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榕邯郸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鑫榕邯郸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关于《鑫榕(邯郸)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鑫榕(邯郸) (略) 地 (略) (略) 峰峰矿区大峪镇北涧沟村东,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1"26.06"、北纬:36°20"40.62"。地块总占地面积*.98m2(约163.31亩)。
鑫榕(邯郸) (略) 2007年之前为荒地;2007年-2017年为鑫榕(邯郸) (略) ;主要从事焦化行业,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备煤工序、炼焦工序、煤气净化工序、活性灰工序等。主要产品为焦炭和煤气,副产品主要有焦油、粗苯、硫铵、硫磺等。2015年企业停产、闲置,2016年开始*续拆除企业生产设施、建构筑物。截止2021年8月现场踏勘时,除了煤泥沉淀池,煤泥浓缩池,地块生产设施、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留有大量建筑垃圾。地面硬化已被破坏,表层土受到扰动。
2015年鑫榕(邯郸) (略) 停产后, (略) 峰峰矿区 (略) 于2017年对鑫榕(邯郸) (略) 地块进行了收储,收储面积为39431.15m2(约59.15亩),收储 (略) 2009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征(转)用四号地块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成果表,宗地面积为39431.15m2(约59.15亩)。2021年5月,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河北嘉泓裕泉 (略) 对本地块收储部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资料信息(地块占地面积为53333m2(约80亩))。对地块53333m2(约80亩)占地范围进行了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鑫榕(邯郸) (略) 地块(收储部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故本次调查范围为鑫榕(邯郸) (略) 地块其他区域,调查面积为55541.98m2(约83.31亩)。调查区域涉及鑫榕(邯郸) (略) 料场区、白灰生产区、办公区等,不涉及炼焦和化产区域。
本调查地块目前无明确规划,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相关要求,对于规划用途不明确的地块,适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
二、调查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于2021年9月12日-9月17日进行现场采样。
土壤调查:地块内共布设采集了2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73组土壤样品(包含8组现场平行样品)。样品分别送至河北 (略) 、华测检测 (略) (二噁英类)进行样品检测分析。检测因子包括pH、VOC56项、SVOC63项、重金属(砷、六价铬、镉、铜、铅、汞、镍、锌、锰)、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多氯联苯(总量)共计135项。
(2)地下水调查:现场采样过程中,钻探至基岩未见地下水,未对地下水进行采样工作。
本次调查采样工作均由河北 (略) 采样人员根据制定的采样方案要求在现场的专业判断完成。本项目采集的所有样品全部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或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河北 (略) 、华测检测 (略) 进行检测分析,并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
三、调查结论
该地块土壤中检测因子的检测值均未超过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
联系人:封春阳
联系电话:0310-*
调查单位:北京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经理,*
地址: (略) 昌平区科技园超 (略) 16楼2层B0256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
关于《鑫榕(邯郸)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鑫榕(邯郸) (略) 地 (略) (略) 峰峰矿区大峪镇北涧沟村东,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1"26.06"、北纬:36°20"40.62"。地块总占地面积*.98m2(约163.31亩)。
鑫榕(邯郸) (略) 2007年之前为荒地;2007年-2017年为鑫榕(邯郸) (略) ;主要从事焦化行业,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备煤工序、炼焦工序、煤气净化工序、活性灰工序等。主要产品为焦炭和煤气,副产品主要有焦油、粗苯、硫铵、硫磺等。2015年企业停产、闲置,2016年开始*续拆除企业生产设施、建构筑物。截止2021年8月现场踏勘时,除了煤泥沉淀池,煤泥浓缩池,地块生产设施、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留有大量建筑垃圾。地面硬化已被破坏,表层土受到扰动。
2015年鑫榕(邯郸) (略) 停产后, (略) 峰峰矿区 (略) 于2017年对鑫榕(邯郸) (略) 地块进行了收储,收储面积为39431.15m2(约59.15亩),收储 (略) 2009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征(转)用四号地块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成果表,宗地面积为39431.15m2(约59.15亩)。2021年5月,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河北嘉泓裕泉 (略) 对本地块收储部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疑似污染地块名单资料信息(地块占地面积为53333m2(约80亩))。对地块53333m2(约80亩)占地范围进行了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鑫榕(邯郸) (略) 地块(收储部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故本次调查范围为鑫榕(邯郸) (略) 地块其他区域,调查面积为55541.98m2(约83.31亩)。调查区域涉及鑫榕(邯郸) (略) 料场区、白灰生产区、办公区等,不涉及炼焦和化产区域。
本调查地块目前无明确规划,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相关要求,对于规划用途不明确的地块,适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
二、调查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于2021年9月12日-9月17日进行现场采样。
土壤调查:地块内共布设采集了26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73组土壤样品(包含8组现场平行样品)。样品分别送至河北 (略) 、华测检测 (略) (二噁英类)进行样品检测分析。检测因子包括pH、VOC56项、SVOC63项、重金属(砷、六价铬、镉、铜、铅、汞、镍、锌、锰)、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多氯联苯(总量)共计135项。
(2)地下水调查:现场采样过程中,钻探至基岩未见地下水,未对地下水进行采样工作。
本次调查采样工作均由河北 (略) 采样人员根据制定的采样方案要求在现场的专业判断完成。本项目采集的所有样品全部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或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河北 (略) 、华测检测 (略) 进行检测分析,并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
三、调查结论
该地块土壤中检测因子的检测值均未超过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
联系人:封春阳
联系电话:0310-*
调查单位:北京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经理,*
地址: (略) 昌平区科技园超 (略) 16楼2层B0256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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