运营期加强绿化,经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废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因此项目不违背《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 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对未列举限制类、淘汰类的行业,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执行。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中的“6、传染病、儿童、精神 (略) (略) (中心)、 (略) (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广西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根据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凤山县安康精 (略) 地块用地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民生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用地要求。项目经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现状。故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 (略) 人民政府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21﹞17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7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5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1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 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详见附图5),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根据表1-1中的分析可知,项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亦未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红线。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1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因子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特征因子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无质量现状标准,仅作为背景参考值;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根据2022年7月18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现状噪声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环境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负面清单行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由于凤山县没有专门的精 (略) ,精神 (略) 治疗与门诊大部分 (略) (略) 的精 (略) 就医,精神病患者家庭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高昂,也无法确保及时就医。 为发展凤山县精神康复服务,有效缓解当地精神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精神病患者不出县城就能享受到及时有效 (略) 治疗,凤山安 (略) 于2022年7月14日取得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复〔2022〕38号文件《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详见附件2。 本次环评不涉及放射科及辐射等相关内容,若新增放射性医疗设备及具有II辐射性的医疗设备的环境影响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环评单位另行申报,办理环评及相关手续。
项目位于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占地面积3616.1m2。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太平小学原有建筑改建标准病房、门诊、药房、检验室、消毒供应室、工娱活动室及后勤用1000平方米,新建简易康复治疗室200平方米,设置床位69床。 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2-1。 表2-1项目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
表2-2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一览表
精神病科、康复医学、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门诊。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项目劳动定员16人,其中医务人员9人,后勤职工7人,医院全年运营。
项目入口位于项目西面,西面外80m为G243国道,交通便利;项目西北面2层楼建筑为项目1#病房;北面三层建筑为项目职工住宿楼,宿舍楼1楼设置门诊、药房、检验科;东面2层建筑为项目2#病房,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该楼一层东南角;项目东北角设置厨房,餐厅位于项目东南角;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南面。项目各个分区紧密联系,具有良好的连接性,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1、给水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主要为病房用水、医院职工生活用水、食堂餐饮用水、洗衣房用水、门诊用水、特殊医疗用水。根据第四章废水源强核算,项目医务职工生活用水量按250L/人·班计,医院后勤职工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班计,项目医务人员9人、后勤职工7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95m3/d(1076.75m3/a);项目每张病床用水量按250L/床·d计,项目设置床位69床,则病房用水量为17.25m3/d(6296.25m3/a);项目餐饮用水量按25L/人·次计,食堂就餐人数按85人计,食堂用水量为6.375m3/d(2326.875m3/a);项目洗衣房用水量按80L/kg计,每日清洗总重量为122.25kg,洗衣用水量为9.78m3/d(3569.7m3/a);项目门诊患者用水量按15L/人·次计,门诊最大接诊人数为15人,门诊用水量为0.225m3/d(82.125m3/a);特殊医疗用水量按2L/(人·次)计,需要进行化验的病人最多为15人,用水量为0.03m3/d(10.95m3/a);总用水量为36.61m3/d(13362.65m3/a)。 2、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6m3/d(861.4m3/a);病房污水产生量按0.8计,病房废水产生量为13.8m3/d(5037m3/a);餐饮废水产生量按0.8计,餐饮废水产生量为5.1m3/d(1861.5m3/a);洗衣废水产生量按0.8计,洗衣废水产生量为7.824m3/d(2855.76m3/a);门诊废水产生量按0.8计,门诊废水产生量为0.18m3/d(65.7m3/a);特殊医疗废水产生量按0.8计,特殊医疗废水产生量为0.024m3/d(8.76m3/a);项目总废水量为29.288m3/d(10690.12m3/a)。 生活污水、病房废水、洗衣房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特殊医疗废水经化学中和沉淀桶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 项目水平衡图详见图2-1。 图2-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3/d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2.3%。本项目环保投资下表。 表2-4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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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一)施工期工艺 本项目改造太平小学原有教学楼、办公楼等用作项目病房、职工宿舍楼、厨房,需新建污水处理站,改造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扬尘、废气、噪声、生活污水等; 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图示如下: 工艺流程简述: 1、装饰工程:对墙体进行粉刷等装修工程,装修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 2、安装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雨污管网铺设等施工,主要污染: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等。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前台挂号 医疗废水、废物 患者 初步诊断 检验 取药 治疗 住院 医疗废水、废物 出院 出院 医疗废水、废物 医疗废水、废物 工艺流程简述: 患者在前台进行挂号,叫号后安排医生进行初步诊断,根据初步诊断接管,轻症患者取 (略) ;对患病较严重的患者需要进行抽血检验或其他检验对病情做进一步的判断,而后针对检验结果进行针对性治疗; (略) 患 (略) , (略) 观察的 (略) 观察,直 (略) 。 (三)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医疗废水引进格栅井,格栅井中安装机械格栅及不锈钢滤网,栅渣定期外运并进一步无害化处理,调节池能保证后续处理工艺稳定连续进行,污水经调节池预消毒后经A/O处理,A/O处理后的污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沉淀池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定期由专业单位抽吸外运。 格栅 乔音河(盘阳河) 调节池 A级生物池 O级生物池 废气 沉淀池 污水 一体化消毒设备 二氧化氯 废气 栅渣 污泥回流 剩余污泥定期抽吸外排 事故应急排放 事故应急池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项目厂址原为凤城镇太平小学,厂址内现已无师生在校上课,无历史遗留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一)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2023年1月6日公示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 (略) 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3﹞13号),凤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表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
根据上表可知,六项基本因子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由此判断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2、特征因子监测 (1)监测点位:根据项目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本次共布设1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点位于厂址下风向,监测因子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项目监测布点图见附图4。 (2)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3)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连续3天监测。氨和硫化氢每天监测4个时段,每时段采样一个小时,臭气浓度监测一次值,每天监测4次。 (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根据拟建项目排污情况及评价区域空气污染现状,选取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作为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见表3-2。 表3-2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及最低检出限
(5)评价方法 对采用补充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的,取各污染物不同评价时段监测浓度的最大值,作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对于有多个监测点位数据的,先计算相同时刻各监测点位平均值,再取各监测时段平均值中的最大值。计算方法见下公示: 式中:C现状(x,y)—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x,y)环境质量现状浓度,ug/m3; C监测(j,t)—第j个监测点位在t时刻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包括1h平均、8h评价或日平均质量浓度),ug/m3; n—现状补充监测点位数。 (6)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3-3补充监测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由上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2-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观音河)。项目周边最近地表水为东面约1000m的乔音河(盘阳河、观音河),根据《广西水功能区划》,该河段为盘阳河凤山-大化保留区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根据凤山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9月22日公布的《2021年9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月2日,监测断面为观音河进城前上游、弄林河进城前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流动出口,其中观音河进城前上游点位位于项目所在区域河段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位于项目所在区域河段下游。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根据报告监测结果监测数据,观音河进城前上游、弄林河进城前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流动出口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由此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乔音河(观音河、盘阳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 为进一步了解受纳水体的水质情况,本项目设置4个监测点位对乔音河(盘阳河)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图详见附图4,监测点位情况详见表3-4。 1、监测断面布设及监测因子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见表3-4。 表3-4地表水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情况表
2、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23年4月1日~3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1次; 3、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及其它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5。 表3-5水质监测分析方法表
4、评价标准 地表水各监测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由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没有悬浮物指标,不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3-6。 5、评价方法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推荐的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水质因子(随着浓度增加而水质变差的水质因子)的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i,j——评价因子i的水质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Ci,j——评价因子i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CSj——评价因子i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2)溶解氧(DO)的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DO,j——溶解氧的标准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DOj——溶解氧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对于河流,DOf=468/(31.6+T); T——水温,℃。 (3)pH值的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pH,j ——pH值的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pHj——pH值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pHsd——评价标准中pH的值下限值; pHsu——评价标准中pH的值上限值。 (4)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10,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及评价结果见表3-6。 表3-6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及评价结果
备注:监测因子监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时,监测结果以“ND”表示,Sij以检出限除以2计算。 根据表3-6可知,项目东面乔音河(盘阳河)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以居住为主要功能区,因此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详见附件4,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点位:N1项目东面厂界外1m处;N2项目南面厂界外1m处;N3项目西面厂界外1m处;N4项目北面厂界外1m处;N5那琉村。 2、监测因子:等效声级(Leq)。 3、监测方法与频率: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噪声测量方法要求进行监测,监测1天,分别于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各监测一次。 4、监测结果: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见表3-7。 表3-7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监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由于受人类活动影响,已无珍稀动物分布,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分布较少,均为常见物种,目前在评价区域内所见的野生动物主要是爬行类、昆虫和鱼类,如*壳虫、蟋蟀、螳螂、青蛙、鱼、虾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周边200m外的植物主要为灌木、杂草等,区域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及国家级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生物多样性较为单一。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一)环境敏感点 根据现场踏勘的拟建厂址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进而确定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那琉、那妹、山脚、那正、那唐,与项目方位、距离等信息见表3-5; 2、声环境保护目标:那琉;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乔音河(观音河、盘阳河);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未分布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周边最近生态环境敏感点为 (略) 级地质遗迹。 表3-8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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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详见表3-10。 表3-10《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摘录)
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详见表3-11。 表3-1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本项目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排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标准。 表3-12项目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三)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见表3-13。 表3-1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表3-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污水处理栅渣和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具体限制详见下表3-11。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1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表3-1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
3、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无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1、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开挖雨污水沟、污水处理站等过程。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内行驶产生的扬尘也是一个主要的污染源,运输扬尘主要来自泥土的装卸过程、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泥土洒落路面、运输车辆的车轮夹带泥土污染场地附近路面等。 为缓解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 (1)运输车辆进出场应冲洗轮胎,禁止带泥上路。 (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 (3)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应加盖篷布,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禁止凌空抛洒。 (4)施工场地靠近敏感点的,应在敏感点附近设置2.5米高的硬质围挡,并在围墙上安装喷淋设施。 (5)粉状物料场所尽量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大风天气时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 (6)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7)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 (8)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2、施工设备废气 施工期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HC。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加之场地开阔,因此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装修废气 装修过程使用油漆、涂料等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醛、*苯、二*苯等,属无组织排放。该部分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比较难预测,本报告仅对油漆废气做一般性的分析。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100m2的用房装修时需消耗香胶水5 kg,油漆10组份左右(包括地板漆、墙面漆等),每组份油漆约7 kg。香蕉水的成份主要为:*酸*酯(15%)、*酸*酯(15%)、正*醇(10~15%)、*醇(10%)、*酮(5~10%)、苯或*苯(20%)、二*苯(20%)。油漆的成份比较复杂,随不同的种类和厂家而不同。油漆在油漆过程中主要的污染因子是二*苯和*苯,此外还有溶剂汽油、*醇、*酮等。油漆在油漆过程挥发成废气的含量约为油漆量的10%,该废气中含*苯和二*苯的含量约为20%。本环评要求项目采用环保装饰材料,以减少有害废气的排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项目施工期2个月,施工人数5人,均不在施工区住宿,用水量按50L/d·人计算,则施工期生活用水量约为0.25m3/d,15m3/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m3/d,12m3/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其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石油类等。项目拟在施工场内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场地降尘、冲洗用水,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影响声环境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噪声。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单位施工期应于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围挡(高度约2.5m)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设置围挡,噪声经阻隔后有效减小对敏感点的直接影响。 2、高噪声施工机械安排在白天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置于远离敏感点的一侧。 3、施工单位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施工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 4、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由于项目四周有居民,施工期间噪声将会对附近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外围需在靠近主要环境敏感点的一侧设置屏蔽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居民休息时间施工,防治噪声扰民,并采取其他消声、隔声措施,尽可能减轻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因此,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弃土石方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开挖会产生土石方,开挖土石方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存放。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预计施工期2个月,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kg/d,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5t。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投放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1、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植被措施,对施工开挖面进行综合整治。 2、在施工区域内外建好排水、导流设施。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整个施工点进行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施工现场应做到随挖、随运、随压,场地平整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构筑物施工,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减少地表因雨水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当土方施工完毕后,应尽早尽快对建设用地区进行建筑铺盖或绿化铺盖,植被重建或复垦利用,以美化环境,保持水土。 4、应根据雨量季节分布和旱季风分布特征规律,选择适宜的土方施工时期,并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尽量避免在大暴雨天气或大风干热天施工。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1、废气产生量计算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消毒水异味、食堂油烟。项目废气汇总表详见表4-1。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1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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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项目运营期间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根据《 (略)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研究现状》(李洪牧,2014),《201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和美国 (略) 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量为50m3/d,参考表4-6BOD5产生浓度及处理效率,计算出BOD5最大削减量为2.44t/a,则NH3产生量为0.0076t/a(0.00086kg/h),H2S产生量为0.00029t/a(0.*kg/h)。 根据国内污水厂相关除臭技术研究,通过封闭或半封闭、喷洒除臭剂、绿化等措施,除臭效率一般为80%~95%,项目采用封闭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在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并定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除臭效率按80%计。由此可计算出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项目运营期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17个,主要服务于办公人员、门 (略) 病人停车。根据调查,汽车冷启动初期由于汽油的不完全燃烧,故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烃类和CO,行驶过程中汽油燃烧完全,尾气温度高,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NOx,因此汽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烃类、NOx和CO。项目停车场车辆主要为一般小型家用轿车均为较先进的车辆,排放的烃类、NOx和CO等污染物较少,项目地上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排放的汽车尾气能够迅速被环境空气稀释、扩散。因此,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密闭的垃圾桶收集,每日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设置一间专用的医疗废物间,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存放医疗垃圾和危废等,暂存前采取过消毒和密封处理,对危废暂存间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做到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移、处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量很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
项目定期采用 (略) 场地进行消毒,消毒时会产生异味,经自然扩散后气味消散,难以定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 (5)食堂油烟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6人,病床69床, (略) 内食宿,按每日每人食用油摄取量为25g来计,油品的挥发率为3%,则油烟产生量为0.07kg/d,26×10-3t/a,产生浓度为8.75mg/m3。每日提供3餐,厨房每日工作时长8小时,厨房设有油烟净化系统,风机的风量按1000m3/h,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经配套的管道排放,净化效率按80%计,排放量为0.014kg/d(5.11×10-3t/a),排放浓度为1.75mg/m3。油烟浓度小,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拟在设置封闭式污水处理站,在周边绿化,并定时喷洒除臭剂去除污水处理站臭气。 (1)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附录A表A.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详见下图4-1),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可行技术为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者加盖,投放除臭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在周边进行绿化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因此,本项目的处理措施为可行技术。 图4-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截图 (2)相关案例 根据《 (略) 竹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1.6),该项目设置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儿科、精神科,设置80张病床,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井—调节池—初沉池—A/O生物接触氧化反应器—高效斜板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医疗废水,采用次氯酸钠对废水进行消毒,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掩蔽、植被吸收等方式除臭,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设置病床69张,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与该报告相似,废气处理工艺相似,因此类比可行。由该项目监测数据可知,该项目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氨排放浓度为0.013~0.02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01~0.005mg/m3,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表4-3 (略) 竹 (略)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
