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田南镇兴建锂云母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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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田南镇兴建锂云母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田南镇兴建锂云母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田南镇兴建锂云母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莲邦路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田南镇兴建锂云母加工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莲邦路,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4′19.418″,北纬28°11′6.651″,总占地面积约19751平方米。项目东侧、南侧为大港河,西侧为 (略) (空置,原主要生产陶瓷)及 (略) (生产陶瓷色釉料、陶瓷的配套产品),北侧为江西 (略) (生产钢铁铸件制造)及空地。项目周边无食品等敏感企业。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已建1栋生产厂房(布设烘干、混料、压制成型、干燥、焙烧、冷却、破碎、球磨工艺);储运工程包括已建原料仓、成品仓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工程、供电工程、供气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50m2)、危废暂存间(50m2)、一个事故池(800m3)、210m3、150m3、240m3的三个初期雨水池(合计容积600m3)及噪声防治设施等。

项目主要以锂云母精矿、生石灰、无水硫酸钠、硫酸钙等为原料,通过烘干、混料、压制成型、干燥、焙烧、冷却、破碎、球磨等工序生产熟料。

产品方案:熟料20万t/a。

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总投资2.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碱液喷淋用水;碱液喷淋废水、实验分析化验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氟化物除外,氟化物排放执行其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回用执行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中的较严值后经厂区内管网回用于碱液喷淋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限值中较严值,经园区污水管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肖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焙烧烟气、配料、混料粉尘、破碎粉尘、压制成型粉尘。

项目焙烧烟气回用于烘干、干燥,烘干废气经1套1#旋风除尘+1#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干燥废气经1套2#旋风除尘+2#布袋除尘设施处理,两股尾气共用1套窑炉废气处理系统(两级碱液喷淋+填料洗涤塔+电除雾装置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可满足参照执行《火电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其余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氯化氢等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配料、混料粉尘、破碎粉尘、压制成型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2),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配料、混料粉尘、破碎粉尘、压制成型等未收集到的废气。通过采取加强各类废气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经报告书预测,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生产厂房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田南镇兴建锂云母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田南镇兴建锂云母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莲邦路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田南镇兴建锂云母加工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莲邦路,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4′19.418″,北纬28°11′6.651″,总占地面积约19751平方米。项目东侧、南侧为大港河,西侧为 (略) (空置,原主要生产陶瓷)及 (略) (生产陶瓷色釉料、陶瓷的配套产品),北侧为江西 (略) (生产钢铁铸件制造)及空地。项目周边无食品等敏感企业。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已建1栋生产厂房(布设烘干、混料、压制成型、干燥、焙烧、冷却、破碎、球磨工艺);储运工程包括已建原料仓、成品仓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工程、供电工程、供气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50m2)、危废暂存间(50m2)、一个事故池(800m3)、210m3、150m3、240m3的三个初期雨水池(合计容积600m3)及噪声防治设施等。

项目主要以锂云母精矿、生石灰、无水硫酸钠、硫酸钙等为原料,通过烘干、混料、压制成型、干燥、焙烧、冷却、破碎、球磨等工序生产熟料。

产品方案:熟料20万t/a。

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总投资2.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碱液喷淋用水;碱液喷淋废水、实验分析化验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氟化物除外,氟化物排放执行其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回用执行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中的较严值后经厂区内管网回用于碱液喷淋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限值中较严值,经园区污水管 (略) 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肖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焙烧烟气、配料、混料粉尘、破碎粉尘、压制成型粉尘。

项目焙烧烟气回用于烘干、干燥,烘干废气经1套1#旋风除尘+1#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干燥废气经1套2#旋风除尘+2#布袋除尘设施处理,两股尾气共用1套窑炉废气处理系统(两级碱液喷淋+填料洗涤塔+电除雾装置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可满足参照执行《火电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其余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氯化氢等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配料、混料粉尘、破碎粉尘、压制成型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DA002),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配料、混料粉尘、破碎粉尘、压制成型等未收集到的废气。通过采取加强各类废气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经报告书预测,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生产厂房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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