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甘陶河-桃园沟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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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水利局井陉县甘陶河-桃园沟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井陉县甘陶河-桃园沟河道生态治理工程

建设地址: (略) 井陉县苍岩山镇、秀林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生态治理工程范围为甘陶河陶瓷小镇2处挡水坝及桃园沟徐汉村-甘陶河汇入口段,桃园沟治理总长7.677km,横向宽度为河道管理范围。防洪工程:浆砌石挡墙2.2km、清淤疏浚 2.9km、田间生产道路3.2km。生态工程:(1)生态补水工程:新建泵站2座、地埋管道DN350涂塑复合钢管5.0km、地埋管道DN250涂塑复合钢管2.0km、循环水管道工程3处。(2)生态蓄水工程:陶瓷小镇2处挡水坝、胡家滩5处蓄水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井陉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霍利民 *

邮箱:*@*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及电话:武工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下载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写调查表后,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井陉县水利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 13.5 KB , 下载次数0
,井陉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8.7.16),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井陉县甘陶河-桃园沟河道生态治理工程

建设地址: (略) 井陉县苍岩山镇、秀林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生态治理工程范围为甘陶河陶瓷小镇2处挡水坝及桃园沟徐汉村-甘陶河汇入口段,桃园沟治理总长7.677km,横向宽度为河道管理范围。防洪工程:浆砌石挡墙2.2km、清淤疏浚 2.9km、田间生产道路3.2km。生态工程:(1)生态补水工程:新建泵站2座、地埋管道DN350涂塑复合钢管5.0km、地埋管道DN250涂塑复合钢管2.0km、循环水管道工程3处。(2)生态蓄水工程:陶瓷小镇2处挡水坝、胡家滩5处蓄水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井陉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霍利民 *

邮箱:*@*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及电话:武工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下载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写调查表后,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井陉县水利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 13.5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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