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区土地征收、储备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淄博市新区土地征收、储备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 (略) 新区土地征收、储备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 (略) 新区土地征收、储备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略) 张店区香港路与齐盛路交汇处东南方

3、基本情况: (略) 新区土地征收、储备2号地块, (略) 张店区香港路与齐盛路交汇处东南方(中心坐标:117.*°E,36.*°N),地块面积为*平方米(约合182.247亩)。

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张店区房东村耕地。20世纪60年代,地块西部建设一L型自西向东再向南走向的灌溉渠,20世纪70年代该灌溉渠停止使用。20世纪90年代地块东南部建起村民自建房,后作为商铺出租使用。2010年,地块西部、西南部部分区域开始种植树木。2011年,地块西部、西南部开始建起看护板房,用于村民看护耕地居住使用。2013年地块内西南部建起一所驾校,地块内其他区域开始种植树木。2016年地块东南部建起一私人会所(用于餐饮招待)。2017年地块内西部看护板房及西南部驾校开始拆除。2019年地块内东南部村民自建房和私人会所全部拆除,原自建房区域种植树木,原私人会所区域部分建起大棚种植农作物。2022年,原私人会所区域建设临时露天篮球场。目前地块内西部存在2个村民自建看护板房用于居住及看护林地,地块东南部存在一露天小型篮球场和2个大棚,地块西部存在一L型自西向东再向南走向的灌溉渠,地块内其他区域全部种植树木。根据《张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次土壤调查地块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淄博新区ZD05-02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范围规划用途为R2二类居住用地、G1公园绿地、B2商务设施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调查,该地块西部存在一L型自西向东再向南走向的灌溉渠,该灌溉渠于20世纪70年代停止使用。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存在各类储罐和槽,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等,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该地块未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不存在地下管线的敷设。

2023年9月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内的21个点位及地块外2个对照点的表层土壤进行了XRF和PID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与地块外对照点位检出的砷、铅、铜、镉、镍、铬等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不存在随采样点位不同土壤中某个指标浓度差异明显现象,测试结果与对照点中的各检出指标的含量接近,未发现数据异常。

综合分析,本次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建设。

2023年9月19日

, (略) ,淄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现将《 (略) 新区土地征收、储备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 (略) 新区土地征收、储备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略) 张店区香港路与齐盛路交汇处东南方

3、基本情况: (略) 新区土地征收、储备2号地块, (略) 张店区香港路与齐盛路交汇处东南方(中心坐标:117.*°E,36.*°N),地块面积为*平方米(约合182.247亩)。

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张店区房东村耕地。20世纪60年代,地块西部建设一L型自西向东再向南走向的灌溉渠,20世纪70年代该灌溉渠停止使用。20世纪90年代地块东南部建起村民自建房,后作为商铺出租使用。2010年,地块西部、西南部部分区域开始种植树木。2011年,地块西部、西南部开始建起看护板房,用于村民看护耕地居住使用。2013年地块内西南部建起一所驾校,地块内其他区域开始种植树木。2016年地块东南部建起一私人会所(用于餐饮招待)。2017年地块内西部看护板房及西南部驾校开始拆除。2019年地块内东南部村民自建房和私人会所全部拆除,原自建房区域种植树木,原私人会所区域部分建起大棚种植农作物。2022年,原私人会所区域建设临时露天篮球场。目前地块内西部存在2个村民自建看护板房用于居住及看护林地,地块东南部存在一露天小型篮球场和2个大棚,地块西部存在一L型自西向东再向南走向的灌溉渠,地块内其他区域全部种植树木。根据《张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次土壤调查地块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淄博新区ZD05-02街坊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范围规划用途为R2二类居住用地、G1公园绿地、B2商务设施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调查,该地块西部存在一L型自西向东再向南走向的灌溉渠,该灌溉渠于20世纪70年代停止使用。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存在各类储罐和槽,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等,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该地块未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不存在地下管线的敷设。

2023年9月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内的21个点位及地块外2个对照点的表层土壤进行了XRF和PID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位与地块外对照点位检出的砷、铅、铜、镉、镍、铬等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不存在随采样点位不同土壤中某个指标浓度差异明显现象,测试结果与对照点中的各检出指标的含量接近,未发现数据异常。

综合分析,本次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建设。

2023年9月19日

, (略) ,淄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