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拟批准无极县占儒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拟批准无极县占儒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无极县 (略) 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
1、建设项目名称:无极县 (略) 搬迁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
3、建设单位名称:无极县 (略)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 (略) (略) 无极县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7"48.527",北纬38°7"38.640"。厂区西侧为福源皮革,东侧为均胜皮革, (略) 污水处理厂,南侧为远发皮革。项目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280m处的齐洽村。项目总投资1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6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生产车间及办公附属用房4430平方米,购置绷板机、墩光机、熨平机、摔软转鼓、印花机、滚蜡机、喷浆机、刷浆平台、打样平台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建成后年加工蓝湿皮20万张。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三级水雾除尘装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三级水雾除尘装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预处理,一并经管道送河北 (略) 进行委托治理,处理后排至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执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3“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无极县皮革后期整饰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细则》中废水处理要求。最后排 (略) 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绷板、化料、封底、刷浆、喷涂、滚蜡、打小样废气。无组织废气包含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和摔软工序废气经除尘滤袋处理后的少量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绷板、化料、封底、刷浆、喷涂、滚蜡、打小样工序有组织排放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三级水雾除尘装置+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超标报警装置)。项目每天运行8h,全年运行2400h。经处理,非*烷总烃、*苯与二*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摔软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摔软转鼓设备自带除尘滤袋,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中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无组织*苯及无组织二*苯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墩光机、熨平机、摔软转鼓、印花机、滚蜡机、绷板机、喷浆机、打样平台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中除风机设置在生产车间外侧外,其他设备均置于在封闭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软连接等措施来有效降低环境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三级水雾除尘装置产生的污泥、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修边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化料工序产生的废化料桶、滚蜡产生的废包装桶/袋、除尘滤袋产生的皮革屑、废滤袋、打小样工序产生的废牛皮,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三、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完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5t/a,NH3-N:0.001t/a,SO2:0t/a,NOX:0t/a,VOCs:0.464t/a,颗粒物:0.864t/a。无极县 (略) 现获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15t/a,NH3-N:0.004t/a,SO2:0t/a,NOX:0t/a。本项目实施后COD与NH3-N排污量,未超出已取得的排污权交易量,因此无需另购买排污量。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无极县 (略) 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
1、建设项目名称:无极县 (略) 搬迁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
3、建设单位名称:无极县 (略)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 (略)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 (略) (略) 无极县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南区),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7"48.527",北纬38°7"38.640"。厂区西侧为福源皮革,东侧为均胜皮革, (略) 污水处理厂,南侧为远发皮革。项目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280m处的齐洽村。项目总投资1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3.6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用生产车间及办公附属用房4430平方米,购置绷板机、墩光机、熨平机、摔软转鼓、印花机、滚蜡机、喷浆机、刷浆平台、打样平台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建成后年加工蓝湿皮20万张。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三级水雾除尘装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三级水雾除尘装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预处理,一并经管道送河北 (略) 进行委托治理,处理后排至无极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执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3“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无极县皮革后期整饰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细则》中废水处理要求。最后排 (略) 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滹沱河。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绷板、化料、封底、刷浆、喷涂、滚蜡、打小样废气。无组织废气包含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和摔软工序废气经除尘滤袋处理后的少量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绷板、化料、封底、刷浆、喷涂、滚蜡、打小样工序有组织排放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三级水雾除尘装置+除湿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超标报警装置)。项目每天运行8h,全年运行2400h。经处理,非*烷总烃、*苯与二*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摔软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摔软转鼓设备自带除尘滤袋,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中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无组织*苯及无组织二*苯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墩光机、熨平机、摔软转鼓、印花机、滚蜡机、绷板机、喷浆机、打样平台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中除风机设置在生产车间外侧外,其他设备均置于在封闭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软连接等措施来有效降低环境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三级水雾除尘装置产生的污泥、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修边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化料工序产生的废化料桶、滚蜡产生的废包装桶/袋、除尘滤袋产生的皮革屑、废滤袋、打小样工序产生的废牛皮,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三、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完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5t/a,NH3-N:0.001t/a,SO2:0t/a,NOX:0t/a,VOCs:0.464t/a,颗粒物:0.864t/a。无极县 (略) 现获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15t/a,NH3-N:0.004t/a,SO2:0t/a,NOX:0t/a。本项目实施后COD与NH3-N排污量,未超出已取得的排污权交易量,因此无需另购买排污量。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