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大石4A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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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大石4A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大石4A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 18日至 2023年09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石4A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大石分公司

项目概况

大石4A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略) 番禺区大石街道茶庄路,申报内容为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对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采用生物发酵降解法、处理能力为3t/d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一套采用干化化制法、处理能力为6t/批次(18t/d)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该项目在厂区内原位置对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扩建,将原来一栋面积292.1平方米的单层车间扩建为一栋占地面积971平方米、建筑面积1237平方米生产车间(设地上、地下各一层)。改扩建后,整体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员工,新增建筑面积约944.9平方米。改扩建后,无害化处理单元取消畜禽养殖场有机废弃物处理机2台、螺旋出料装置2台、冷库1间;新增设备为2t/h低氮燃气锅炉2台(一用一备)、烟气热水循环2台、2吨纯水机1台、原料仓2个、预碎机1台、化制机1台、油脂压榨机1台、油脂净化设备1批、辅助设备1批等;员工为6名,从厂区其他部门调配,内部设置食堂,不安排住宿.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废水依托原有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集污管网,送大石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口。
(二)项目应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各项控制要求。无害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植物提取液喷淋+生物洗涤”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尾气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新增废气排放口2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大石4A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 18日至 2023年09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石4A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大石分公司

项目概况

大石4A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略) 番禺区大石街道茶庄路,申报内容为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对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采用生物发酵降解法、处理能力为3t/d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一套采用干化化制法、处理能力为6t/批次(18t/d)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该项目在厂区内原位置对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扩建,将原来一栋面积292.1平方米的单层车间扩建为一栋占地面积971平方米、建筑面积1237平方米生产车间(设地上、地下各一层)。改扩建后,整体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员工,新增建筑面积约944.9平方米。改扩建后,无害化处理单元取消畜禽养殖场有机废弃物处理机2台、螺旋出料装置2台、冷库1间;新增设备为2t/h低氮燃气锅炉2台(一用一备)、烟气热水循环2台、2吨纯水机1台、原料仓2个、预碎机1台、化制机1台、油脂压榨机1台、油脂净化设备1批、辅助设备1批等;员工为6名,从厂区其他部门调配,内部设置食堂,不安排住宿.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废水依托原有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集污管网,送大石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口。
(二)项目应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各项控制要求。无害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植物提取液喷淋+生物洗涤”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尾气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新增废气排放口2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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