(略) 竹 (略) 项目无组织臭气(氨和硫化氢)监测数据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表3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后采用除臭剂除臭,技术可行。 | |||||||||||||||||||||||||||||||||||||||||||||||||||||||||||||||||||||||||||||||||||||||||||||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病房废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洗衣房废水、门诊废水、特殊医疗废水。通过对水污染物分析、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与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水污染物治理措施分析,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监测计划,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确保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体分析详见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如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详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4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室内声源)
图4-2噪声点位分布图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2、噪声预测模式 (1)室内噪声预测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上推荐的预测模式,其预测模式为: 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部分位于室内。 室内点声源对厂界噪声预测点贡献值预测模式: 室内声源首先换算为等效室外声源,再按各类声源模式计算。 ①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 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R为房间常数;Q为方向性因子。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的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TLoct为围护结构倍频带隔声损失,厂房内的噪声与围护结构距离较近,整个厂房实际起着一个大隔声罩的作用。在本次预测中,利用实测结果,确定以25dB(A)作为厂房围护的隔声量。 ④将室外声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N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式中:S为透声面积,m2。 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根据厂房结构(门、窗)和预测点的位置关系,计算预测点处的声级。 假设窗户的宽度为a,高度为b,窗户个数为n;预测点距墙中心的距离为r。预测点的声级按照下述公式进行预测: (2)室外预测点及预测值 根据导则要求,室内噪声需采用室内噪声预测方法,将室内噪声计算为等效室外噪声。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 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在采取距离衰减后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5各侧厂界的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图4-3等声值线图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四)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源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 (1)一般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 (略) 的医务人员、后勤职工、普通病床病人,主要包含废纸废塑料、果皮果核等,医务人员、后勤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普通病床病人按1kg/(人·d)计,项目医务人员、后勤职工共16人,普通病床病人共69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7kg/d(28.11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 食堂就餐人次约85人次/d,厨余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次估算,则厨余垃圾产生量为0.026t/d、9.3t/a;废油脂产生量按0.01kg/人次估算,废油产生量约为0.0009t/d、0.31t/a,厨余垃圾及废油交由周边养猪户喂猪。 (2)危险废物 1)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具体详见表4-12。 参照《第一次全国污 (略)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略) 污染物产生系数, (略) 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系数按0.53kg/床·d计,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系数按0.05kg/人·d计,项目病床为69床, (略) 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6.57kg/d,13.35t/a;项目门诊最大接诊人数为15人,则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75kg/d,0.27t/a;项目总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7.32kg/d,13.62t/a。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拟按相关规定将其分类包装、标识,并盛装于专用容器内置于医疗废物贮存间暂存,定 (略) (略) 处置,处置协议详见附件9。 表4-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废水处理栅渣、污泥 根据《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手册》(高俊发,王社平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污水处理厂栅渣产生量一般为0.05-0.1m3/1000m3·污水,结合项目特点,项目污水站取0.1m3/1000m3·污水;剩余污泥产生量与水质和去除率等有关,根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污水处理厂生化污泥产生系数取1.45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项目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量为50m3/d,参考表4-6 CODcr产生浓度及处理效率,计算出CODcr最大削减量为4.988t/a,则栅渣产生量为1.825m3/a,污泥产生量为7.23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本项目委托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掏、消毒、封装外运。 表4-7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注:危险特性中T:毒性、I:易燃性、In:感染性 2、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具体产生及排放见下表。 表4-8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危废暂存间现位于2#病房东南角,占地面积为10m2,在门口张贴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医疗废物经袋装垃圾袋收集后装入收集筐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而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具体要求如下 ①医疗废物的收集要求 ⅰ、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ⅱ、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ⅲ、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ⅳ、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ⅴ、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②医疗废物暂存要求 ⅰ、危废间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ⅱ、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ⅲ、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的范围。 5)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10)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 11)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12)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ⅳ、其他堆放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执行,本项目需根据危险废物成分,将其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盛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材质应与危险废物相容,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ⅴ、医疗废物暂存库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ⅵ、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ⅶ、企业固废(危废)管理人员12条须知 1)依据环评报告、批复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弄清本单位固体废物产生的环节、种类、数量及处置方式。 2)如实申报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 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标识;包装容器或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要填写完整(特别是入库时间和数量);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不能放置一般固废和其他物品,危险废物要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且摆放整齐。经营单位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准确记录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及时填写并在包装物上贴好标签,确保标签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5)经营单位对收集的每一批危险废物都要进行危险特性分析,并存档备查。 ②危险废物的运输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3﹞第2号)执行,须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须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必须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规定实行的五联单制度,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交付、接收和保管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指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跟踪记录从危险废物离开产生源地直至到达最终处理处置单位的全过程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跟踪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理处置的基本方法,也是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有效工具。每份联单含有多联内容相同的单据,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分别由危废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最终处置单位填写、盖章确认,并在这些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保存。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因此危险废物外运过程中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ⅰ、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并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承运。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ⅱ、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废物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废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ⅲ、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是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 (略) 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ⅳ、危险废弃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公司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负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因此,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生产的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方法可行,对环境影响不大。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堆放、贮存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固体废物贮存要求,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分类, (略) 项目,属于“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略) ”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4.1一般性原则: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途径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泄露出的污水以持续泄露的点源渗入地下含水层中,并持续扩散转移,造成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防渗区化可知,项目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项目污水处理站已设置防渗材料,四周设置围挡拦截,设置导流渠,即使事故状态下能有效保护周边环境,由此,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六)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土壤敏感程度分级原则见下表。 表4-9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根据土壤环境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和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详见下表。 表 占地 规模 4-10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其他”,属于IV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4.2.2,IV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环境风险 1、风险潜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为二氧化氯等,为附录B中所提到的风险物质。根据下列公式算出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量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0<100;(3)Q≥100。 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及临界值详见下表。 表4-11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及临界值一览表
根据上表计算,本项目Q=0.2,Q值划分为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2、评价等价判定 表4-12项目风险预测结果一览表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由表4-12可知,本项目只需进行简单分析。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内容表,详见表4-13: 表4-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3、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医疗废水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污水收集管道出现阻塞、破裂、接头破裂等情况时,医疗废水会泄漏外溢,将对环境卫生带来不利影响,应采取措施避免医疗废水泄漏事故发生。如医疗废水事故排放,超标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须采取 (略) 污水处理站故障,故障期间医疗废水不得外排。 (3)医疗废物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发生破裂时医疗废物可截留在室内,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发生翻车、撞车事故,导致医疗废物散落时,可能发生污染土壤或地表水现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3)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定期清掏时,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则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综合上述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不大,重点是要做好环境风险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医疗废水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购置污水管道时,应严把管材质量关,管材生产的厂家应是国家质检部门严格把关的厂家。 ②污水管道施工应选择有丰富经验的施工队*,施工过程加强监理,确保污水管道施工的质量。 ③按规范要求建设应急事故池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 (略) 污水,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应小于日排放量的30%”。 项目运营期的医疗废水量为29.288m3/d, (略) 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项目事故池容积不应小于29.288×30%=8.79m3,环评建议事故池容积按10m3建设。 ④对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池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出现管道阻塞、破损或污水处理池破裂等情况发生。 ⑤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略) 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指标按照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定期、定时进行监测,以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医疗废物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医疗废物暂存的风险防范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应确保设施不受雨水冲击或浸泡。 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严密封闭,平时上锁关闭,采取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设置专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 医疗废物按照类别置于防渗、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集中暂存、日产日清。 ②医疗废物转运的风险防范 项目医疗废物的运送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负责,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车辆厢体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车辆满足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医疗废物运输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医疗废物转运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运输车辆配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运送路线图、通讯设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系单位和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收集医疗废物的工具及消毒器具与药品、防护用品等。 医疗垃圾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 (略) 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垃圾。拒不按照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医疗垃圾运送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保存时间为10年;《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一车一卡, (略)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医疗垃圾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单位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垃圾数量真实、准确后方可签收。 (3)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的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进行清掏时,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先消毒后,再由委托的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5、应急处置措施 (1)医疗废水事故应急措施 ①医疗废水泄漏 若发现医疗废水泄漏,要立即进行堵漏处理,对破损管道或接头应立即更换,同时还应对废水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清理。 ②医疗废水事故排放 (略) 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污水泵,避免污水外排,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排查,组织抢修。事故状态下,医疗废水不能进行有效处理时,应将废水导入应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修复正常运行时,再将事故池的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 (2)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措施 (略) 内泄漏 将泄漏的医疗废物清理收集,更换破损的包装物及容器,对受污染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②医疗废物外运事故 若出现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翻车、撞车事故,导致危险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要立即与本单位应急事故负责人取得联系, (略) 公安交警、环境保护部门的支持。同时运送人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A.立即请求公安交警在受污染区域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B.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用品,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清理结束后也要对防护用品进行消毒处理; C.若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略) 接受救治。 (八)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提出了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评价参照监测技术指南中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特征,制定项目的污染物监测计划。 表4-14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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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污水处理站臭气 | NH3、H2S、臭气浓度 | (略) 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汽车尾气 | 烃类、NOx和CO | 自然扩散 | / | |
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 | 臭气浓度 | 排风扇通风 | / | |
消毒水异味 | 消毒异味 | 自然扩散 | /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专用管道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SS、NH3-N、粪大肠杆菌 | 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 |
病房废水 | ||||
食堂餐饮用水 | ||||
洗衣房废水 | ||||
门诊废水 | ||||
特殊医疗废水 | ||||
声环境 | 心电图机等设备 | 噪声 | 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 (略) (略) 处置; 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外运; 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交由周边养猪户喂猪;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土壤环境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 (略) 内进行绿化。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二氧化氯存储过程中应远离火种、热源;其投加量应与污水量定比;应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文明教育。 设置事故应急池;配备相关的应急器材。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企业必须在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2、定期维护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及其附属设施,保持其正常、稳定、有效运行。 3、对危险废物要妥善收集、保管,严禁乱丢乱放。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场地采取防雨、防火及防渗漏等措施,严防其二次污染。 |
六、结论
凤山安 (略) 拟在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建设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根据环评报告表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凤山安 (略)
编制日期:2023年0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附图:
页前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图简图
附图3 项目对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4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5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
附图6 项目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分区图》中的位置图
附图7 项目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0-2030)-地质遗迹保护图》中的位置图
附图8 (略) 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立项文件
附件3 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凤山安康精 (略) 地块用地情况说明
附件4 监测报告
附件5 凤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所)租赁合同
附件6 凤山县林业局关于核实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相关情况的复函
附件7 凤山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附件8 凤山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附件9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10 地表水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录: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6-*-04-05-*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建设地点 | 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 | ||||||||||||||||||||||||||||||||||||||||||||||||||||||||||||||||||||||
地理坐标 | (107度2分31.419秒,24度28分55.52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略) (Q8415)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专 (略) (所、站)8432; (略) (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凤发改复〔2022〕38号 | ||||||||||||||||||||||||||||||||||||||||||||||||||||||||||||||||||||
总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6 | ||||||||||||||||||||||||||||||||||||||||||||||||||||||||||||||||||||
