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效果评估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效果评估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略) ”)受上海桃浦智 (略) 委托,对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地块东距真南路140m、西临凌家浜、南依水厂路、北靠金环88广场(在建),用地面积约9535.7m2。历史上,本地块为李家浜、 (略) 、 (略) 以及物流企业。本地块属于规划100-03和100-04地块的一部分,其中位于100-03地块的部分规划为公共绿地(G1)(面积约为2213.3m2),位于100-04地块的部分规划为商业服务业用地(C2)、商务办公用地(C8)以及三类住宅用地(Rr3)的混合用地(面积约占7322.4m2),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根据《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地块内土壤中关注污染物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的风险不可接受。

根据《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地块污染土壤目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修复目标值分别为0.55mg/kg、5.5mg/kg、5.5mg/kg、0.55mg/kg,待修复土壤方量为1335.02 m3。方案针对有开挖条件的区域计划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药剂生石灰的投加量为1-1.5%WT,氧化药剂过硫酸钠的投加量为2-3%WT,养护时间为3-5天;针对无开挖条件的区域计划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原位氧化药剂过硫酸钠的投加量为1-2%WT,激活剂氢氧化钠的投加量为0.34-0.67%,养护时间为3-5天。

业主单位上海桃浦智 (略) 启动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施工单位为上海 (略) ,环境监理单位为 (略)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29日,在环境监理的监督下,施工单位完成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主体施工;2023年9月18日地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满足要求,至此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施工工作结束。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概括如下:

(1)施工单位采用原位+异位高级氧化技术修复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污染土壤。异位化学氧化的修复药剂为生石灰+过硫酸钠;原位化学氧化的修复药剂为过硫酸钠+氢氧化钠。修复工艺流程包括:测量放线、氧化修复区域确定、注射系统构建、原位药剂注射、污染土壤开挖、土壤养护/自检、修复效果验收。(2)本地块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合格后报验土壤总方量316.12 m3,异位化学氧化修复合格后报验土壤总方量1131.05 m3。经环境监理单位复核,施工单位实际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1447.17 m3。(3)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共计进场生石灰19.26吨,氢氧化钠1.925吨,过硫酸钠44.4吨,累计使用生石灰19.26吨,氢氧化钠1.925吨,过硫酸钠44.4吨。进场药剂均已使用完毕。(4)施工期间,针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均采取了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共产生0.1 t的过硫酸钠和氢氧化钠包装袋和0.05 t的废污泥,2023年8月29日上午施工单位委托上海申嘉 (略) 将收集的废污泥和沾染固废的包装袋送至 (略) 进行安全化处置。(5)环境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监测结果表明,施工期间地块边界大气、声环境均达到相关要求,施工造成的影响较低,项目实施期间未收到有关本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6)效果评估单位根据相关规范,通过资料回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更新地块概念模型。依据地块概念模型,编制效果评估采样方案;在环境监理的旁站下,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包括潜污染土壤原位修复效果评估、基坑清挖效果评估、污染土壤异位修复效果评估、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效果评估(施工前和施工后),至2023年8月30日完成现场所有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共采集31个(含3平行)原位修复后土壤样品、37个(含4个平行)基坑清挖效果评估样品、7个(含1平行)原位修复后土壤样品、12个(含2平行)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和6个(含2平行)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地下水样品。(7)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低于修复技术方案中的土壤修复目标值。(8)修复工程实施前后,效果评估单位对项目涉及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开展采样检测工作。地块内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废仓库、养护区域、支架水池区域、临时道路、集水池、洗车池。(9)项目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号 附件5)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施工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修复工程量和修复工艺满足修复方案技术要求,土壤修复效果达到修复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对地块边界影响较小,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低于相关标准,因此,结合前期调查评估结论和效果评估监测结果,627E4西部区域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

