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统字32号乐亭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牵头联合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乐统字32号乐亭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牵头联合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乐亭县统计局文件
乐统字【2023】32号
乐亭县统计局
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统计局决定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日至2023 年10月31 日
抽查范围、内容
抽查范围:从我局监管的房地产业专业企业按不低于总数的20%比例随机抽取。
抽查参与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抽查内容: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我县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
2、各抽查参与部门具体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4、抽查参与部门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上级部门授权检查,抽查参与单位没有对应检 (略) 级选派人员参加抽查。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抽查参与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4、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 (略) 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乐亭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乐亭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 (略) 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乐亭县统计局
2023年9月18日
乐亭县统计局文件
乐统字【2023】32号
乐亭县统计局
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统计局决定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日至2023 年10月31 日
抽查范围、内容
抽查范围:从我局监管的房地产业专业企业按不低于总数的20%比例随机抽取。
抽查参与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抽查内容: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我县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
2、各抽查参与部门具体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4、抽查参与部门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上级部门授权检查,抽查参与单位没有对应检 (略) 级选派人员参加抽查。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抽查参与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4、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 (略) 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统一部署,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乐亭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乐亭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 (略) 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乐亭县统计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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