环保投资占比(%) | 2.3 | 施工工期 | 2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3742.25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一)项目与《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地质公园划分为五大功能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居民点保留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自然生态区。 地质遗迹保护区:以地质遗迹景观为主及其他重要自然景观的分布区域(可含人文景观点),与保护区相对应。主要包括穿龙岩、鸳鸯泉、鸳鸯洞、良利—仁安峰丛、三门海天窗群、江洲仙人桥等片区,面积为29.03km2,占公园总面积的21.89%。 居民点保留区:主要为园内规划保留的居民点用地。主要设置的居民点保留区为松仁村、恒里村、京里村、三门海镇等区域,其目的是将保护区内零散的原住民逐步向居民点保留区迁移。面积为6.2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4.74%。 人文景观区:地质公园内包括松仁拉累庙、穿龙岩古道石刻、红军岩、红七军二十一师秘密兵工厂遗址、红七军二十一师秘密指挥部、凤山县233秘密电台旧址等人文景观点。 综合服务区:已建有鸳鸯洞服务区、万寿谷服务区、良湾服务点、三门海服务区、凤山旅游集散中心,面积为0.06km2。规划建设6个综合服务区,规划面积为0.33km2:三门海坡心服务区:位于三门海坡心村,规划建设低空飞行巡查、停车场、科普广场、医疗服务、旅游餐饮及公园管理场所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11km2;松仁服务区:位于松仁村,规划建设旅游餐饮区、停车场、科普长廊、医疗服务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2km2;鸳鸯泉服务区:位于国道G357旁,规划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停车场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1km2;岩王坳服务区:位于岩王坳,规划建设停车场、问询处、公园管理场所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187km2;蛮肥屯服务区:位于蛮肥屯,规划建设游客服务、停车场、旅游餐饮、科普宣传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05km2;红军岩服务点:位于恒里村,规划建设观光车换乘点、科普教育基地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007km2;公园范围内综合服务区面积为0.3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0.29%。 自然生态区:除地质遗迹景观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和居民点保留区以外的处于自然环境状态的区域。面积为96.8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73.07%。 本项目位于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的范围内),从功能区划分来看,项目位于居民保留区(详见附图6);从保护等级划分来看,项目不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详见附图7);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根据《凤山县林业局关于核实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相关情况的复函》(详见附件6),凤山县林业局同意项目按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设计装修方案的开展建设;项目用地为原太平小学用地,根据凤山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处理笺(详见附件6),太平小学闲置校舍已移交凤山县财政局国资所统一处置,根据凤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所)租赁合同(详见附件5),凤山县国资所已将原太平小学共两栋教学楼房屋及校内土地租赁给建设单位作为临时办公、营业场所及宿舍使用;根据凤山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详见附件7),凤山县卫生健康局核准同意 (略) 于原太平小学设置医疗机构。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不涉及毁林开山、采石、采矿、修墓等活动,未涉及任何古树名木和珍稀濒危物种,不会引起地带性植被的变化,与公园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冲突。 (二)与《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项目位于I-4-5凤山东南部岩溶山地土壤保持功能区,不属于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范围内,项目在《 (略) 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见附图8。 土壤保持功能区发展方向是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发展方向是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程,保护和恢复石山区的自然植被,增强其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建设重点是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防止水土流失;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大力开展石漠化区域、小流域和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采用工程措施和节水灌溉技术,增加地头田头水柜建设,解决干旱问题;实施有色金属开采的综合防治,推进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生态移民安置,解决贫困人口问题。 (略) 建设项目,建成后为周边村庄提供医疗服务,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运营期加强绿化,经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废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因此项目不违背《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 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对未列举限制类、淘汰类的行业,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执行。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中的“6、传染病、儿童、精神 (略) (略) (中心)、 (略) (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广西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根据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凤山县安康精 (略) 地块用地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民生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用地要求。项目经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现状。故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 (略) 人民政府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21﹞17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7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5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1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 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详见附图5),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根据表1-1中的分析可知,项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亦未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红线。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1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因子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特征因子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无质量现状标准,仅作为背景参考值;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根据2022年7月18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现状噪声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环境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负面清单行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由于凤山县没有专门的精 (略) ,精神 (略) 治疗与门诊大部分 (略) (略) 的精 (略) 就医,精神病患者家庭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高昂,也无法确保及时就医。 为发展凤山县精神康复服务,有效缓解当地精神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精神病患者不出县城就能享受到及时有效 (略) 治疗,凤山安 (略) 于2022年7月14日取得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复〔2022〕38号文件《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详见附件2。 本次环评不涉及放射科及辐射等相关内容,若新增放射性医疗设备及具有II辐射性的医疗设备的环境影响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环评单位另行申报,办理环评及相关手续。
项目位于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占地面积3616.1m2。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太平小学原有建筑改建标准病房、门诊、药房、检验室、消毒供应室、工娱活动室及后勤用1000平方米,新建简易康复治疗室200平方米,设置床位69床。 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2-1。 表2-1项目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
表2-2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一览表
精神病科、康复医学、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门诊。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项目劳动定员16人,其中医务人员9人,后勤职工7人,医院全年运营。
项目入口位于项目西面,西面外80m为G243国道,交通便利;项目西北面2层楼建筑为项目1#病房;北面三层建筑为项目职工住宿楼,宿舍楼1楼设置门诊、药房、检验科;东面2层建筑为项目2#病房,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该楼一层东南角;项目东北角设置厨房,餐厅位于项目东南角;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南面。项目各个分区紧密联系,具有良好的连接性,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1、给水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主要为病房用水、医院职工生活用水、食堂餐饮用水、洗衣房用水、门诊用水、特殊医疗用水。根据第四章废水源强核算,项目医务职工生活用水量按250L/人·班计,医院后勤职工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班计,项目医务人员9人、后勤职工7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95m3/d(1076.75m3/a);项目每张病床用水量按250L/床·d计,项目设置床位69床,则病房用水量为17.25m3/d(6296.25m3/a);项目餐饮用水量按25L/人·次计,食堂就餐人数按85人计,食堂用水量为6.375m3/d(2326.875m3/a);项目洗衣房用水量按80L/kg计,每日清洗总重量为122.25kg,洗衣用水量为9.78m3/d(3569.7m3/a);项目门诊患者用水量按15L/人·次计,门诊最大接诊人数为15人,门诊用水量为0.225m3/d(82.125m3/a);特殊医疗用水量按2L/(人·次)计,需要进行化验的病人最多为15人,用水量为0.03m3/d(10.95m3/a);总用水量为36.61m3/d(13362.65m3/a)。 2、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6m3/d(861.4m3/a);病房污水产生量按0.8计,病房废水产生量为13.8m3/d(5037m3/a);餐饮废水产生量按0.8计,餐饮废水产生量为5.1m3/d(1861.5m3/a);洗衣废水产生量按0.8计,洗衣废水产生量为7.824m3/d(2855.76m3/a);门诊废水产生量按0.8计,门诊废水产生量为0.18m3/d(65.7m3/a);特殊医疗废水产生量按0.8计,特殊医疗废水产生量为0.024m3/d(8.76m3/a);项目总废水量为29.288m3/d(10690.12m3/a)。 生活污水、病房废水、洗衣房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特殊医疗废水经化学中和沉淀桶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 项目水平衡图详见图2-1。 图2-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3/d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2.3%。本项目环保投资下表。 表2-4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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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一)施工期工艺 本项目改造太平小学原有教学楼、办公楼等用作项目病房、职工宿舍楼、厨房,需新建污水处理站,改造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扬尘、废气、噪声、生活污水等; 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图示如下: 工艺流程简述: 1、装饰工程:对墙体进行粉刷等装修工程,装修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 2、安装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雨污管网铺设等施工,主要污染: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等。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前台挂号 医疗废水、废物 患者 初步诊断 检验 取药 治疗 住院 医疗废水、废物 出院 出院 医疗废水、废物 医疗废水、废物 工艺流程简述: 患者在前台进行挂号,叫号后安排医生进行初步诊断,根据初步诊断接管,轻症患者取 (略) ;对患病较严重的患者需要进行抽血检验或其他检验对病情做进一步的判断,而后针对检验结果进行针对性治疗; (略) 患 (略) , (略) 观察的 (略) 观察,直 (略) 。 (三)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医疗废水引进格栅井,格栅井中安装机械格栅及不锈钢滤网,栅渣定期外运并进一步无害化处理,调节池能保证后续处理工艺稳定连续进行,污水经调节池预消毒后经A/O处理,A/O处理后的污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沉淀池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定期由专业单位抽吸外运。 格栅 乔音河(盘阳河) 调节池 A级生物池 O级生物池 废气 沉淀池 污水 一体化消毒设备 二氧化氯 废气 栅渣 污泥回流 剩余污泥定期抽吸外排 事故应急排放 事故应急池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项目厂址原为凤城镇太平小学,厂址内现已无师生在校上课,无历史遗留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一)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2023年1月6日公示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 (略) 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3﹞13号),凤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表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
根据上表可知,六项基本因子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由此判断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2、特征因子监测 (1)监测点位:根据项目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本次共布设1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点位于厂址下风向,监测因子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项目监测布点图见附图4。 (2)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3)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连续3天监测。氨和硫化氢每天监测4个时段,每时段采样一个小时,臭气浓度监测一次值,每天监测4次。 (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根据拟建项目排污情况及评价区域空气污染现状,选取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作为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见表3-2。 表3-2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及最低检出限
(5)评价方法 对采用补充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的,取各污染物不同评价时段监测浓度的最大值,作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对于有多个监测点位数据的,先计算相同时刻各监测点位平均值,再取各监测时段平均值中的最大值。计算方法见下公示: 式中:C现状(x,y)—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x,y)环境质量现状浓度,ug/m3; C监测(j,t)—第j个监测点位在t时刻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包括1h平均、8h评价或日平均质量浓度),ug/m3; n—现状补充监测点位数。 (6)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3-3补充监测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由上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2-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观音河)。项目周边最近地表水为东面约1000m的乔音河(盘阳河、观音河),根据《广西水功能区划》,该河段为盘阳河凤山-大化保留区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根据凤山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9月22日公布的《2021年9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月2日,监测断面为观音河进城前上游、弄林河进城前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流动出口,其中观音河进城前上游点位位于项目所在区域河段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位于项目所在区域河段下游。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根据报告监测结果监测数据,观音河进城前上游、弄林河进城前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流动出口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由此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乔音河(观音河、盘阳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 为进一步了解受纳水体的水质情况,本项目设置4个监测点位对乔音河(盘阳河)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图详见附图4,监测点位情况详见表3-4。 1、监测断面布设及监测因子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见表3-4。 表3-4地表水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情况表
2、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23年4月1日~3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1次; 3、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及其它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5。 表3-5水质监测分析方法表
4、评价标准 地表水各监测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由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没有悬浮物指标,不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3-6。 5、评价方法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推荐的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水质因子(随着浓度增加而水质变差的水质因子)的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i,j——评价因子i的水质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Ci,j——评价因子i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CSj——评价因子i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2)溶解氧(DO)的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DO,j——溶解氧的标准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DOj——溶解氧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对于河流,DOf=468/(31.6+T); T——水温,℃。 (3)pH值的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pH,j ——pH值的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pHj——pH值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pHsd——评价标准中pH的值下限值; pHsu——评价标准中pH的值上限值。 (4)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10,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及评价结果见表3-6。 表3-6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及评价结果
备注:监测因子监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时,监测结果以“ND”表示,Sij以检出限除以2计算。 根据表3-6可知,项目东面乔音河(盘阳河)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以居住为主要功能区,因此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详见附件4,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点位:N1项目东面厂界外1m处;N2项目南面厂界外1m处;N3项目西面厂界外1m处;N4项目北面厂界外1m处;N5那琉村。 2、监测因子:等效声级(Leq)。 3、监测方法与频率: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噪声测量方法要求进行监测,监测1天,分别于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各监测一次。 4、监测结果: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见表3-7。 表3-7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监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由于受人类活动影响,已无珍稀动物分布,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分布较少,均为常见物种,目前在评价区域内所见的野生动物主要是爬行类、昆虫和鱼类,如*壳虫、蟋蟀、螳螂、青蛙、鱼、虾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周边200m外的植物主要为灌木、杂草等,区域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及国家级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生物多样性较为单一。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一)环境敏感点 根据现场踏勘的拟建厂址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进而确定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那琉、那妹、山脚、那正、那唐,与项目方位、距离等信息见表3-5; 2、声环境保护目标:那琉;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乔音河(观音河、盘阳河);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未分布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周边最近生态环境敏感点为 (略) 级地质遗迹。 表3-8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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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详见表3-10。 表3-10《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摘录)
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详见表3-11。 表3-1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本项目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排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标准。 表3-12项目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三)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见表3-13。 表3-1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表3-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污水处理栅渣和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具体限制详见下表3-11。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1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表3-1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
3、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无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1、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开挖雨污水沟、污水处理站等过程。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内行驶产生的扬尘也是一个主要的污染源,运输扬尘主要来自泥土的装卸过程、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泥土洒落路面、运输车辆的车轮夹带泥土污染场地附近路面等。 为缓解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 (1)运输车辆进出场应冲洗轮胎,禁止带泥上路。 (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 (3)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应加盖篷布,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禁止凌空抛洒。 (4)施工场地靠近敏感点的,应在敏感点附近设置2.5米高的硬质围挡,并在围墙上安装喷淋设施。 (5)粉状物料场所尽量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大风天气时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 (6)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7)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 (8)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2、施工设备废气 施工期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HC。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加之场地开阔,因此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装修废气 装修过程使用油漆、涂料等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醛、*苯、二*苯等,属无组织排放。该部分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比较难预测,本报告仅对油漆废气做一般性的分析。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100m2的用房装修时需消耗香胶水5 kg,油漆10组份左右(包括地板漆、墙面漆等),每组份油漆约7 kg。香蕉水的成份主要为:*酸*酯(15%)、*酸*酯(15%)、正*醇(10~15%)、*醇(10%)、*酮(5~10%)、苯或*苯(20%)、二*苯(20%)。油漆的成份比较复杂,随不同的种类和厂家而不同。油漆在油漆过程中主要的污染因子是二*苯和*苯,此外还有溶剂汽油、*醇、*酮等。油漆在油漆过程挥发成废气的含量约为油漆量的10%,该废气中含*苯和二*苯的含量约为20%。本环评要求项目采用环保装饰材料,以减少有害废气的排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项目施工期2个月,施工人数5人,均不在施工区住宿,用水量按50L/d·人计算,则施工期生活用水量约为0.25m3/d,15m3/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m3/d,12m3/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其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石油类等。项目拟在施工场内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场地降尘、冲洗用水,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影响声环境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噪声。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单位施工期应于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围挡(高度约2.5m)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设置围挡,噪声经阻隔后有效减小对敏感点的直接影响。 2、高噪声施工机械安排在白天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置于远离敏感点的一侧。 3、施工单位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施工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 4、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由于项目四周有居民,施工期间噪声将会对附近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外围需在靠近主要环境敏感点的一侧设置屏蔽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居民休息时间施工,防治噪声扰民,并采取其他消声、隔声措施,尽可能减轻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因此,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弃土石方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开挖会产生土石方,开挖土石方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存放。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预计施工期2个月,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kg/d,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5t。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投放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1、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植被措施,对施工开挖面进行综合整治。 2、在施工区域内外建好排水、导流设施。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整个施工点进行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施工现场应做到随挖、随运、随压,场地平整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构筑物施工,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减少地表因雨水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当土方施工完毕后,应尽早尽快对建设用地区进行建筑铺盖或绿化铺盖,植被重建或复垦利用,以美化环境,保持水土。 4、应根据雨量季节分布和旱季风分布特征规律,选择适宜的土方施工时期,并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尽量避免在大暴雨天气或大风干热天施工。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1、废气产生量计算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消毒水异味、食堂油烟。项目废气汇总表详见表4-1。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1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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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项目运营期间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根据《 (略)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研究现状》(李洪牧,2014),《201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和美国 (略) 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量为50m3/d,参考表4-6BOD5产生浓度及处理效率,计算出BOD5最大削减量为2.44t/a,则NH3产生量为0.0076t/a(0.00086kg/h),H2S产生量为0.00029t/a(0.*kg/h)。 根据国内污水厂相关除臭技术研究,通过封闭或半封闭、喷洒除臭剂、绿化等措施,除臭效率一般为80%~95%,项目采用封闭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在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并定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除臭效率按80%计。由此可计算出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项目运营期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17个,主要服务于办公人员、门 (略) 病人停车。根据调查,汽车冷启动初期由于汽油的不完全燃烧,故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烃类和CO,行驶过程中汽油燃烧完全,尾气温度高,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NOx,因此汽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烃类、NOx和CO。项目停车场车辆主要为一般小型家用轿车均为较先进的车辆,排放的烃类、NOx和CO等污染物较少,项目地上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排放的汽车尾气能够迅速被环境空气稀释、扩散。因此,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密闭的垃圾桶收集,每日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设置一间专用的医疗废物间,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存放医疗垃圾和危废等,暂存前采取过消毒和密封处理,对危废暂存间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做到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移、处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量很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
