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2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 (略) 土地综合治理项目 | (略) 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位 (略)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朱日根沟村、富民煤矿井田范围内,根据已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伊自然资函〔2023〕499号)对富民煤矿灭火工程四号治理区遗留采坑进行回填复垦。本项目回填区面积17.9001公顷,结合东高西低的地势,逐步由西向东抬高回填面,最终回填为一个东高西低的缓坡,最高处标高为1388米,最低处标高为1368米。本项目回填所需矸石量约79.82万立方米,其中59.82万立方米来源于富民煤矿,剩余部分需从周边洗煤厂外购。本项目复垦期5年,其中回填期3年,管护期为2年。回填区复垦为草地、灌木林地,主要种植紫花苜蓿、沙打旺、草木樨、柠条等,种植面积为17.4244公顷,平台上修建内部道路,占地面积0.4757公顷。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45%。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作业场地保持一定湿度;运输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矸石回填过程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等措施,压实上方铺设厚度不小于0.5 米的表层土作为覆盖层;回填过程采取雾炮车进行抑尘,并在矸石回填区及运矸道路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机械、车辆清洗依托富民煤矿现有设施,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富民煤矿选煤厂办公生活设施。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富民煤矿厂区内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富民煤矿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本项目管护期灌溉使用富民煤矿生产用水,富民煤矿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自身矿井疏干水和内 (略) 西部水源连通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地表水。管护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回填矸石全部为Ⅰ类一般固废。根据富民煤矿矿区地勘资料,项目区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约3.2824×10-7cm/s,厚度26.24m。治理区天然基础层符合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不需要做防渗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8个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点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作业;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加强设备管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经报告书预测,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剥离产生土方全部用于回填期夹层黄土及平台、边坡复垦绿化,无弃土产生;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富民煤矿现有设施收集、清运。复垦期消力池污泥定期清理,回填至本项目治理区。 (六)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对表土进行单独剥离,运输至表土堆场堆放,堆土场坡脚采用草袋土挡护,四周修筑挡土围埂,堆存期表土顶部和边坡采取种草防护,防止土方流失。回填达到标高后,复垦区平台覆盖0.5米后黄土及0.5米厚的营养土层,植被种植面积14.7251公顷。平台周边设置挡水围埂,中间布设2m×2m的网格围埂,网格内种植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等植被,平台边缘栽植柠条;复垦区边坡覆盖0.5m厚表土+0.5m厚营养土,种植面积2.6993公顷,边坡采用沙柳网格护坡,方格网尺寸为2m×2m,网格内种植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和柠条等植被。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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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2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 (略) 土地综合治理项目 | (略) 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 |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位 (略)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朱日根沟村、富民煤矿井田范围内,根据已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伊自然资函〔2023〕499号)对富民煤矿灭火工程四号治理区遗留采坑进行回填复垦。本项目回填区面积17.9001公顷,结合东高西低的地势,逐步由西向东抬高回填面,最终回填为一个东高西低的缓坡,最高处标高为1388米,最低处标高为1368米。本项目回填所需矸石量约79.82万立方米,其中59.82万立方米来源于富民煤矿,剩余部分需从周边洗煤厂外购。本项目复垦期5年,其中回填期3年,管护期为2年。回填区复垦为草地、灌木林地,主要种植紫花苜蓿、沙打旺、草木樨、柠条等,种植面积为17.4244公顷,平台上修建内部道路,占地面积0.4757公顷。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45%。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作业场地保持一定湿度;运输道路硬化,及时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矸石回填过程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等措施,压实上方铺设厚度不小于0.5 米的表层土作为覆盖层;回填过程采取雾炮车进行抑尘,并在矸石回填区及运矸道路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机械、车辆清洗依托富民煤矿现有设施,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富民煤矿选煤厂办公生活设施。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富民煤矿厂区内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富民煤矿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本项目管护期灌溉使用富民煤矿生产用水,富民煤矿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自身矿井疏干水和内 (略) 西部水源连通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地表水。管护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回填矸石全部为Ⅰ类一般固废。根据富民煤矿矿区地勘资料,项目区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约3.2824×10-7cm/s,厚度26.24m。治理区天然基础层符合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不需要做防渗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8个土壤污染跟踪监测点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作业;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加强设备管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经报告书预测,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剥离产生土方全部用于回填期夹层黄土及平台、边坡复垦绿化,无弃土产生;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富民煤矿现有设施收集、清运。复垦期消力池污泥定期清理,回填至本项目治理区。 (六)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对表土进行单独剥离,运输至表土堆场堆放,堆土场坡脚采用草袋土挡护,四周修筑挡土围埂,堆存期表土顶部和边坡采取种草防护,防止土方流失。回填达到标高后,复垦区平台覆盖0.5米后黄土及0.5米厚的营养土层,植被种植面积14.7251公顷。平台周边设置挡水围埂,中间布设2m×2m的网格围埂,网格内种植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等植被,平台边缘栽植柠条;复垦区边坡覆盖0.5m厚表土+0.5m厚营养土,种植面积2.6993公顷,边坡采用沙柳网格护坡,方格网尺寸为2m×2m,网格内种植紫花苜蓿、草木樨、沙打旺和柠条等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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