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盛麒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硅胶产品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盛麒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硅胶产品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盛 (略) 硅胶产品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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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盛 (略) 硅胶产品制造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标准厂房南塘路289号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西盛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标准厂房南塘路289号1号厂房,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N26°59′55.032″,E114°58′45.011″。项目租 (略) 井开区银 (略) 已 (略) (略)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标准厂房南塘路289号1号厂房一层用于生产。项目一期建设租赁厂房一层总建筑面积为123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炼胶房、生产车间、实验室、加检车间、办公室、杂物间、原料仓、成品仓及其它配套设施等。项目以硅橡胶、色胶、硫化剂、脱模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开炼、分切、硫化成型、拆边等工序生产硅胶制品。项目一期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万件硅胶制品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用水符合“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厂区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井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井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赣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污染防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及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噪声污染防治 运营期北厂界靠南塘路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 (略) 综合利用,贮存按满足“防水、防渗、防漏”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 对厂区可能泄露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露/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厂区不同的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识别可能的影响途径,本项目提出了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等。并按照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盛 (略) 硅胶产品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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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盛 (略) 硅胶产品制造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标准厂房南塘路289号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西盛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标准厂房南塘路289号1号厂房,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N26°59′55.032″,E114°58′45.011″。项目租 (略) 井开区银 (略) 已 (略) (略)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标准厂房南塘路289号1号厂房一层用于生产。项目一期建设租赁厂房一层总建筑面积为1236.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炼胶房、生产车间、实验室、加检车间、办公室、杂物间、原料仓、成品仓及其它配套设施等。项目以硅橡胶、色胶、硫化剂、脱模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开炼、分切、硫化成型、拆边等工序生产硅胶制品。项目一期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万件硅胶制品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用水符合“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厂区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井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井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赣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污染防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及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噪声污染防治 运营期北厂界靠南塘路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 (略) 综合利用,贮存按满足“防水、防渗、防漏”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 对厂区可能泄露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及时地将泄露/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治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将厂区不同的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识别可能的影响途径,本项目提出了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等。并按照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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