项目定期采用 (略) 场地进行消毒,消毒时会产生异味,经自然扩散后气味消散,难以定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 (5)食堂油烟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6人,病床69床, (略) 内食宿,按每日每人食用油摄取量为25g来计,油品的挥发率为3%,则油烟产生量为0.07kg/d,26×10-3t/a,产生浓度为8.75mg/m3。每日提供3餐,厨房每日工作时长8小时,厨房设有油烟净化系统,风机的风量按1000m3/h,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经配套的管道排放,净化效率按80%计,排放量为0.014kg/d(5.11×10-3t/a),排放浓度为1.75mg/m3。油烟浓度小,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拟在设置封闭式污水处理站,在周边绿化,并定时喷洒除臭剂去除污水处理站臭气。 (1)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附录A表A.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详见下图4-1),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可行技术为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者加盖,投放除臭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在周边进行绿化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因此,本项目的处理措施为可行技术。 图4-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截图 (2)相关案例 根据《 (略) 竹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1.6),该项目设置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儿科、精神科,设置80张病床,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井—调节池—初沉池—A/O生物接触氧化反应器—高效斜板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医疗废水,采用次氯酸钠对废水进行消毒,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掩蔽、植被吸收等方式除臭,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设置病床69张,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与该报告相似,废气处理工艺相似,因此类比可行。由该项目监测数据可知,该项目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氨排放浓度为0.013~0.02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01~0.005mg/m3,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表4-3 (略) 竹 (略)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
(略) 竹 (略) 项目无组织臭气(氨和硫化氢)监测数据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表3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后采用除臭剂除臭,技术可行。 | |||||||||||||||||||||||||||||||||||||||||||||||||||||||||||||||||||||||||||||||||||||||||||||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病房废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洗衣房废水、门诊废水、特殊医疗废水。通过对水污染物分析、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与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水污染物治理措施分析,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监测计划,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确保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体分析详见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如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详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4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室内声源)
图4-2噪声点位分布图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2、噪声预测模式 (1)室内噪声预测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上推荐的预测模式,其预测模式为: 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部分位于室内。 室内点声源对厂界噪声预测点贡献值预测模式: 室内声源首先换算为等效室外声源,再按各类声源模式计算。 ①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 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R为房间常数;Q为方向性因子。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的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TLoct为围护结构倍频带隔声损失,厂房内的噪声与围护结构距离较近,整个厂房实际起着一个大隔声罩的作用。在本次预测中,利用实测结果,确定以25dB(A)作为厂房围护的隔声量。 ④将室外声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N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式中:S为透声面积,m2。 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根据厂房结构(门、窗)和预测点的位置关系,计算预测点处的声级。 假设窗户的宽度为a,高度为b,窗户个数为n;预测点距墙中心的距离为r。预测点的声级按照下述公式进行预测: (2)室外预测点及预测值 根据导则要求,室内噪声需采用室内噪声预测方法,将室内噪声计算为等效室外噪声。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 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在采取距离衰减后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5各侧厂界的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图4-3等声值线图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四)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源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 (1)一般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 (略) 的医务人员、后勤职工、普通病床病人,主要包含废纸废塑料、果皮果核等,医务人员、后勤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普通病床病人按1kg/(人·d)计,项目医务人员、后勤职工共16人,普通病床病人共69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7kg/d(28.11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 食堂就餐人次约85人次/d,厨余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次估算,则厨余垃圾产生量为0.026t/d、9.3t/a;废油脂产生量按0.01kg/人次估算,废油产生量约为0.0009t/d、0.31t/a,厨余垃圾及废油交由周边养猪户喂猪。 (2)危险废物 1)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具体详见表4-12。 参照《第一次全国污 (略)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略) 污染物产生系数, (略) 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系数按0.53kg/床·d计,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系数按0.05kg/人·d计,项目病床为69床, (略) 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6.57kg/d,13.35t/a;项目门诊最大接诊人数为15人,则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75kg/d,0.27t/a;项目总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7.32kg/d,13.62t/a。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拟按相关规定将其分类包装、标识,并盛装于专用容器内置于医疗废物贮存间暂存,定 (略) (略) 处置,处置协议详见附件9。 表4-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废水处理栅渣、污泥 根据《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手册》(高俊发,王社平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污水处理厂栅渣产生量一般为0.05-0.1m3/1000m3·污水,结合项目特点,项目污水站取0.1m3/1000m3·污水;剩余污泥产生量与水质和去除率等有关,根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污水处理厂生化污泥产生系数取1.45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项目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量为50m3/d,参考表4-6 CODcr产生浓度及处理效率,计算出CODcr最大削减量为4.988t/a,则栅渣产生量为1.825m3/a,污泥产生量为7.23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本项目委托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掏、消毒、封装外运。 表4-7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注:危险特性中T:毒性、I:易燃性、In:感染性 2、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具体产生及排放见下表。 表4-8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危废暂存间现位于2#病房东南角,占地面积为10m2,在门口张贴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医疗废物经袋装垃圾袋收集后装入收集筐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而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具体要求如下 ①医疗废物的收集要求 ⅰ、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ⅱ、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ⅲ、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ⅳ、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ⅴ、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②医疗废物暂存要求 ⅰ、危废间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ⅱ、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ⅲ、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的范围。 5)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10)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 11)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12)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ⅳ、其他堆放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执行,本项目需根据危险废物成分,将其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盛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材质应与危险废物相容,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ⅴ、医疗废物暂存库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ⅵ、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ⅶ、企业固废(危废)管理人员12条须知 1)依据环评报告、批复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弄清本单位固体废物产生的环节、种类、数量及处置方式。 2)如实申报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 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标识;包装容器或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要填写完整(特别是入库时间和数量);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不能放置一般固废和其他物品,危险废物要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且摆放整齐。经营单位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准确记录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及时填写并在包装物上贴好标签,确保标签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5)经营单位对收集的每一批危险废物都要进行危险特性分析,并存档备查。 ②危险废物的运输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3﹞第2号)执行,须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须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必须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规定实行的五联单制度,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交付、接收和保管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指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跟踪记录从危险废物离开产生源地直至到达最终处理处置单位的全过程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跟踪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理处置的基本方法,也是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有效工具。每份联单含有多联内容相同的单据,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分别由危废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最终处置单位填写、盖章确认,并在这些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保存。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因此危险废物外运过程中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ⅰ、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并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承运。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ⅱ、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废物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废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ⅲ、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是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 (略) 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ⅳ、危险废弃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公司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负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因此,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生产的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方法可行,对环境影响不大。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堆放、贮存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固体废物贮存要求,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分类, (略) 项目,属于“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略) ”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4.1一般性原则: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途径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泄露出的污水以持续泄露的点源渗入地下含水层中,并持续扩散转移,造成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防渗区化可知,项目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项目污水处理站已设置防渗材料,四周设置围挡拦截,设置导流渠,即使事故状态下能有效保护周边环境,由此,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六)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土壤敏感程度分级原则见下表。 表4-9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根据土壤环境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和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详见下表。 表 占地 规模 4-10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其他”,属于IV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4.2.2,IV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环境风险 1、风险潜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为二氧化氯等,为附录B中所提到的风险物质。根据下列公式算出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量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0<100;(3)Q≥100。 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及临界值详见下表。 表4-11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及临界值一览表
根据上表计算,本项目Q=0.2,Q值划分为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2、评价等价判定 表4-12项目风险预测结果一览表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由表4-12可知,本项目只需进行简单分析。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内容表,详见表4-13: 表4-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3、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医疗废水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污水收集管道出现阻塞、破裂、接头破裂等情况时,医疗废水会泄漏外溢,将对环境卫生带来不利影响,应采取措施避免医疗废水泄漏事故发生。如医疗废水事故排放,超标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须采取 (略) 污水处理站故障,故障期间医疗废水不得外排。 (3)医疗废物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发生破裂时医疗废物可截留在室内,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发生翻车、撞车事故,导致医疗废物散落时,可能发生污染土壤或地表水现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3)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定期清掏时,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则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综合上述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不大,重点是要做好环境风险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医疗废水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购置污水管道时,应严把管材质量关,管材生产的厂家应是国家质检部门严格把关的厂家。 ②污水管道施工应选择有丰富经验的施工队*,施工过程加强监理,确保污水管道施工的质量。 ③按规范要求建设应急事故池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 (略) 污水,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应小于日排放量的30%”。 项目运营期的医疗废水量为29.288m3/d, (略) 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项目事故池容积不应小于29.288×30%=8.79m3,环评建议事故池容积按10m3建设。 ④对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池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出现管道阻塞、破损或污水处理池破裂等情况发生。 ⑤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略) 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指标按照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定期、定时进行监测,以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医疗废物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医疗废物暂存的风险防范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应确保设施不受雨水冲击或浸泡。 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严密封闭,平时上锁关闭,采取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设置专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 医疗废物按照类别置于防渗、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集中暂存、日产日清。 ②医疗废物转运的风险防范 项目医疗废物的运送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负责,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车辆厢体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车辆满足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医疗废物运输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医疗废物转运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运输车辆配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运送路线图、通讯设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系单位和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收集医疗废物的工具及消毒器具与药品、防护用品等。 医疗垃圾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 (略) 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垃圾。拒不按照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医疗垃圾运送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保存时间为10年;《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一车一卡, (略)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医疗垃圾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单位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垃圾数量真实、准确后方可签收。 (3)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的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进行清掏时,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先消毒后,再由委托的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5、应急处置措施 (1)医疗废水事故应急措施 ①医疗废水泄漏 若发现医疗废水泄漏,要立即进行堵漏处理,对破损管道或接头应立即更换,同时还应对废水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清理。 ②医疗废水事故排放 (略) 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污水泵,避免污水外排,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排查,组织抢修。事故状态下,医疗废水不能进行有效处理时,应将废水导入应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修复正常运行时,再将事故池的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 (2)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措施 (略) 内泄漏 将泄漏的医疗废物清理收集,更换破损的包装物及容器,对受污染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②医疗废物外运事故 若出现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翻车、撞车事故,导致危险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要立即与本单位应急事故负责人取得联系, (略) 公安交警、环境保护部门的支持。同时运送人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A.立即请求公安交警在受污染区域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B.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用品,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清理结束后也要对防护用品进行消毒处理; C.若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略) 接受救治。 (八)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提出了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评价参照监测技术指南中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特征,制定项目的污染物监测计划。 表4-14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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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污水处理站臭气 | NH3、H2S、臭气浓度 | (略) 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汽车尾气 | 烃类、NOx和CO | 自然扩散 | / | |
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 | 臭气浓度 | 排风扇通风 | / | |
消毒水异味 | 消毒异味 | 自然扩散 | /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专用管道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SS、NH3-N、粪大肠杆菌 | 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 |
病房废水 | ||||
食堂餐饮用水 | ||||
洗衣房废水 | ||||
门诊废水 | ||||
特殊医疗废水 | ||||
声环境 | 心电图机等设备 | 噪声 | 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 (略) (略) 处置; 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外运; 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交由周边养猪户喂猪;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土壤环境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 (略) 内进行绿化。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二氧化氯存储过程中应远离火种、热源;其投加量应与污水量定比;应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文明教育。 设置事故应急池;配备相关的应急器材。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企业必须在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2、定期维护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及其附属设施,保持其正常、稳定、有效运行。 3、对危险废物要妥善收集、保管,严禁乱丢乱放。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场地采取防雨、防火及防渗漏等措施,严防其二次污染。 |
六、结论
凤山安 (略) 拟在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建设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根据环评报告表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凤山安 (略)
编制日期:2023年0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附图:
页前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图简图
附图3 项目对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4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5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
附图6 项目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分区图》中的位置图
附图7 项目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0-2030)-地质遗迹保护图》中的位置图
附图8 (略) 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立项文件
附件3 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凤山安康精 (略) 地块用地情况说明
附件4 监测报告
附件5 凤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所)租赁合同
附件6 凤山县林业局关于核实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相关情况的复函
附件7 凤山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附件8 凤山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附件9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10 地表水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录: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6-*-04-05-*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建设地点 | 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 | ||||||||||||||||||||||||||||||||||||||||||||||||||||||||||||||||||||||
地理坐标 | (107度2分31.419秒,24度28分55.52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略) (Q8415)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专 (略) (所、站)8432; (略) (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凤发改复〔2022〕38号 | ||||||||||||||||||||||||||||||||||||||||||||||||||||||||||||||||||||
总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6 | ||||||||||||||||||||||||||||||||||||||||||||||||||||||||||||||||||||