, (略) ,上海,海东

(略) 政工程 (略)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略) ”)受上海桃浦智 (略) 委托,对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地块东距真南路140m、西临凌家浜、南依水厂路、北靠金环88广场(在建),用地面积约9535.7m2。历史上,本地块为李家浜、 (略) 、 (略) 以及物流企业。本地块属于规划100-03和100-04地块的一部分,其中位于100-03地块的部分规划为公共绿地(G1)(面积约为2213.3m2),位于100-04地块的部分规划为商业服务业用地(C2)、商务办公用地(C8)以及三类住宅用地(Rr3)的混合用地(面积约占7322.4m2),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根据《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地块内土壤中关注污染物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的风险不可接受。

根据《桃浦智创城627E4西部区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地块污染土壤目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修复目标值分别为0.55mg/kg、5.5mg/kg、5.5mg/kg、0.55mg/kg,待修复土壤方量为1335.02 m3。方案针对有开挖条件的区域计划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药剂生石灰的投加量为1-1.5%WT,氧化药剂过硫酸钠的投加量为2-3%WT,养护时间为3-5天;针对无开挖条件的区域计划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原位氧化药剂过硫酸钠的投加量为1-2%WT,激活剂氢氧化钠的投加量为0.34-0.67%,养护时间为3-5天。

业主单位上海桃浦智 (略) 启动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施工单位为上海 (略) ,环境监理单位为 (略)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29日,在环境监理的监督下,施工单位完成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主体施工;2023年9月18日地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满足要求,至此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施工工作结束。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概括如下:

(1)施工单位采用原位+异位高级氧化技术修复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污染土壤。异位化学氧化的修复药剂为生石灰+过硫酸钠;原位化学氧化的修复药剂为过硫酸钠+氢氧化钠。修复工艺流程包括:测量放线、氧化修复区域确定、注射系统构建、原位药剂注射、污染土壤开挖、土壤养护/自检、修复效果验收。(2)本地块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合格后报验土壤总方量316.12 m3,异位化学氧化修复合格后报验土壤总方量1131.05 m3。经环境监理单位复核,施工单位实际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1447.17 m3。(3)本项目中实施过程中共计进场生石灰19.26吨,氢氧化钠1.925吨,过硫酸钠44.4吨,累计使用生石灰19.26吨,氢氧化钠1.925吨,过硫酸钠44.4吨。进场药剂均已使用完毕。(4)施工期间,针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均采取了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共产生0.1 t的过硫酸钠和氢氧化钠包装袋和0.05 t的废污泥,2023年8月29日上午施工单位委托上海申嘉 (略) 将收集的废污泥和沾染固废的包装袋送至 (略) 进行安全化处置。(5)环境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监测结果表明,施工期间地块边界大气、声环境均达到相关要求,施工造成的影响较低,项目实施期间未收到有关本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公众环保投诉。(6)效果评估单位根据相关规范,通过资料回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更新地块概念模型。依据地块概念模型,编制效果评估采样方案;在环境监理的旁站下,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包括潜污染土壤原位修复效果评估、基坑清挖效果评估、污染土壤异位修复效果评估、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效果评估(施工前和施工后),至2023年8月30日完成现场所有效果评估采样工作,共采集31个(含3平行)原位修复后土壤样品、37个(含4个平行)基坑清挖效果评估样品、7个(含1平行)原位修复后土壤样品、12个(含2平行)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和6个(含2平行)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地下水样品。(7)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土壤样品检测结果低于修复技术方案中的土壤修复目标值。(8)修复工程实施前后,效果评估单位对项目涉及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开展采样检测工作。地块内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废仓库、养护区域、支架水池区域、临时道路、集水池、洗车池。(9)项目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 号 附件5)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施工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修复工程量和修复工艺满足修复方案技术要求,土壤修复效果达到修复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对地块边界影响较小,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低于相关标准,因此,结合前期调查评估结论和效果评估监测结果,627E4西部区域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

, (略) ,上海,海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