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运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预制梁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南省运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预制梁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年9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汝阳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预制梁件

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

(略) (略)

洛阳 (略)

拟建项 (略) 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系租用原汝阳碗厂厂区进行建设,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内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建设有砂石料生产车间1处,钢筋笼及混凝土生产车间1处,浇筑养护场1处,配套建设有综合用房、仓库等辅助设施,同时配置相关环保设施。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53.7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出入车辆冲洗用水、筛分用水、洗砂用水、搅拌设备冲洗水、梁件养护水经厂内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厂区2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砂石混料卸料产生的粉尘以及石料破碎、制砂、混凝土上料及搅拌、钢筋笼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砂石料破碎工序颗粒物和钢筋笼焊接废气分别通过两套高效覆膜滤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标准要求;混凝土加工工序砂石上料、粉料上料、混凝土搅拌工序通过5套高效覆膜滤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排放标准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暂存,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除尘灰定期封闭卸灰后,装入密封袋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制砖、水泥等建材企业。沉淀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池,定期外售用于制砖、铺路等;焊渣清扫装袋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期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梁件养护及成型废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清理至管理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废钢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卖。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脱模剂桶,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厂区噪声源主要为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混凝土搅拌机、钢筋调直机、截断机、弯曲机、浇筑模组等通过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


关于2023年9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汝阳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预制梁件

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

(略) (略)

洛阳 (略)

拟建项 (略) 汝阳县内埠镇大安村,系租用原汝阳碗厂厂区进行建设,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内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建设有砂石料生产车间1处,钢筋笼及混凝土生产车间1处,浇筑养护场1处,配套建设有综合用房、仓库等辅助设施,同时配置相关环保设施。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53.7万元。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出入车辆冲洗用水、筛分用水、洗砂用水、搅拌设备冲洗水、梁件养护水经厂内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厂区2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砂石混料卸料产生的粉尘以及石料破碎、制砂、混凝土上料及搅拌、钢筋笼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砂石料破碎工序颗粒物和钢筋笼焊接废气分别通过两套高效覆膜滤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标准要求;混凝土加工工序砂石上料、粉料上料、混凝土搅拌工序通过5套高效覆膜滤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排放标准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暂存,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除尘灰定期封闭卸灰后,装入密封袋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制砖、水泥等建材企业。沉淀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池,定期外售用于制砖、铺路等;焊渣清扫装袋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期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梁件养护及成型废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清理至管理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废钢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卖。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脱模剂桶,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厂区噪声源主要为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混凝土搅拌机、钢筋调直机、截断机、弯曲机、浇筑模组等通过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