环保投资占比(%) | 2.3 | 施工工期 | 2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3742.25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一)项目与《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地质公园划分为五大功能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居民点保留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自然生态区。 地质遗迹保护区:以地质遗迹景观为主及其他重要自然景观的分布区域(可含人文景观点),与保护区相对应。主要包括穿龙岩、鸳鸯泉、鸳鸯洞、良利—仁安峰丛、三门海天窗群、江洲仙人桥等片区,面积为29.03km2,占公园总面积的21.89%。 居民点保留区:主要为园内规划保留的居民点用地。主要设置的居民点保留区为松仁村、恒里村、京里村、三门海镇等区域,其目的是将保护区内零散的原住民逐步向居民点保留区迁移。面积为6.2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4.74%。 人文景观区:地质公园内包括松仁拉累庙、穿龙岩古道石刻、红军岩、红七军二十一师秘密兵工厂遗址、红七军二十一师秘密指挥部、凤山县233秘密电台旧址等人文景观点。 综合服务区:已建有鸳鸯洞服务区、万寿谷服务区、良湾服务点、三门海服务区、凤山旅游集散中心,面积为0.06km2。规划建设6个综合服务区,规划面积为0.33km2:三门海坡心服务区:位于三门海坡心村,规划建设低空飞行巡查、停车场、科普广场、医疗服务、旅游餐饮及公园管理场所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11km2;松仁服务区:位于松仁村,规划建设旅游餐饮区、停车场、科普长廊、医疗服务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2km2;鸳鸯泉服务区:位于国道G357旁,规划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停车场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1km2;岩王坳服务区:位于岩王坳,规划建设停车场、问询处、公园管理场所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187km2;蛮肥屯服务区:位于蛮肥屯,规划建设游客服务、停车场、旅游餐饮、科普宣传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05km2;红军岩服务点:位于恒里村,规划建设观光车换乘点、科普教育基地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007km2;公园范围内综合服务区面积为0.3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0.29%。 自然生态区:除地质遗迹景观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和居民点保留区以外的处于自然环境状态的区域。面积为96.8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73.07%。 本项目位于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的范围内),从功能区划分来看,项目位于居民保留区(详见附图6);从保护等级划分来看,项目不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详见附图7);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根据《凤山县林业局关于核实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相关情况的复函》(详见附件6),凤山县林业局同意项目按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设计装修方案的开展建设;项目用地为原太平小学用地,根据凤山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处理笺(详见附件6),太平小学闲置校舍已移交凤山县财政局国资所统一处置,根据凤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所)租赁合同(详见附件5),凤山县国资所已将原太平小学共两栋教学楼房屋及校内土地租赁给建设单位作为临时办公、营业场所及宿舍使用;根据凤山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详见附件7),凤山县卫生健康局核准同意 (略) 于原太平小学设置医疗机构。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不涉及毁林开山、采石、采矿、修墓等活动,未涉及任何古树名木和珍稀濒危物种,不会引起地带性植被的变化,与公园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冲突。 (二)与《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项目位于I-4-5凤山东南部岩溶山地土壤保持功能区,不属于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范围内,项目在《 (略) 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见附图8。 土壤保持功能区发展方向是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发展方向是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程,保护和恢复石山区的自然植被,增强其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建设重点是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防止水土流失;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大力开展石漠化区域、小流域和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采用工程措施和节水灌溉技术,增加地头田头水柜建设,解决干旱问题;实施有色金属开采的综合防治,推进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生态移民安置,解决贫困人口问题。 (略) 建设项目,建成后为周边村庄提供医疗服务,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运营期加强绿化,经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废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因此项目不违背《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 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对未列举限制类、淘汰类的行业,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执行。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中的“6、传染病、儿童、精神 (略) (略) (中心)、 (略) (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广西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根据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凤山县安康精 (略) 地块用地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民生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用地要求。项目经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现状。故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 (略) 人民政府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21﹞17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7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5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1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 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详见附图5),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根据表1-1中的分析可知,项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亦未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红线。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1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因子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特征因子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无质量现状标准,仅作为背景参考值;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根据2022年7月18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现状噪声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环境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负面清单行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由于凤山县没有专门的精 (略) ,精神 (略) 治疗与门诊大部分 (略) (略) 的精 (略) 就医,精神病患者家庭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高昂,也无法确保及时就医。 为发展凤山县精神康复服务,有效缓解当地精神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精神病患者不出县城就能享受到及时有效 (略) 治疗,凤山安 (略) 于2022年7月14日取得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复〔2022〕38号文件《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详见附件2。 本次环评不涉及放射科及辐射等相关内容,若新增放射性医疗设备及具有II辐射性的医疗设备的环境影响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环评单位另行申报,办理环评及相关手续。
项目位于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占地面积3616.1m2。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太平小学原有建筑改建标准病房、门诊、药房、检验室、消毒供应室、工娱活动室及后勤用1000平方米,新建简易康复治疗室200平方米,设置床位69床。 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2-1。 表2-1项目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
表2-2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一览表
精神病科、康复医学、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门诊。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项目劳动定员16人,其中医务人员9人,后勤职工7人,医院全年运营。
项目入口位于项目西面,西面外80m为G243国道,交通便利;项目西北面2层楼建筑为项目1#病房;北面三层建筑为项目职工住宿楼,宿舍楼1楼设置门诊、药房、检验科;东面2层建筑为项目2#病房,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该楼一层东南角;项目东北角设置厨房,餐厅位于项目东南角;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南面。项目各个分区紧密联系,具有良好的连接性,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1、给水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主要为病房用水、医院职工生活用水、食堂餐饮用水、洗衣房用水、门诊用水、特殊医疗用水。根据第四章废水源强核算,项目医务职工生活用水量按250L/人·班计,医院后勤职工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班计,项目医务人员9人、后勤职工7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95m3/d(1076.75m3/a);项目每张病床用水量按250L/床·d计,项目设置床位69床,则病房用水量为17.25m3/d(6296.25m3/a);项目餐饮用水量按25L/人·次计,食堂就餐人数按85人计,食堂用水量为6.375m3/d(2326.875m3/a);项目洗衣房用水量按80L/kg计,每日清洗总重量为122.25kg,洗衣用水量为9.78m3/d(3569.7m3/a);项目门诊患者用水量按15L/人·次计,门诊最大接诊人数为15人,门诊用水量为0.225m3/d(82.125m3/a);特殊医疗用水量按2L/(人·次)计,需要进行化验的病人最多为15人,用水量为0.03m3/d(10.95m3/a);总用水量为36.61m3/d(13362.65m3/a)。 2、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6m3/d(861.4m3/a);病房污水产生量按0.8计,病房废水产生量为13.8m3/d(5037m3/a);餐饮废水产生量按0.8计,餐饮废水产生量为5.1m3/d(1861.5m3/a);洗衣废水产生量按0.8计,洗衣废水产生量为7.824m3/d(2855.76m3/a);门诊废水产生量按0.8计,门诊废水产生量为0.18m3/d(65.7m3/a);特殊医疗废水产生量按0.8计,特殊医疗废水产生量为0.024m3/d(8.76m3/a);项目总废水量为29.288m3/d(10690.12m3/a)。 生活污水、病房废水、洗衣房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特殊医疗废水经化学中和沉淀桶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 项目水平衡图详见图2-1。 图2-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3/d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2.3%。本项目环保投资下表。 表2-4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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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一)施工期工艺 本项目改造太平小学原有教学楼、办公楼等用作项目病房、职工宿舍楼、厨房,需新建污水处理站,改造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扬尘、废气、噪声、生活污水等; 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图示如下: 工艺流程简述: 1、装饰工程:对墙体进行粉刷等装修工程,装修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 2、安装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雨污管网铺设等施工,主要污染: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等。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前台挂号 医疗废水、废物 患者 初步诊断 检验 取药 治疗 住院 医疗废水、废物 出院 出院 医疗废水、废物 医疗废水、废物 工艺流程简述: 患者在前台进行挂号,叫号后安排医生进行初步诊断,根据初步诊断接管,轻症患者取 (略) ;对患病较严重的患者需要进行抽血检验或其他检验对病情做进一步的判断,而后针对检验结果进行针对性治疗; (略) 患 (略) , (略) 观察的 (略) 观察,直 (略) 。 (三)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医疗废水引进格栅井,格栅井中安装机械格栅及不锈钢滤网,栅渣定期外运并进一步无害化处理,调节池能保证后续处理工艺稳定连续进行,污水经调节池预消毒后经A/O处理,A/O处理后的污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沉淀池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定期由专业单位抽吸外运。 格栅 乔音河(盘阳河) 调节池 A级生物池 O级生物池 废气 沉淀池 污水 一体化消毒设备 二氧化氯 废气 栅渣 污泥回流 剩余污泥定期抽吸外排 事故应急排放 事故应急池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项目厂址原为凤城镇太平小学,厂址内现已无师生在校上课,无历史遗留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一)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2023年1月6日公示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 (略) 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3﹞13号),凤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表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
根据上表可知,六项基本因子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由此判断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2、特征因子监测 (1)监测点位:根据项目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本次共布设1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点位于厂址下风向,监测因子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项目监测布点图见附图4。 (2)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3)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连续3天监测。氨和硫化氢每天监测4个时段,每时段采样一个小时,臭气浓度监测一次值,每天监测4次。 (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根据拟建项目排污情况及评价区域空气污染现状,选取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作为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见表3-2。 表3-2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及最低检出限
(5)评价方法 对采用补充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的,取各污染物不同评价时段监测浓度的最大值,作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对于有多个监测点位数据的,先计算相同时刻各监测点位平均值,再取各监测时段平均值中的最大值。计算方法见下公示: 式中:C现状(x,y)—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x,y)环境质量现状浓度,ug/m3; C监测(j,t)—第j个监测点位在t时刻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包括1h平均、8h评价或日平均质量浓度),ug/m3; n—现状补充监测点位数。 (6)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3-3补充监测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由上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2-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观音河)。项目周边最近地表水为东面约1000m的乔音河(盘阳河、观音河),根据《广西水功能区划》,该河段为盘阳河凤山-大化保留区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根据凤山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9月22日公布的《2021年9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月2日,监测断面为观音河进城前上游、弄林河进城前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流动出口,其中观音河进城前上游点位位于项目所在区域河段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位于项目所在区域河段下游。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根据报告监测结果监测数据,观音河进城前上游、弄林河进城前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流动出口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由此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乔音河(观音河、盘阳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 为进一步了解受纳水体的水质情况,本项目设置4个监测点位对乔音河(盘阳河)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图详见附图4,监测点位情况详见表3-4。 1、监测断面布设及监测因子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见表3-4。 表3-4地表水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情况表
2、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23年4月1日~3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1次; 3、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及其它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5。 表3-5水质监测分析方法表
4、评价标准 地表水各监测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由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没有悬浮物指标,不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3-6。 5、评价方法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推荐的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水质因子(随着浓度增加而水质变差的水质因子)的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i,j——评价因子i的水质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Ci,j——评价因子i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CSj——评价因子i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2)溶解氧(DO)的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DO,j——溶解氧的标准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DOj——溶解氧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对于河流,DOf=468/(31.6+T); T——水温,℃。 (3)pH值的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pH,j ——pH值的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pHj——pH值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pHsd——评价标准中pH的值下限值; pHsu——评价标准中pH的值上限值。 (4)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10,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及评价结果见表3-6。 表3-6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及评价结果
备注:监测因子监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时,监测结果以“ND”表示,Sij以检出限除以2计算。 根据表3-6可知,项目东面乔音河(盘阳河)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以居住为主要功能区,因此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详见附件4,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点位:N1项目东面厂界外1m处;N2项目南面厂界外1m处;N3项目西面厂界外1m处;N4项目北面厂界外1m处;N5那琉村。 2、监测因子:等效声级(Leq)。 3、监测方法与频率: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噪声测量方法要求进行监测,监测1天,分别于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各监测一次。 4、监测结果: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见表3-7。 表3-7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监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由于受人类活动影响,已无珍稀动物分布,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分布较少,均为常见物种,目前在评价区域内所见的野生动物主要是爬行类、昆虫和鱼类,如*壳虫、蟋蟀、螳螂、青蛙、鱼、虾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周边200m外的植物主要为灌木、杂草等,区域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及国家级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生物多样性较为单一。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一)环境敏感点 根据现场踏勘的拟建厂址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进而确定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那琉、那妹、山脚、那正、那唐,与项目方位、距离等信息见表3-5; 2、声环境保护目标:那琉;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乔音河(观音河、盘阳河);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未分布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周边最近生态环境敏感点为 (略) 级地质遗迹。 表3-8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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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详见表3-10。 表3-10《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摘录)
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详见表3-11。 表3-1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本项目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排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标准。 表3-12项目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三)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见表3-13。 表3-1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表3-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污水处理栅渣和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具体限制详见下表3-11。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1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表3-1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
3、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无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1、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开挖雨污水沟、污水处理站等过程。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内行驶产生的扬尘也是一个主要的污染源,运输扬尘主要来自泥土的装卸过程、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泥土洒落路面、运输车辆的车轮夹带泥土污染场地附近路面等。 为缓解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 (1)运输车辆进出场应冲洗轮胎,禁止带泥上路。 (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 (3)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应加盖篷布,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禁止凌空抛洒。 (4)施工场地靠近敏感点的,应在敏感点附近设置2.5米高的硬质围挡,并在围墙上安装喷淋设施。 (5)粉状物料场所尽量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大风天气时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 (6)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7)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 (8)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2、施工设备废气 施工期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HC。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加之场地开阔,因此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装修废气 装修过程使用油漆、涂料等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醛、*苯、二*苯等,属无组织排放。该部分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比较难预测,本报告仅对油漆废气做一般性的分析。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100m2的用房装修时需消耗香胶水5 kg,油漆10组份左右(包括地板漆、墙面漆等),每组份油漆约7 kg。香蕉水的成份主要为:*酸*酯(15%)、*酸*酯(15%)、正*醇(10~15%)、*醇(10%)、*酮(5~10%)、苯或*苯(20%)、二*苯(20%)。油漆的成份比较复杂,随不同的种类和厂家而不同。油漆在油漆过程中主要的污染因子是二*苯和*苯,此外还有溶剂汽油、*醇、*酮等。油漆在油漆过程挥发成废气的含量约为油漆量的10%,该废气中含*苯和二*苯的含量约为20%。本环评要求项目采用环保装饰材料,以减少有害废气的排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项目施工期2个月,施工人数5人,均不在施工区住宿,用水量按50L/d·人计算,则施工期生活用水量约为0.25m3/d,15m3/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m3/d,12m3/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其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石油类等。项目拟在施工场内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场地降尘、冲洗用水,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影响声环境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噪声。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单位施工期应于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围挡(高度约2.5m)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设置围挡,噪声经阻隔后有效减小对敏感点的直接影响。 2、高噪声施工机械安排在白天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置于远离敏感点的一侧。 3、施工单位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施工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 4、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由于项目四周有居民,施工期间噪声将会对附近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外围需在靠近主要环境敏感点的一侧设置屏蔽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居民休息时间施工,防治噪声扰民,并采取其他消声、隔声措施,尽可能减轻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因此,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弃土石方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开挖会产生土石方,开挖土石方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存放。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预计施工期2个月,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kg/d,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5t。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投放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1、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植被措施,对施工开挖面进行综合整治。 2、在施工区域内外建好排水、导流设施。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整个施工点进行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施工现场应做到随挖、随运、随压,场地平整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构筑物施工,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减少地表因雨水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当土方施工完毕后,应尽早尽快对建设用地区进行建筑铺盖或绿化铺盖,植被重建或复垦利用,以美化环境,保持水土。 4、应根据雨量季节分布和旱季风分布特征规律,选择适宜的土方施工时期,并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尽量避免在大暴雨天气或大风干热天施工。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1、废气产生量计算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消毒水异味、食堂油烟。项目废气汇总表详见表4-1。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1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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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项目运营期间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根据《 (略)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研究现状》(李洪牧,2014),《201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和美国 (略) 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量为50m3/d,参考表4-6BOD5产生浓度及处理效率,计算出BOD5最大削减量为2.44t/a,则NH3产生量为0.0076t/a(0.00086kg/h),H2S产生量为0.00029t/a(0.*kg/h)。 根据国内污水厂相关除臭技术研究,通过封闭或半封闭、喷洒除臭剂、绿化等措施,除臭效率一般为80%~95%,项目采用封闭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在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并定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除臭效率按80%计。由此可计算出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项目运营期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17个,主要服务于办公人员、门 (略) 病人停车。根据调查,汽车冷启动初期由于汽油的不完全燃烧,故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烃类和CO,行驶过程中汽油燃烧完全,尾气温度高,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NOx,因此汽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烃类、NOx和CO。项目停车场车辆主要为一般小型家用轿车均为较先进的车辆,排放的烃类、NOx和CO等污染物较少,项目地上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排放的汽车尾气能够迅速被环境空气稀释、扩散。因此,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密闭的垃圾桶收集,每日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设置一间专用的医疗废物间,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存放医疗垃圾和危废等,暂存前采取过消毒和密封处理,对危废暂存间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做到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移、处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量很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
