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云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板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云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板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环氧树脂板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环氧树脂板电子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以东、罗家塘路以南地块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吉安凌樾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以东、罗家塘路以南地块,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N26°59′33.120″,E114°59′25.235″。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2430m2,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厂房及其它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半固化片、薄膜、玻璃纤维布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剪切、排版、叠配、热压、冷压、切边等工序生产环氧树脂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0吨环氧树脂板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用水符合“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厂区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井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井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赣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压废气和导热油炉烟气,热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厂区内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导热油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治理后,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房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 对厂区可能泄露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露/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厂区不同的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识别可能的影响途径,本项目提出了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等。并按照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5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环氧树脂板电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环氧树脂板电子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以东、罗家塘路以南地块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吉安凌樾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以东、罗家塘路以南地块,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N26°59′33.120″,E114°59′25.235″。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2430m2,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厂房及其它配套设施等。项目以半固化片、薄膜、玻璃纤维布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剪切、排版、叠配、热压、冷压、切边等工序生产环氧树脂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0吨环氧树脂板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用水符合“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厂区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井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井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赣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压废气和导热油炉烟气,热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厂区内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导热油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治理后,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房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 对厂区可能泄露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露/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厂区不同的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识别可能的影响途径,本项目提出了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等。并按照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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