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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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9 11:49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农技站:

(略)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实施工作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种植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户,本年度按照1位农技指导员指导5户科技示范户的比例,今年共遴选科技示范户290户(见附件1)。

一、遴选程序。科技示范户由农户自愿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在所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示范户确定后,填写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并统一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农业科技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履行科技示范户义务的将随时淘汰。

二、遴选标准。1、热爱农业,立志务农;身体健康,能参加科技培训。2、身份为新型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种植大户、乡土专家。3、常年从事农业种植业劳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5、承担带头使用新技术、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协助农技人员做好技术推广、技术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等工作。科技示范户要主动向周围农户传授种植新技术,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科技示范户申报表纸制版材料报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公示照片、*@*63.com。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表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报。

附件1: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技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名额分配表

附件2:农业科技示范户申请表

附件3:农业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表

附件4:农业科技示范户汇总表

附:2023年宁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户遴选附件1.附件2.附件3.docx

附件42023年宁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xlsx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9 11:49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农技站:

(略)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实施工作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种植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户,本年度按照1位农技指导员指导5户科技示范户的比例,今年共遴选科技示范户290户(见附件1)。

一、遴选程序。科技示范户由农户自愿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在所在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示范户确定后,填写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并统一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农业科技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履行科技示范户义务的将随时淘汰。

二、遴选标准。1、热爱农业,立志务农;身体健康,能参加科技培训。2、身份为新型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种植大户、乡土专家。3、常年从事农业种植业劳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5、承担带头使用新技术、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协助农技人员做好技术推广、技术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等工作。科技示范户要主动向周围农户传授种植新技术,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科技示范户申报表纸制版材料报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公示照片、*@*63.com。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表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报。

附件1: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技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名额分配表

附件2:农业科技示范户申请表

附件3:农业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表

附件4:农业科技示范户汇总表

附:2023年宁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户遴选附件1.附件2.附件3.docx

附件42023年宁阳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xlsx

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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