项目定期采用 (略) 场地进行消毒,消毒时会产生异味,经自然扩散后气味消散,难以定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 (5)食堂油烟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6人,病床69床, (略) 内食宿,按每日每人食用油摄取量为25g来计,油品的挥发率为3%,则油烟产生量为0.07kg/d,26×10-3t/a,产生浓度为8.75mg/m3。每日提供3餐,厨房每日工作时长8小时,厨房设有油烟净化系统,风机的风量按1000m3/h,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经配套的管道排放,净化效率按80%计,排放量为0.014kg/d(5.11×10-3t/a),排放浓度为1.75mg/m3。油烟浓度小,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拟在设置封闭式污水处理站,在周边绿化,并定时喷洒除臭剂去除污水处理站臭气。 (1)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附录A表A.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详见下图4-1),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可行技术为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者加盖,投放除臭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在周边进行绿化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因此,本项目的处理措施为可行技术。 图4-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截图 (2)相关案例 根据《 (略) 竹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1.6),该项目设置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儿科、精神科,设置80张病床,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井—调节池—初沉池—A/O生物接触氧化反应器—高效斜板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医疗废水,采用次氯酸钠对废水进行消毒,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掩蔽、植被吸收等方式除臭,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设置病床69张,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与该报告相似,废气处理工艺相似,因此类比可行。由该项目监测数据可知,该项目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氨排放浓度为0.013~0.02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01~0.005mg/m3,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表4-3 (略) 竹 (略)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
(略) 竹 (略) 项目无组织臭气(氨和硫化氢)监测数据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表3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后采用除臭剂除臭,技术可行。 | |||||||||||||||||||||||||||||||||||||||||||||||||||||||||||||||||||||||||||||||||||||||||||||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病房废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洗衣房废水、门诊废水、特殊医疗废水。通过对水污染物分析、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与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水污染物治理措施分析,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监测计划,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确保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体分析详见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如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详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4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室内声源)
图4-2噪声点位分布图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2、噪声预测模式 (1)室内噪声预测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上推荐的预测模式,其预测模式为: 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部分位于室内。 室内点声源对厂界噪声预测点贡献值预测模式: 室内声源首先换算为等效室外声源,再按各类声源模式计算。 ①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 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R为房间常数;Q为方向性因子。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的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TLoct为围护结构倍频带隔声损失,厂房内的噪声与围护结构距离较近,整个厂房实际起着一个大隔声罩的作用。在本次预测中,利用实测结果,确定以25dB(A)作为厂房围护的隔声量。 ④将室外声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N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式中:S为透声面积,m2。 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根据厂房结构(门、窗)和预测点的位置关系,计算预测点处的声级。 假设窗户的宽度为a,高度为b,窗户个数为n;预测点距墙中心的距离为r。预测点的声级按照下述公式进行预测: (2)室外预测点及预测值 根据导则要求,室内噪声需采用室内噪声预测方法,将室内噪声计算为等效室外噪声。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 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在采取距离衰减后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5各侧厂界的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图4-3等声值线图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四)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源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 (1)一般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 (略) 的医务人员、后勤职工、普通病床病人,主要包含废纸废塑料、果皮果核等,医务人员、后勤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普通病床病人按1kg/(人·d)计,项目医务人员、后勤职工共16人,普通病床病人共69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7kg/d(28.11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 食堂就餐人次约85人次/d,厨余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次估算,则厨余垃圾产生量为0.026t/d、9.3t/a;废油脂产生量按0.01kg/人次估算,废油产生量约为0.0009t/d、0.31t/a,厨余垃圾及废油交由周边养猪户喂猪。 (2)危险废物 1)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具体详见表4-12。 参照《第一次全国污 (略)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略) 污染物产生系数, (略) 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系数按0.53kg/床·d计,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系数按0.05kg/人·d计,项目病床为69床, (略) 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6.57kg/d,13.35t/a;项目门诊最大接诊人数为15人,则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75kg/d,0.27t/a;项目总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7.32kg/d,13.62t/a。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拟按相关规定将其分类包装、标识,并盛装于专用容器内置于医疗废物贮存间暂存,定 (略) (略) 处置,处置协议详见附件9。 表4-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废水处理栅渣、污泥 根据《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手册》(高俊发,王社平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污水处理厂栅渣产生量一般为0.05-0.1m3/1000m3·污水,结合项目特点,项目污水站取0.1m3/1000m3·污水;剩余污泥产生量与水质和去除率等有关,根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污水处理厂生化污泥产生系数取1.45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项目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量为50m3/d,参考表4-6 CODcr产生浓度及处理效率,计算出CODcr最大削减量为4.988t/a,则栅渣产生量为1.825m3/a,污泥产生量为7.23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本项目委托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掏、消毒、封装外运。 表4-7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注:危险特性中T:毒性、I:易燃性、In:感染性 2、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具体产生及排放见下表。 表4-8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危废暂存间现位于2#病房东南角,占地面积为10m2,在门口张贴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医疗废物经袋装垃圾袋收集后装入收集筐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而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具体要求如下 ①医疗废物的收集要求 ⅰ、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ⅱ、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ⅲ、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ⅳ、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ⅴ、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②医疗废物暂存要求 ⅰ、危废间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ⅱ、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ⅲ、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的范围。 5)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10)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 11)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12)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ⅳ、其他堆放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执行,本项目需根据危险废物成分,将其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盛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材质应与危险废物相容,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ⅴ、医疗废物暂存库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ⅵ、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ⅶ、企业固废(危废)管理人员12条须知 1)依据环评报告、批复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弄清本单位固体废物产生的环节、种类、数量及处置方式。 2)如实申报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 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标识;包装容器或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要填写完整(特别是入库时间和数量);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不能放置一般固废和其他物品,危险废物要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且摆放整齐。经营单位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准确记录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及时填写并在包装物上贴好标签,确保标签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5)经营单位对收集的每一批危险废物都要进行危险特性分析,并存档备查。 ②危险废物的运输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3﹞第2号)执行,须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须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必须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规定实行的五联单制度,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交付、接收和保管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指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跟踪记录从危险废物离开产生源地直至到达最终处理处置单位的全过程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跟踪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理处置的基本方法,也是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有效工具。每份联单含有多联内容相同的单据,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分别由危废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最终处置单位填写、盖章确认,并在这些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保存。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因此危险废物外运过程中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ⅰ、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并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承运。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ⅱ、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废物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废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ⅲ、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是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 (略) 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ⅳ、危险废弃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公司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负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因此,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生产的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方法可行,对环境影响不大。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堆放、贮存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固体废物贮存要求,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分类, (略) 项目,属于“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略) ”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4.1一般性原则: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途径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泄露出的污水以持续泄露的点源渗入地下含水层中,并持续扩散转移,造成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防渗区化可知,项目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项目污水处理站已设置防渗材料,四周设置围挡拦截,设置导流渠,即使事故状态下能有效保护周边环境,由此,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六)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土壤敏感程度分级原则见下表。 表4-9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根据土壤环境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和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详见下表。 表 占地 规模 4-10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其他”,属于IV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4.2.2,IV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环境风险 1、风险潜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为二氧化氯等,为附录B中所提到的风险物质。根据下列公式算出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量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0<100;(3)Q≥100。 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及临界值详见下表。 表4-11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及临界值一览表
根据上表计算,本项目Q=0.2,Q值划分为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2、评价等价判定 表4-12项目风险预测结果一览表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由表4-12可知,本项目只需进行简单分析。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内容表,详见表4-13: 表4-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3、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医疗废水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污水收集管道出现阻塞、破裂、接头破裂等情况时,医疗废水会泄漏外溢,将对环境卫生带来不利影响,应采取措施避免医疗废水泄漏事故发生。如医疗废水事故排放,超标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须采取 (略) 污水处理站故障,故障期间医疗废水不得外排。 (3)医疗废物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发生破裂时医疗废物可截留在室内,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发生翻车、撞车事故,导致医疗废物散落时,可能发生污染土壤或地表水现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3)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定期清掏时,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则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综合上述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不大,重点是要做好环境风险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医疗废水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购置污水管道时,应严把管材质量关,管材生产的厂家应是国家质检部门严格把关的厂家。 ②污水管道施工应选择有丰富经验的施工队*,施工过程加强监理,确保污水管道施工的质量。 ③按规范要求建设应急事故池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 (略) 污水,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应小于日排放量的30%”。 项目运营期的医疗废水量为29.288m3/d, (略) 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项目事故池容积不应小于29.288×30%=8.79m3,环评建议事故池容积按10m3建设。 ④对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池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出现管道阻塞、破损或污水处理池破裂等情况发生。 ⑤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略) 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指标按照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定期、定时进行监测,以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医疗废物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医疗废物暂存的风险防范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应确保设施不受雨水冲击或浸泡。 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严密封闭,平时上锁关闭,采取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设置专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 医疗废物按照类别置于防渗、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集中暂存、日产日清。 ②医疗废物转运的风险防范 项目医疗废物的运送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负责,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车辆厢体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车辆满足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医疗废物运输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医疗废物转运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运输车辆配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运送路线图、通讯设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系单位和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收集医疗废物的工具及消毒器具与药品、防护用品等。 医疗垃圾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 (略) 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垃圾。拒不按照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医疗垃圾运送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保存时间为10年;《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一车一卡, (略)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医疗垃圾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单位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垃圾数量真实、准确后方可签收。 (3)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的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进行清掏时,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先消毒后,再由委托的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5、应急处置措施 (1)医疗废水事故应急措施 ①医疗废水泄漏 若发现医疗废水泄漏,要立即进行堵漏处理,对破损管道或接头应立即更换,同时还应对废水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清理。 ②医疗废水事故排放 (略) 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污水泵,避免污水外排,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排查,组织抢修。事故状态下,医疗废水不能进行有效处理时,应将废水导入应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修复正常运行时,再将事故池的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 (2)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措施 (略) 内泄漏 将泄漏的医疗废物清理收集,更换破损的包装物及容器,对受污染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②医疗废物外运事故 若出现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翻车、撞车事故,导致危险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要立即与本单位应急事故负责人取得联系, (略) 公安交警、环境保护部门的支持。同时运送人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A.立即请求公安交警在受污染区域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B.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用品,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清理结束后也要对防护用品进行消毒处理; C.若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略) 接受救治。 (八)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提出了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评价参照监测技术指南中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特征,制定项目的污染物监测计划。 表4-14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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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污水处理站臭气 | NH3、H2S、臭气浓度 | (略) 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汽车尾气 | 烃类、NOx和CO | 自然扩散 | / | |
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 | 臭气浓度 | 排风扇通风 | / | |
消毒水异味 | 消毒异味 | 自然扩散 | /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专用管道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SS、NH3-N、粪大肠杆菌 | 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 |
病房废水 | ||||
食堂餐饮用水 | ||||
洗衣房废水 | ||||
门诊废水 | ||||
特殊医疗废水 | ||||
声环境 | 心电图机等设备 | 噪声 | 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 (略) (略) 处置; 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外运; 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交由周边养猪户喂猪;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土壤环境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 (略) 内进行绿化。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二氧化氯存储过程中应远离火种、热源;其投加量应与污水量定比;应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文明教育。 设置事故应急池;配备相关的应急器材。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企业必须在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2、定期维护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及其附属设施,保持其正常、稳定、有效运行。 3、对危险废物要妥善收集、保管,严禁乱丢乱放。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场地采取防雨、防火及防渗漏等措施,严防其二次污染。 |
六、结论
凤山安 (略) 拟在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建设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根据环评报告表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凤山安 (略)
编制日期:2023年0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附图:
页前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图简图
附图3 项目对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4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5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
附图6 项目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分区图》中的位置图
附图7 项目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0-2030)-地质遗迹保护图》中的位置图
附图8 (略) 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立项文件
附件3 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凤山安康精 (略) 地块用地情况说明
附件4 监测报告
附件5 凤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所)租赁合同
附件6 凤山县林业局关于核实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相关情况的复函
附件7 凤山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附件8 凤山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附件9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10 地表水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录: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6-*-04-05-*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建设地点 | 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 | ||||||||||||||||||||||||||||||||||||||||||||||||||||||||||||||||||||||
地理坐标 | (107度2分31.419秒,24度28分55.52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略) (Q8415)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专 (略) (所、站)8432; (略) (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凤发改复〔2022〕38号 | ||||||||||||||||||||||||||||||||||||||||||||||||||||||||||||||||||||
总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6 | ||||||||||||||||||||||||||||||||||||||||||||||||||||||||||||||||||||
