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残疾人证办理全流程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于优化残疾人证办理全流程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助残“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工作方案》要求,推动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真正实现“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确保“证”“策”即时衔接,打通残疾人服务“最后一公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办理
二、明确受理条件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三、明确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渠道 | 份数 |
身份证(基础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 1 |
居民户口簿(基础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3 |
身份证(监护人)(基础材料,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 1 |
居住证(异地申请残疾人证时须提供)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备注: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规定,因病因伤提出申请的,应提供相关病历资料(三年内)。
四、明确申请及联办流转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助残“一件事”窗口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博兴县助残“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窗口服务人员应对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流传。
2.线上申请。申请人或监护 (略) 政务服务网(http://**)“‘双全双百’主题集成服务”专区“助残‘一件事’”模块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一件事办理”专区“助残‘一件事’”模块,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和表单信息,选择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镇(街道)残联办证员应每天登录一次“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对申请信息和表单信息进行初审,并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流传。
五、明确办理流程(标准化)
(1)申请
申请人或监护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提出办证申请,如实提供申请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申请残疾类别。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2)受理
残联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同时现场告知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一次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3)残疾评定
申请人到指定的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因病因伤提出申请的,应提供相关病历资料(三年内)。未成年人及智力、精神类申请人在残疾评定时应由监护人陪同。
(4)公示
残疾评定结论认定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镇(街道)残联组织进行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5)审批、制证
镇(街道)残联初审申请人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表、监护人证明、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等相关信息。县级残联复审,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镇(街道)残联组织打印制作残疾人证。
残疾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不予办理残疾人证,并通过原受理渠道告知申请人。
(6)残疾人证发放
镇(街道)残联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通过原受理渠道或者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发放至申请人。
六、明确办理时限
线上线下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办证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并流转到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办理科室,县级残联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残疾评定并审核、组织反馈评定结果,发放残疾人证。
七、优化残疾人证办理服务要求
1.加强办证政策宣传,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办理方式、地点、咨询电话、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确保申请材料“一次告知”。
2.按照“一次办好”要求优化残疾人证办理全流程服务,办证服务事项下沉基层、办证服务窗口前移。
3.坚持集中评残和分散、及时提供评残办证服务相结合,各残疾类别每月至少安排一次评定。继续开展对常年卧床不起的,使用“绿色通道评定”,即:村委会出据详实的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情况,镇街道残联入户核实和录入视频由县残联审核后,组织评残医生进行评定,确保残疾人服务便捷度。
4.对到期换证的持证残疾人,距有效期满三个月应主动“暖心告知”,主动提前与到期换证持证残疾人或监护人取得联系,通知其申请换证并提供申办指导。
5.核发残疾人证同时,聚焦《博兴县助残“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申请表》残疾人其他申请事项,开展部门信息比对及申请事项条件评估,进行业务流转,推动其他申请事项完成审核及服务,推动残疾人“证”“策”有效衔接。
八、质量控制措施
1.聚焦集中办证频次、到期换证、办理时限、线上申请办证处理等要求,常态化调度残疾人证办理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镇(街道)抓好整改。
2.对接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情况并对反馈问题进行分析,对问题反映较多的镇(街道)进行现场督导,到集中评残现场开展“场景式”体验,通过体验摸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3.各镇(街道)每季度抽取一定比例的办证群众,开展服务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发现服务不到位问题并针对性抓好问题整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助残“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工作方案》要求,推动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真正实现“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确保“证”“策”即时衔接,打通残疾人服务“最后一公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办理
二、明确受理条件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三、明确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渠道 | 份数 |
身份证(基础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 1 |
居民户口簿(基础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3 |
身份证(监护人)(基础材料,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 1 |
居住证(异地申请残疾人证时须提供)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备注: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规定,因病因伤提出申请的,应提供相关病历资料(三年内)。
四、明确申请及联办流转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助残“一件事”窗口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博兴县助残“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窗口服务人员应对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流传。
2.线上申请。申请人或监护 (略) 政务服务网(http://**)“‘双全双百’主题集成服务”专区“助残‘一件事’”模块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一件事办理”专区“助残‘一件事’”模块,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和表单信息,选择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镇(街道)残联办证员应每天登录一次“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对申请信息和表单信息进行初审,并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流传。
五、明确办理流程(标准化)
(1)申请
申请人或监护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提出办证申请,如实提供申请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申请残疾类别。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2)受理
残联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同时现场告知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一次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3)残疾评定
申请人到指定的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因病因伤提出申请的,应提供相关病历资料(三年内)。未成年人及智力、精神类申请人在残疾评定时应由监护人陪同。
(4)公示
残疾评定结论认定申请人符合残疾标准的,由镇(街道)残联组织进行公示。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5)审批、制证
镇(街道)残联初审申请人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表、监护人证明、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等相关信息。县级残联复审,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镇(街道)残联组织打印制作残疾人证。
残疾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不予办理残疾人证,并通过原受理渠道告知申请人。
(6)残疾人证发放
镇(街道)残联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通过原受理渠道或者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发放至申请人。
六、明确办理时限
线上线下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办证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并流转到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办理科室,县级残联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残疾评定并审核、组织反馈评定结果,发放残疾人证。
七、优化残疾人证办理服务要求
1.加强办证政策宣传,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办理方式、地点、咨询电话、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确保申请材料“一次告知”。
2.按照“一次办好”要求优化残疾人证办理全流程服务,办证服务事项下沉基层、办证服务窗口前移。
3.坚持集中评残和分散、及时提供评残办证服务相结合,各残疾类别每月至少安排一次评定。继续开展对常年卧床不起的,使用“绿色通道评定”,即:村委会出据详实的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情况,镇街道残联入户核实和录入视频由县残联审核后,组织评残医生进行评定,确保残疾人服务便捷度。
4.对到期换证的持证残疾人,距有效期满三个月应主动“暖心告知”,主动提前与到期换证持证残疾人或监护人取得联系,通知其申请换证并提供申办指导。
5.核发残疾人证同时,聚焦《博兴县助残“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申请表》残疾人其他申请事项,开展部门信息比对及申请事项条件评估,进行业务流转,推动其他申请事项完成审核及服务,推动残疾人“证”“策”有效衔接。
八、质量控制措施
1.聚焦集中办证频次、到期换证、办理时限、线上申请办证处理等要求,常态化调度残疾人证办理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镇(街道)抓好整改。
2.对接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情况并对反馈问题进行分析,对问题反映较多的镇(街道)进行现场督导,到集中评残现场开展“场景式”体验,通过体验摸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3.各镇(街道)每季度抽取一定比例的办证群众,开展服务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发现服务不到位问题并针对性抓好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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