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9月19日-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多工艺流水线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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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9月19日-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多工艺流水线技改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9月19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劳伦 (略) 汽车内饰件多工艺流水线技改项目


(略) 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区


宁波劳伦 (略)


企业拟投资2043万元实施扩建项目,主要扩建内容为喷漆流水线新增3个喷漆机器人和9条供气系统、新增4台包覆机、4台激光镭雕机、2个干式喷胶台等设备。扩建项目将形成年产50万套汽车真木内饰件、年产15万套汽车镭雕真木内饰件、年产150万套汽车包覆内饰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喷漆线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RCO处理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胶水及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镭雕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 m排气筒高排放。

2、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经劳伦斯污水站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纳管废水送西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3、固废治理:

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委托后外售;废溶剂型涂料及废胶水包装桶、集尘灰、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水性漆涂料包装桶、清洗废液(水性漆喷枪洗枪废液)需鉴别,未鉴别前暂按危废暂存及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治理:

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等隔声防噪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9月19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劳伦 (略) 汽车内饰件多工艺流水线技改项目


(略) 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区


宁波劳伦 (略)


企业拟投资2043万元实施扩建项目,主要扩建内容为喷漆流水线新增3个喷漆机器人和9条供气系统、新增4台包覆机、4台激光镭雕机、2个干式喷胶台等设备。扩建项目将形成年产50万套汽车真木内饰件、年产15万套汽车镭雕真木内饰件、年产150万套汽车包覆内饰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喷漆线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RCO处理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胶水及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镭雕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通过15 m排气筒高排放。

2、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经劳伦斯污水站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纳管废水送西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3、固废治理:

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委托后外售;废溶剂型涂料及废胶水包装桶、集尘灰、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水性漆涂料包装桶、清洗废液(水性漆喷枪洗枪废液)需鉴别,未鉴别前暂按危废暂存及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治理:

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等隔声防噪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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