环保投资占比(%) | 2.3 | 施工工期 | 2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3742.25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一)项目与《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地质公园划分为五大功能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居民点保留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自然生态区。 地质遗迹保护区:以地质遗迹景观为主及其他重要自然景观的分布区域(可含人文景观点),与保护区相对应。主要包括穿龙岩、鸳鸯泉、鸳鸯洞、良利—仁安峰丛、三门海天窗群、江洲仙人桥等片区,面积为29.03km2,占公园总面积的21.89%。 居民点保留区:主要为园内规划保留的居民点用地。主要设置的居民点保留区为松仁村、恒里村、京里村、三门海镇等区域,其目的是将保护区内零散的原住民逐步向居民点保留区迁移。面积为6.2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4.74%。 人文景观区:地质公园内包括松仁拉累庙、穿龙岩古道石刻、红军岩、红七军二十一师秘密兵工厂遗址、红七军二十一师秘密指挥部、凤山县233秘密电台旧址等人文景观点。 综合服务区:已建有鸳鸯洞服务区、万寿谷服务区、良湾服务点、三门海服务区、凤山旅游集散中心,面积为0.06km2。规划建设6个综合服务区,规划面积为0.33km2:三门海坡心服务区:位于三门海坡心村,规划建设低空飞行巡查、停车场、科普广场、医疗服务、旅游餐饮及公园管理场所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11km2;松仁服务区:位于松仁村,规划建设旅游餐饮区、停车场、科普长廊、医疗服务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2km2;鸳鸯泉服务区:位于国道G357旁,规划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停车场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1km2;岩王坳服务区:位于岩王坳,规划建设停车场、问询处、公园管理场所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187km2;蛮肥屯服务区:位于蛮肥屯,规划建设游客服务、停车场、旅游餐饮、科普宣传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05km2;红军岩服务点:位于恒里村,规划建设观光车换乘点、科普教育基地等公园配套设施,面积0.0007km2;公园范围内综合服务区面积为0.3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0.29%。 自然生态区:除地质遗迹景观区、人文景观区、综合服务区和居民点保留区以外的处于自然环境状态的区域。面积为96.89km2,占公园总面积的73.07%。 本项目位于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的范围内),从功能区划分来看,项目位于居民保留区(详见附图6);从保护等级划分来看,项目不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详见附图7);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根据《凤山县林业局关于核实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相关情况的复函》(详见附件6),凤山县林业局同意项目按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设计装修方案的开展建设;项目用地为原太平小学用地,根据凤山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处理笺(详见附件6),太平小学闲置校舍已移交凤山县财政局国资所统一处置,根据凤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所)租赁合同(详见附件5),凤山县国资所已将原太平小学共两栋教学楼房屋及校内土地租赁给建设单位作为临时办公、营业场所及宿舍使用;根据凤山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详见附件7),凤山县卫生健康局核准同意 (略) 于原太平小学设置医疗机构。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不涉及毁林开山、采石、采矿、修墓等活动,未涉及任何古树名木和珍稀濒危物种,不会引起地带性植被的变化,与公园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不冲突。 (二)与《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项目位于I-4-5凤山东南部岩溶山地土壤保持功能区,不属于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范围内,项目在《 (略) 生态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见附图8。 土壤保持功能区发展方向是发展方向与保护建设重点:发展方向是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程,保护和恢复石山区的自然植被,增强其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建设重点是实施农村能源建设,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防止水土流失;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大力开展石漠化区域、小流域和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采用工程措施和节水灌溉技术,增加地头田头水柜建设,解决干旱问题;实施有色金属开采的综合防治,推进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生态移民安置,解决贫困人口问题。 (略) 建设项目,建成后为周边村庄提供医疗服务,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运营期加强绿化,经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废水、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因此项目不违背《 (略) 建设规划》(2009~2020年)。 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对未列举限制类、淘汰类的行业,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执行。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中的“6、传染病、儿童、精神 (略) (略) (中心)、 (略) (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广西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根据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凤山县安康精 (略) 地块用地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民生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用地要求。项目经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治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对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现状。故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 (略) 人民政府发布的《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21﹞17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7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5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11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 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详见附图5),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根据表1-1中的分析可知,项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亦未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红线。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1 (略)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分析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因子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特征因子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无质量现状标准,仅作为背景参考值;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根据2022年7月18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现状噪声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环境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负面清单行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由于凤山县没有专门的精 (略) ,精神 (略) 治疗与门诊大部分 (略) (略) 的精 (略) 就医,精神病患者家庭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高昂,也无法确保及时就医。 为发展凤山县精神康复服务,有效缓解当地精神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精神病患者不出县城就能享受到及时有效 (略) 治疗,凤山安 (略) 于2022年7月14日取得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复〔2022〕38号文件《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详见附件2。 本次环评不涉及放射科及辐射等相关内容,若新增放射性医疗设备及具有II辐射性的医疗设备的环境影响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环评单位另行申报,办理环评及相关手续。
项目位于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占地面积3616.1m2。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太平小学原有建筑改建标准病房、门诊、药房、检验室、消毒供应室、工娱活动室及后勤用1000平方米,新建简易康复治疗室200平方米,设置床位69床。 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2-1。 表2-1项目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
表2-2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一览表
精神病科、康复医学、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门诊。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项目劳动定员16人,其中医务人员9人,后勤职工7人,医院全年运营。
项目入口位于项目西面,西面外80m为G243国道,交通便利;项目西北面2层楼建筑为项目1#病房;北面三层建筑为项目职工住宿楼,宿舍楼1楼设置门诊、药房、检验科;东面2层建筑为项目2#病房,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该楼一层东南角;项目东北角设置厨房,餐厅位于项目东南角;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南面。项目各个分区紧密联系,具有良好的连接性,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1、给水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主要为病房用水、医院职工生活用水、食堂餐饮用水、洗衣房用水、门诊用水、特殊医疗用水。根据第四章废水源强核算,项目医务职工生活用水量按250L/人·班计,医院后勤职工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班计,项目医务人员9人、后勤职工7人,则生活用水量为2.95m3/d(1076.75m3/a);项目每张病床用水量按250L/床·d计,项目设置床位69床,则病房用水量为17.25m3/d(6296.25m3/a);项目餐饮用水量按25L/人·次计,食堂就餐人数按85人计,食堂用水量为6.375m3/d(2326.875m3/a);项目洗衣房用水量按80L/kg计,每日清洗总重量为122.25kg,洗衣用水量为9.78m3/d(3569.7m3/a);项目门诊患者用水量按15L/人·次计,门诊最大接诊人数为15人,门诊用水量为0.225m3/d(82.125m3/a);特殊医疗用水量按2L/(人·次)计,需要进行化验的病人最多为15人,用水量为0.03m3/d(10.95m3/a);总用水量为36.61m3/d(13362.65m3/a)。 2、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6m3/d(861.4m3/a);病房污水产生量按0.8计,病房废水产生量为13.8m3/d(5037m3/a);餐饮废水产生量按0.8计,餐饮废水产生量为5.1m3/d(1861.5m3/a);洗衣废水产生量按0.8计,洗衣废水产生量为7.824m3/d(2855.76m3/a);门诊废水产生量按0.8计,门诊废水产生量为0.18m3/d(65.7m3/a);特殊医疗废水产生量按0.8计,特殊医疗废水产生量为0.024m3/d(8.76m3/a);项目总废水量为29.288m3/d(10690.12m3/a)。 生活污水、病房废水、洗衣房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特殊医疗废水经化学中和沉淀桶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 项目水平衡图详见图2-1。 图2-1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3/d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2.3%。本项目环保投资下表。 表2-4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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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一)施工期工艺 本项目改造太平小学原有教学楼、办公楼等用作项目病房、职工宿舍楼、厨房,需新建污水处理站,改造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扬尘、废气、噪声、生活污水等; 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图示如下: 工艺流程简述: 1、装饰工程:对墙体进行粉刷等装修工程,装修过程中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 2、安装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雨污管网铺设等施工,主要污染: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等。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前台挂号 医疗废水、废物 患者 初步诊断 检验 取药 治疗 住院 医疗废水、废物 出院 出院 医疗废水、废物 医疗废水、废物 工艺流程简述: 患者在前台进行挂号,叫号后安排医生进行初步诊断,根据初步诊断接管,轻症患者取 (略) ;对患病较严重的患者需要进行抽血检验或其他检验对病情做进一步的判断,而后针对检验结果进行针对性治疗; (略) 患 (略) , (略) 观察的 (略) 观察,直 (略) 。 (三)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医疗废水引进格栅井,格栅井中安装机械格栅及不锈钢滤网,栅渣定期外运并进一步无害化处理,调节池能保证后续处理工艺稳定连续进行,污水经调节池预消毒后经A/O处理,A/O处理后的污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沉淀池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定期由专业单位抽吸外运。 格栅 乔音河(盘阳河) 调节池 A级生物池 O级生物池 废气 沉淀池 污水 一体化消毒设备 二氧化氯 废气 栅渣 污泥回流 剩余污泥定期抽吸外排 事故应急排放 事故应急池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项目厂址原为凤城镇太平小学,厂址内现已无师生在校上课,无历史遗留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一)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2023年1月6日公示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 (略) 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3﹞13号),凤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下: 表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
根据上表可知,六项基本因子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由此判断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2、特征因子监测 (1)监测点位:根据项目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本次共布设1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点位于厂址下风向,监测因子为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项目监测布点图见附图4。 (2)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3)监测时间和频率:监测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连续3天监测。氨和硫化氢每天监测4个时段,每时段采样一个小时,臭气浓度监测一次值,每天监测4次。 (4)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根据拟建项目排污情况及评价区域空气污染现状,选取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作为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见表3-2。 表3-2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及最低检出限
(5)评价方法 对采用补充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的,取各污染物不同评价时段监测浓度的最大值,作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对于有多个监测点位数据的,先计算相同时刻各监测点位平均值,再取各监测时段平均值中的最大值。计算方法见下公示: 式中:C现状(x,y)—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x,y)环境质量现状浓度,ug/m3; C监测(j,t)—第j个监测点位在t时刻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包括1h平均、8h评价或日平均质量浓度),ug/m3; n—现状补充监测点位数。 (6)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3-3补充监测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统计结果
由上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2-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观音河)。项目周边最近地表水为东面约1000m的乔音河(盘阳河、观音河),根据《广西水功能区划》,该河段为盘阳河凤山-大化保留区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根据凤山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9月22日公布的《2021年9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月2日,监测断面为观音河进城前上游、弄林河进城前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流动出口,其中观音河进城前上游点位位于项目所在区域河段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位于项目所在区域河段下游。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根据报告监测结果监测数据,观音河进城前上游、弄林河进城前上游、观音河出城下游、流动出口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由此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乔音河(观音河、盘阳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 为进一步了解受纳水体的水质情况,本项目设置4个监测点位对乔音河(盘阳河)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图详见附图4,监测点位情况详见表3-4。 1、监测断面布设及监测因子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见表3-4。 表3-4地表水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情况表
2、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2023年4月1日~3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1次; 3、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及其它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5。 表3-5水质监测分析方法表
4、评价标准 地表水各监测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由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没有悬浮物指标,不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3-6。 5、评价方法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推荐的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水质因子(随着浓度增加而水质变差的水质因子)的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i,j——评价因子i的水质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Ci,j——评价因子i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CSj——评价因子i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2)溶解氧(DO)的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DO,j——溶解氧的标准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DOj——溶解氧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对于河流,DOf=468/(31.6+T); T——水温,℃。 (3)pH值的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pH,j ——pH值的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pHj——pH值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pHsd——评价标准中pH的值下限值; pHsu——评价标准中pH的值上限值。 (4)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报告详见附件10,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及评价结果见表3-6。 表3-6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及评价结果
备注:监测因子监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时,监测结果以“ND”表示,Sij以检出限除以2计算。 根据表3-6可知,项目东面乔音河(盘阳河)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以居住为主要功能区,因此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广西 (略) 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报告详见附件4,监测情况如下: 1、监测点位:N1项目东面厂界外1m处;N2项目南面厂界外1m处;N3项目西面厂界外1m处;N4项目北面厂界外1m处;N5那琉村。 2、监测因子:等效声级(Leq)。 3、监测方法与频率: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噪声测量方法要求进行监测,监测1天,分别于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各监测一次。 4、监测结果: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见表3-7。 表3-7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监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由于受人类活动影响,已无珍稀动物分布,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分布较少,均为常见物种,目前在评价区域内所见的野生动物主要是爬行类、昆虫和鱼类,如*壳虫、蟋蟀、螳螂、青蛙、鱼、虾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周边200m外的植物主要为灌木、杂草等,区域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及国家级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生物多样性较为单一。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一)环境敏感点 根据现场踏勘的拟建厂址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进而确定本次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那琉、那妹、山脚、那正、那唐,与项目方位、距离等信息见表3-5; 2、声环境保护目标:那琉;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乔音河(观音河、盘阳河);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未分布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周边最近生态环境敏感点为 (略) 级地质遗迹。 表3-8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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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详见表3-10。 表3-10《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摘录)
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详见表3-11。 表3-1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本项目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乔音河(盘阳河),排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排放标准。 表3-12项目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三)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见表3-13。 表3-1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表3-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污水处理栅渣和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具体限制详见下表3-11。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1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表3-1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
3、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无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1、施工扬尘 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开挖雨污水沟、污水处理站等过程。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内行驶产生的扬尘也是一个主要的污染源,运输扬尘主要来自泥土的装卸过程、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泥土洒落路面、运输车辆的车轮夹带泥土污染场地附近路面等。 为缓解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 (1)运输车辆进出场应冲洗轮胎,禁止带泥上路。 (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 (3)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应加盖篷布,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禁止凌空抛洒。 (4)施工场地靠近敏感点的,应在敏感点附近设置2.5米高的硬质围挡,并在围墙上安装喷淋设施。 (5)粉状物料场所尽量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大风天气时应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 (6)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7)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粉尘。 (8)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2、施工设备废气 施工期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HC。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加之场地开阔,因此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装修废气 装修过程使用油漆、涂料等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醛、*苯、二*苯等,属无组织排放。该部分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比较难预测,本报告仅对油漆废气做一般性的分析。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100m2的用房装修时需消耗香胶水5 kg,油漆10组份左右(包括地板漆、墙面漆等),每组份油漆约7 kg。香蕉水的成份主要为:*酸*酯(15%)、*酸*酯(15%)、正*醇(10~15%)、*醇(10%)、*酮(5~10%)、苯或*苯(20%)、二*苯(20%)。油漆的成份比较复杂,随不同的种类和厂家而不同。油漆在油漆过程中主要的污染因子是二*苯和*苯,此外还有溶剂汽油、*醇、*酮等。油漆在油漆过程挥发成废气的含量约为油漆量的10%,该废气中含*苯和二*苯的含量约为20%。本环评要求项目采用环保装饰材料,以减少有害废气的排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项目施工期2个月,施工人数5人,均不在施工区住宿,用水量按50L/d·人计算,则施工期生活用水量约为0.25m3/d,15m3/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m3/d,12m3/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其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石油类等。项目拟在施工场内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场地降尘、冲洗用水,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影响声环境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噪声。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单位施工期应于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围挡(高度约2.5m)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设置围挡,噪声经阻隔后有效减小对敏感点的直接影响。 2、高噪声施工机械安排在白天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置于远离敏感点的一侧。 3、施工单位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施工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 4、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由于项目四周有居民,施工期间噪声将会对附近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外围需在靠近主要环境敏感点的一侧设置屏蔽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居民休息时间施工,防治噪声扰民,并采取其他消声、隔声措施,尽可能减轻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因此,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弃土石方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开挖会产生土石方,开挖土石方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存放。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预计施工期2个月,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kg/d,整个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5t。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投放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1、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植被措施,对施工开挖面进行综合整治。 2、在施工区域内外建好排水、导流设施。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整个施工点进行土石方平衡,减少弃渣量,施工现场应做到随挖、随运、随压,场地平整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构筑物施工,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减少地表因雨水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当土方施工完毕后,应尽早尽快对建设用地区进行建筑铺盖或绿化铺盖,植被重建或复垦利用,以美化环境,保持水土。 4、应根据雨量季节分布和旱季风分布特征规律,选择适宜的土方施工时期,并经常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尽量避免在大暴雨天气或大风干热天施工。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1、废气产生量计算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消毒水异味、食堂油烟。项目废气汇总表详见表4-1。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1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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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项目运营期间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根据《 (略)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研究现状》(李洪牧,2014),《201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和美国 (略) 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量为50m3/d,参考表4-6BOD5产生浓度及处理效率,计算出BOD5最大削减量为2.44t/a,则NH3产生量为0.0076t/a(0.00086kg/h),H2S产生量为0.00029t/a(0.*kg/h)。 根据国内污水厂相关除臭技术研究,通过封闭或半封闭、喷洒除臭剂、绿化等措施,除臭效率一般为80%~95%,项目采用封闭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在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并定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除臭效率按80%计。由此可计算出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项目运营期臭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17个,主要服务于办公人员、门 (略) 病人停车。根据调查,汽车冷启动初期由于汽油的不完全燃烧,故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烃类和CO,行驶过程中汽油燃烧完全,尾气温度高,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NOx,因此汽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烃类、NOx和CO。项目停车场车辆主要为一般小型家用轿车均为较先进的车辆,排放的烃类、NOx和CO等污染物较少,项目地上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排放的汽车尾气能够迅速被环境空气稀释、扩散。因此,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医疗垃圾采用专用密闭的垃圾桶收集,每日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设置一间专用的医疗废物间,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存放医疗垃圾和危废等,暂存前采取过消毒和密封处理,对危废暂存间设置排气通风设施,且做到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移、处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恶臭量很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
