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白水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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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白水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白水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万载县白水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目

建设地点

万载县白水乡老山石英矿

建设单位

(略) 万载县白水乡老山村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万载县白水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 (略) (略) 万载县白水乡老山村,矿区坐标范围为:东经114°9′10.412″-114°9′37.820″、北纬28°13′33.267″-28°13′54.530″。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面积:0.2216平方公里,项目总用地为3.8886hm2,开采深度:+565米至+422米标高。

项目产品方案:石英石矿3万t/a。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采用传统的水平台阶开采工艺,设计台阶高度10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主要开采生产工艺包括:剥离、穿孔、爆破、铲装、汽车运输。

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4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露天采场、排土场淋溶水及矿坑涌水、车辆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通过在露天采场、排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淋溶水及矿坑涌水经截排水沟分别流入设置的足够容量的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蒸发损耗、浇灌林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重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包括露天采场钻孔粉尘、露天采场爆破粉尘、运输装卸废气、剥离表土废气、排土场扬尘、汽车道路运输扬尘、机械废气、食堂油烟等。

项目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爆破采用定时爆破,通过湿式作业、洒水降尘、爆破后向爆堆喷雾洒水以及向运输道路上洒水降尘等措施,减低粉尘排放。露天采场铲装作业、废石场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矿区道路采用喷头抑尘装置抑尘,通过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采用棚布遮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有炸药爆炸、凿岩穿孔、开挖、装载、汽车运输等生产环节及空压机、挖掘机等设备。

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的措施降低噪声,合理平面布置,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严格控制车辆运输速度、频次并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工程露天采场、排土场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载县白水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万载县白水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目

建设地点

万载县白水乡老山石英矿

建设单位

(略) 万载县白水乡老山村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万载县白水老山石英矿年开采3万吨石英石矿项 (略) (略) 万载县白水乡老山村,矿区坐标范围为:东经114°9′10.412″-114°9′37.820″、北纬28°13′33.267″-28°13′54.530″。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面积:0.2216平方公里,项目总用地为3.8886hm2,开采深度:+565米至+422米标高。

项目产品方案:石英石矿3万t/a。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采用传统的水平台阶开采工艺,设计台阶高度10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主要开采生产工艺包括:剥离、穿孔、爆破、铲装、汽车运输。

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4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露天采场、排土场淋溶水及矿坑涌水、车辆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通过在露天采场、排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淋溶水及矿坑涌水经截排水沟分别流入设置的足够容量的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蒸发损耗、浇灌林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重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包括露天采场钻孔粉尘、露天采场爆破粉尘、运输装卸废气、剥离表土废气、排土场扬尘、汽车道路运输扬尘、机械废气、食堂油烟等。

项目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爆破采用定时爆破,通过湿式作业、洒水降尘、爆破后向爆堆喷雾洒水以及向运输道路上洒水降尘等措施,减低粉尘排放。露天采场铲装作业、废石场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矿区道路采用喷头抑尘装置抑尘,通过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采用棚布遮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有炸药爆炸、凿岩穿孔、开挖、装载、汽车运输等生产环节及空压机、挖掘机等设备。

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的措施降低噪声,合理平面布置,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严格控制车辆运输速度、频次并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工程露天采场、排土场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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