项目定期采用 (略) 场地进行消毒,消毒时会产生异味,经自然扩散后气味消散,难以定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报告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 (5)食堂油烟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6人,病床69床, (略) 内食宿,按每日每人食用油摄取量为25g来计,油品的挥发率为3%,则油烟产生量为0.07kg/d,26×10-3t/a,产生浓度为8.75mg/m3。每日提供3餐,厨房每日工作时长8小时,厨房设有油烟净化系统,风机的风量按1000m3/h,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经配套的管道排放,净化效率按80%计,排放量为0.014kg/d(5.11×10-3t/a),排放浓度为1.75mg/m3。油烟浓度小,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拟在设置封闭式污水处理站,在周边绿化,并定时喷洒除臭剂去除污水处理站臭气。 (1)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附录A表A.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可知(详见下图4-1),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可行技术为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者加盖,投放除臭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在周边进行绿化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因此,本项目的处理措施为可行技术。 图4-1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截图 (2)相关案例 根据《 (略) 竹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1.6),该项目设置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儿科、精神科,设置80张病床,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井—调节池—初沉池—A/O生物接触氧化反应器—高效斜板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医疗废水,采用次氯酸钠对废水进行消毒,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掩蔽、植被吸收等方式除臭,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设置病床69张,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与该报告相似,废气处理工艺相似,因此类比可行。由该项目监测数据可知,该项目污水处理站下风向氨排放浓度为0.013~0.02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01~0.005mg/m3,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表4-3 (略) 竹 (略)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
(略) 竹 (略) 项目无组织臭气(氨和硫化氢)监测数据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表3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后采用除臭剂除臭,技术可行。 | |||||||||||||||||||||||||||||||||||||||||||||||||||||||||||||||||||||||||||||||||||||||||||||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病房废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洗衣房废水、门诊废水、特殊医疗废水。通过对水污染物分析、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与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水污染物治理措施分析,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监测计划,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确保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体分析详见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三)噪声 1、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如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项目主要噪声源强详见下表。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4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室内声源)
图4-2噪声点位分布图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2、噪声预测模式 (1)室内噪声预测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上推荐的预测模式,其预测模式为: 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部分位于室内。 室内点声源对厂界噪声预测点贡献值预测模式: 室内声源首先换算为等效室外声源,再按各类声源模式计算。 ①首先计算出某个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式中:Loct,1为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w oct为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r1为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结构处的距离;R为房间常数;Q为方向性因子。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的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③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TLoct为围护结构倍频带隔声损失,厂房内的噪声与围护结构距离较近,整个厂房实际起着一个大隔声罩的作用。在本次预测中,利用实测结果,确定以25dB(A)作为厂房围护的隔声量。 ④将室外声级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N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式中:S为透声面积,m2。 ⑤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根据厂房结构(门、窗)和预测点的位置关系,计算预测点处的声级。 假设窗户的宽度为a,高度为b,窗户个数为n;预测点距墙中心的距离为r。预测点的声级按照下述公式进行预测: (2)室外预测点及预测值 根据导则要求,室内噪声需采用室内噪声预测方法,将室内噪声计算为等效室外噪声。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Lw oct,由此按室外声源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在采取距离衰减后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5各侧厂界的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图4-3等声值线图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设备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四)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源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 (1)一般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 (略) 的医务人员、后勤职工、普通病床病人,主要包含废纸废塑料、果皮果核等,医务人员、后勤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普通病床病人按1kg/(人·d)计,项目医务人员、后勤职工共16人,普通病床病人共69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7kg/d(28.11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 食堂就餐人次约85人次/d,厨余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次估算,则厨余垃圾产生量为0.026t/d、9.3t/a;废油脂产生量按0.01kg/人次估算,废油产生量约为0.0009t/d、0.31t/a,厨余垃圾及废油交由周边养猪户喂猪。 (2)危险废物 1)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具体详见表4-12。 参照《第一次全国污 (略) 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略) 污染物产生系数, (略) 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系数按0.53kg/床·d计,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系数按0.05kg/人·d计,项目病床为69床, (略) 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6.57kg/d,13.35t/a;项目门诊最大接诊人数为15人,则门诊病人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75kg/d,0.27t/a;项目总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7.32kg/d,13.62t/a。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拟按相关规定将其分类包装、标识,并盛装于专用容器内置于医疗废物贮存间暂存,定 (略) (略) 处置,处置协议详见附件9。 表4-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废水处理栅渣、污泥 根据《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手册》(高俊发,王社平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污水处理厂栅渣产生量一般为0.05-0.1m3/1000m3·污水,结合项目特点,项目污水站取0.1m3/1000m3·污水;剩余污泥产生量与水质和去除率等有关,根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污水处理厂生化污泥产生系数取1.45吨/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项目污水处理站最大处理量为50m3/d,参考表4-6 CODcr产生浓度及处理效率,计算出CODcr最大削减量为4.988t/a,则栅渣产生量为1.825m3/a,污泥产生量为7.23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本项目委托专业单位定期上门清掏、消毒、封装外运。 表4-7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注:危险特性中T:毒性、I:易燃性、In:感染性 2、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具体产生及排放见下表。 表4-8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危废暂存间现位于2#病房东南角,占地面积为10m2,在门口张贴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医疗废物经袋装垃圾袋收集后装入收集筐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而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具体要求如下 ①医疗废物的收集要求 ⅰ、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ⅱ、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ⅲ、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ⅳ、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ⅴ、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②医疗废物暂存要求 ⅰ、危废间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ⅱ、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ⅲ、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的范围。 5)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10)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 11)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12)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ⅳ、其他堆放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执行,本项目需根据危险废物成分,将其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盛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材质应与危险废物相容,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ⅴ、医疗废物暂存库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ⅵ、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ⅶ、企业固废(危废)管理人员12条须知 1)依据环评报告、批复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弄清本单位固体废物产生的环节、种类、数量及处置方式。 2)如实申报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 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标识;包装容器或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要填写完整(特别是入库时间和数量);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不能放置一般固废和其他物品,危险废物要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且摆放整齐。经营单位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准确记录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及时填写并在包装物上贴好标签,确保标签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5)经营单位对收集的每一批危险废物都要进行危险特性分析,并存档备查。 ②危险废物的运输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3﹞第2号)执行,须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须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必须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规定实行的五联单制度,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交付、接收和保管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指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跟踪记录从危险废物离开产生源地直至到达最终处理处置单位的全过程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跟踪危险废物转移和处理处置的基本方法,也是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有效工具。每份联单含有多联内容相同的单据,在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分别由危废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最终处置单位填写、盖章确认,并在这些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保存。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因此危险废物外运过程中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ⅰ、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23号)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并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承运。做好每次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ⅱ、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废物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废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ⅲ、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物是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 (略) 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ⅳ、危险废弃物在运输途中若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公司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公司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负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因此,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生产的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方法可行,对环境影响不大。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堆放、贮存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固体废物贮存要求,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分类, (略) 项目,属于“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 (略) ”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4.1一般性原则: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途径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泄露出的污水以持续泄露的点源渗入地下含水层中,并持续扩散转移,造成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防渗区化可知,项目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项目污水处理站已设置防渗材料,四周设置围挡拦截,设置导流渠,即使事故状态下能有效保护周边环境,由此,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六)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土壤敏感程度分级原则见下表。 表4-9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根据土壤环境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和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详见下表。 表 占地 规模 4-10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其他”,属于IV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4.2.2,IV类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环境风险 1、风险潜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为二氧化氯等,为附录B中所提到的风险物质。根据下列公式算出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量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0<100;(3)Q≥100。 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及临界值详见下表。 表4-11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及临界值一览表
根据上表计算,本项目Q=0.2,Q值划分为Q<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2、评价等价判定 表4-12项目风险预测结果一览表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由表4-12可知,本项目只需进行简单分析。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内容表,详见表4-13: 表4-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3、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医疗废水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污水收集管道出现阻塞、破裂、接头破裂等情况时,医疗废水会泄漏外溢,将对环境卫生带来不利影响,应采取措施避免医疗废水泄漏事故发生。如医疗废水事故排放,超标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须采取 (略) 污水处理站故障,故障期间医疗废水不得外排。 (3)医疗废物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发生破裂时医疗废物可截留在室内,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发生翻车、撞车事故,导致医疗废物散落时,可能发生污染土壤或地表水现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3)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的风险事故分析 项目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定期清掏时,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则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综合上述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不大,重点是要做好环境风险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医疗废水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购置污水管道时,应严把管材质量关,管材生产的厂家应是国家质检部门严格把关的厂家。 ②污水管道施工应选择有丰富经验的施工队*,施工过程加强监理,确保污水管道施工的质量。 ③按规范要求建设应急事故池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 (略) 污水,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100%,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应小于日排放量的30%”。 项目运营期的医疗废水量为29.288m3/d, (略) 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项目事故池容积不应小于29.288×30%=8.79m3,环评建议事故池容积按10m3建设。 ④对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池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出现管道阻塞、破损或污水处理池破裂等情况发生。 ⑤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略) 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指标按照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定期、定时进行监测,以保证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医疗废物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医疗废物暂存的风险防范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应确保设施不受雨水冲击或浸泡。 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严密封闭,平时上锁关闭,采取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设置专用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 医疗废物按照类别置于防渗、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集中暂存、日产日清。 ②医疗废物转运的风险防范 项目医疗废物的运送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负责,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车辆厢体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车辆满足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医疗废物运输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医疗废物转运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运输车辆配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运送路线图、通讯设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系单位和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收集医疗废物的工具及消毒器具与药品、防护用品等。 医疗垃圾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 (略) 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垃圾。拒不按照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医疗垃圾运送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保存时间为10年;《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一车一卡, (略)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医疗垃圾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单位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垃圾数量真实、准确后方可签收。 (3)废水处理栅渣、污泥的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进行清掏时,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应先消毒后,再由委托的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5、应急处置措施 (1)医疗废水事故应急措施 ①医疗废水泄漏 若发现医疗废水泄漏,要立即进行堵漏处理,对破损管道或接头应立即更换,同时还应对废水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清理。 ②医疗废水事故排放 (略) 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污水泵,避免污水外排,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排查,组织抢修。事故状态下,医疗废水不能进行有效处理时,应将废水导入应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修复正常运行时,再将事故池的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 (2)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措施 (略) 内泄漏 将泄漏的医疗废物清理收集,更换破损的包装物及容器,对受污染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②医疗废物外运事故 若出现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翻车、撞车事故,导致危险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要立即与本单位应急事故负责人取得联系, (略) 公安交警、环境保护部门的支持。同时运送人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A.立即请求公安交警在受污染区域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B.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用品,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清理结束后也要对防护用品进行消毒处理; C.若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略) 接受救治。 (八)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1105-2020)提出了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评价参照监测技术指南中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特征,制定项目的污染物监测计划。 表4-14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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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污水处理站臭气 | NH3、H2S、臭气浓度 | (略) 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汽车尾气 | 烃类、NOx和CO | 自然扩散 | / | |
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 | 臭气浓度 | 排风扇通风 | / | |
消毒水异味 | 消毒异味 | 自然扩散 | /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专用管道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SS、NH3-N、粪大肠杆菌 | 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管网外排至乔音河(盘阳河)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 |
病房废水 | ||||
食堂餐饮用水 | ||||
洗衣房废水 | ||||
门诊废水 | ||||
特殊医疗废水 | ||||
声环境 | 心电图机等设备 | 噪声 | 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 (略) (略) 处置; 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外运; 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交由周边养猪户喂猪;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土壤环境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 (略) 内进行绿化。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二氧化氯存储过程中应远离火种、热源;其投加量应与污水量定比;应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文明教育。 设置事故应急池;配备相关的应急器材。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企业必须在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2、定期维护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及其附属设施,保持其正常、稳定、有效运行。 3、对危险废物要妥善收集、保管,严禁乱丢乱放。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场地采取防雨、防火及防渗漏等措施,严防其二次污染。 |
六、结论
凤山安 (略) 拟在广西壮族 (略) 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太平屯(原太平小学)建设凤山安康精 (略) 项目,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根据环评报告表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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